吴言生:经典禅诗 第四章 曹洞宗禅诗 六、曹山“五相”偈

曹洞宗禅诗

六、曹山五相偈

吴言生

[台湾]东大图书公司,《经典禅诗》,2002年11月初版

第101105页

六、曹山五相偈

为了配合说明君臣五位之旨,曹山又作了五相诗。其理论源头,仍是石头的《参同契》:当明中有暗,勿以明相遇;当暗中有明,勿以暗相睹。明暗各相对,譬如前后步。理与事、明与暗各自相对待而又统一于真如之体,如同人在行走时两足有先有后,不可偏废。

在《参同契》中,理与事、母与子、明与暗、尊与卑,都属于超乎寻常哲理思辩的概念范畴。暗与明犹理与事(体与用),也如洞山后来过水睹影时所说的渠今正是我,我今不是渠,以影与形来说明体与用。

《宝镜三昧》:夜半正明,天晓不露。夜半正明,指暗中有明;天晓不露,指明中有暗。明与暗这对禅学范畴,发展到洞山与曹山的五位禅法时,便出现了以黑白来表现明暗关系的五相诗。在洞山五位中,夜半、不露相当于正位,有平等性之意;正明、天晓,相当于偏位,有差别性之意。夜半正明与天晓不露,表示真如法性与森罗万法彼此相入,互为一体之状态。曹山五相诗,用黑色表示正(即体、暗),用白色表示偏(即用、明),以○代表自性,以●中之黑色代表本体界,(《正法眼藏》卷三:又以黑白圈儿作五位形相,以全黑圈儿为威音那畔、父母未生、空劫已前、混沌未分事,谓之正位。)以○中之白色代表现象界。只有在体用冥合、形影完全相合(明暗相合)的境界中,才达到了五位中的兼中到这一最高功位。据《曹山元证录》,这五相诗是:

○白衣须拜相,此事不为奇。

积代簪缨者,休言落魄时。

○相当于正偏五位中之正中偏,背理就事。此时自性未明,只见事物,而不见理体。诗以科场来比喻,将未成佛前的众生喻为尚无功名的白衣秀才。白衣秀才有拜相的希望,众生有成佛的可能。此性人人具足,虽为白衣,尚未拜相,却已是积代簪缨之后,不必因白衣落魄之时,而自悲自叹,伤拜相(喻成佛)之无望。参禅者在臣位、在现象界中,当知有明见自性的可能性。

○子时当正位,明正在君臣。

未离兜率界,乌鸡雪上行。

○相当于正偏五位中之偏中正,舍事入理。参禅者在现象界中,已知自性之理,惟大事未明,知空而未能证空。古代君主于辰时上朝,如今在子时上朝,群臣未至,君主命令得不到施行,喻本位已显露,但仍未发生作用。明白正位的关系,犹如明白君臣的关系。君主施令,臣子奉行。本体界发生作用,现象界显示作用。本体界为君,现象界为臣。兜率界是欲界六天之第四天,此天有内外两院,内院为未成佛者之居处。佛经谓弥勒于此宣说佛法,满四千岁后即下生人间,成佛于龙华树下。未离兜率界,谓参禅者境界尚未圆熟,还没有见道成佛,因为他对理事关系证悟的程度,如乌鸡行于雪上,黑白分明,尚未融为一体。乌鸡黑色,喻本体或空界;雪白色,象征现象界或色界。

⊙焰里寒冰结,杨花九月飞。

泥牛吼水面,木马逐风嘶。

⊙相当于正偏五位中的正中来,此时非染非净,非正非偏,现象界不可能存在之事,在这里都活泼泼地呈现出来,是见道时的不可思议的奇妙境。

○王宫初降日,玉兔不能离。

未得无功旨,人天何太迟?

○相当于正偏五位中的兼中至。禅者证悟自性之后,又转身而出,接引众生。日喻王子,王子初降王宫,指佛祖在王宫刚刚降生下来。曹洞宗讲回互,所以说有了太阳(佛祖、悟心)还不够,还离不了月亮(玉兔、现象界)。王宫、日是正,玉兔、月是偏。佛经称佛果为无功。悟者之所以没有离开此现象界而住于佛位、圣境,是因为他不愿躺在自受用上安享太平,而是悲智双运,下化众生,这才导致了人天合一、居于正位的延迟(实际是已从正位里转身出来)。

●浑然藏理事,朕兆卒难明。

威音王未晓,弥勒岂惺惺。

●相当于正偏五位中之兼中到。此时即事即理,即理即事,理事互摄,体用一如,以致于朕兆卒难明,看不到半点蛛丝马迹。在这样的境界中,无可说,无可名,不但作为历史起始点的威音王不知道,就连那作为历史终结点的未来佛弥勒,也照样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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