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弘誓愿的基本解释

【四弘誓愿】 一未度者令度 二未解者令解 三未安者令安 四未涅盘者令得涅槃次十二因缘。而辩四弘誓愿者。上二卷所出法门。或是凡夫共法。或与二乘同有。并未明菩萨诸佛不共之道。故今此一卷。略出二十科法门。皆是别明菩萨所行。诸佛证法。故从弘誓而辩也。所以凡夫二乘法中。虽有慈悲。而并无弘誓之德者。若凡夫人。既不识四谛十二因缘。虽修慈悲。止是为大福德。生梵天中。受梵王果报。此于众生。无出世利益。岂能因慈悲。树立弘誓之功。若是二乘。虽知四谛十二因缘。所修慈悲。但为自调。其心欲于一世尽苦。独入无余。既不能久处生死。荷负一切。岂能因慈悲。而起弘誓之德。

今菩萨善达四谛十二因缘。怜愍一切。同于子想。故能为众生。久处生死。发心荷负一切。共入涅槃。是以必须大誓庄严。要心不退也。此四通言弘誓愿者。广普之缘。谓之为弘。自制其心名之曰誓。志求满足。故云愿也。菩萨摩诃萨。以慈悲缘四真谛。运怀旷阔。自要其心志令一切众生。同证四真实究竟之道。故云四弘誓愿也。菩萨若以诸法实相之慧。发此四愿。即是发菩提心。万行之本。灵觉之源。是以一切大士。由斯弘誓。曩劫修因。十方大圣。缘此四愿常处生死。广度众生而不永灭。今明不共之法。先从弘誓为始。意在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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