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一切法的简介 内容: 梵语sarva-dharma,巴利语sabba-dhamma。 乃泛指一切有为法(梵sam! skr! ta -dharma )、无为法(梵asam! skr! ta -dhrama )及不可说法。 又作一切诸法、一切万法。 即包含一切事物、物质、精神,以及所有现象之存在。 原意作‘由因缘而起之存在者’。 (摄大乘论[1]卷三十一、大智度论[2]卷二) 在佛典中,‘一切法’的内容分类,主要有下列几种︰(一)指原始佛教所说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 ⑴五蕴︰指色、受、想、行、识蕴。 蕴,旧译为阴,那取内不扬之义,即积聚之意。 色,指有形相、有质碍的物质。 受,指苦乐等感受作用,由接触客体而起的情绪反应。 想,指对客体对象所呈形相的收摄。 行,指在受、想之[P20-a]后所引发施动作的意念作用。 识,指对对象的认识与判断作用。 发布时间:2025-06-08 11:00:46 来源:素食购 链接:https://www.sushigou.com/76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