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昙无德部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卷第一 - 乾隆大藏经 内容: 集法缘成篇第一(事法兼通大小齐降。 故前举纲领未振毛目。 又缘通成坏教相须张。 并如后列义无紊乱)。 僧法羯磨略有一百三十四(佛言。 有三羯磨。 摄一切羯磨。 谓单白羯磨。 白二羯磨。 白四羯磨)。 单白羯磨三十九法(三十中二十七。 受忏法行钵法。 余语法。 触恼法。 与剃发法与出家法差教授法。 唤入众法。 对众问难法。 说戒和法。 僧忏悔法。 僧发露法。 非时和合法。 诤灭说戒法。 自恣和合法。 难事略自恣法。 修道增自恣法。 诤事增自恣法。 第二诤增自恣法。 受功德衣法。 舍功德衣法。 第一增说戒法。 第二增说戒法。 简集智人法。 断事遣人。 不诵戒毗尼者出二法。 遣舍正义者出法。 草覆地法。 差往王城结集法。 迦叶论法毗尼法。 问优波离法毗尼法。 优波离答法。 问阿难法毗尼法。 阿难答法。 七百中论法白。 差比丘论法白。 正论法毗尼法。 白问一切法上座白。 上座答白行舍罗应有法白)。 白二羯磨五十七法(作小房法。 作大房法。 差分卧具法。 差说粗罪法。 二十七还衣法。 离衣法。 减六年卧具法。 护钵法。 差教授尼师法。 制不往学家法并解。 畜众法。 尼差求教授法。 尼差自恣人往大僧中法。 与外道住法。 结受戒小界法并解。 结说戒堂法并解。 结大界法并解。 结界场法。 结不失衣界法并解。 结说戒小界法并解。 结二同界法。 结一同界法。 结食同法。 上三应有解。 与狂痴法并解。 受日法。 差受自恣人法。 结自恣小界法并解。 分四方僧物法。 赏看病人法。 分亡人轻物法。 结库藏法。 差人守藏法。 结净地法应解。 差人守功德衣法。 付功德衣法。 差人忏白衣法。 差人行筹法。 遣信受戒差使法。 尼与僧作不礼法并解。 差比丘料理房法。 持故房与道俗经营二法。 与覆钵法。 差使告覆钵家法。 解覆钵法。 杖络囊法。 律文具出如上应有差分。 粥分。 小食分。 佉阇尼差请敷卧具分。 浴衣分。 衣可取可与差比丘沙弥使)。 白四羯磨三十八法(谏破僧法。 谏助破僧法。 谏摈谤法。 谏恶性法。 谏恶邪法。 谏摈恶邪沙弥二法。 谏随举比丘尼法。 谏习近法。 谏劝习近住法。 谏嗔舍三宝法。 谏发诤法。 谏习近居士子法。 式叉学戒法。 受具戒法。 学悔法。 呵责法并解。 摈出法并解。 依止法并解。 遮不至白衣家法并解。 不见举法并解。 不忏法并解。 不舍法并解。 与覆藏法本日治法。 摩那埵法。 出罪法。 忆念法。 不痴法。 罪处所法)。 对首羯磨略有三十三(佛言三语受戒已名善作羯磨。 说戒法中亦尔。 十诵律云。 对首心念分衣已名作羯磨。 后来比丘不与分义分二别。 一但对首法。 二众法对首法。 文通诸部并如下列)。 但对首法二十八(受三衣法并舍。 受钵法并舍。 受尼师坛法并舍。 受百一衣物法并舍。 舍请法。 舍戒法。 受请依止法。 衣说净法。 钵说净法药说净法。 受三药法。 受七日法。 安居法。 与欲法。 忏波逸提法。 忏提舍尼法。 忏偷兰遮法。 忏重突吉罗法。 白露六聚法。 露他重罪法。 舍僧残行法。 白行行法。 白僧残诸行法。 白入聚法。 尼白入僧寺法。 尼请教授法。 作余食法)。 众法对首有五(舍堕法。 说戒法。 自恣法。 受僧得施法。 受亡五众物法)。 心念羯磨略有十四(义分三别。 一但心念法。 二对首心念法。 三众法心念法。 并通诸部至文自须。 唯僧法羯磨独四分一律)。 但心念法有三(忏轻突吉罗法。 六念法说戒座中发露诸罪法)。 对首心念法有七(安居法。 说净法。 受药法。 受七日法。 受持三衣法。 舍三衣法。 受持钵法)。 众法心念法有四(说戒法。 自恣法。 受僧得施法。 受亡五众衣物法)。 已前略明缘集。 已后辩缘成坏。 前明僧法(律中佛言。 有四种僧。 一者四人僧。 除受戒自恣出罪。 余一切羯磨应作。 二者五人僧。 除中国受戒出罪。 三者十人僧。 除出罪。 四者二十人僧。 一切羯磨应作。 况复过二十。 若少一人非法非毗尼不成)。 一称量前事(毗尼母论云。 事谓人法也。 律云。 称量比丘及白衣。 称量羯磨及犯事也。 然所为之缘不出三种。 谓人法事也。 如受戒忏悔差使治摈等为人故作。 如说戒自恣等为法故作。 如结界摄衣净地库藏等为事故作。 或具或单时离时合并先须量。 校使成应法之缘)。 二法起托处(僧祇律云。 非羯磨地不得受。 欲行僧事律中若作羯磨必先结界。 然托处有二种。 若自然界中唯结界羯磨一法。 自余僧法并作法界中。 若对首心念二法则通二界)。 三集僧方法(律云。 佛言。 当敷座打揵槌尽共集一处。 五分律云。 随有木瓦铜铁鸣者。 令净人沙弥打之。 无沙弥者比丘亦得。 不得过三通。 付法藏传中令有长打之法。 三千威仪中具明杵下之数。 萨婆多论云。 夫集僧揵槌必有常准不得互易)。 四僧集约界(夫界有二若作法界则唯三种。 谓大界戒场小界。 若论小界无外可集。 若戒场大界并尽唱制限集之。 若自然界则分四别。 谓聚落兰若道行水界。 初言聚落则有二种。 若聚落界分不可分别者。 准僧祇七树之量。 通计六间六十三步。 若无异众得成羯磨。 若可分别聚落者。 准十诵律尽聚落集之。 二言兰若亦有二种。 若无难者诸部多云一拘卢舍。 按杂宝藏云五里是也。 相传以此为定若难事兰若。 如善见论七槃陀之量。 相去五十八步四尺八寸得作羯磨。 三明道行界。 准萨婆多十诵律纵广六百步。 四明水界如五分律。 船上众中有力人以水若砂四面掷所及处。 此之六相皆谓身面所向方隅限齐之内集僧。 无人方可应法)。 五应法和合(律云。 应来者来。 应与欲者与欲。 来现前得呵人不呵是名和合。 反上三成别众)。 六简众是非(律云未受具者出等。 又云有四满数。 一者有人得满数不应呵。 若为作呵责[打-丁+(實-毌+尸)]出依止。 遮不至白衣家羯磨。 如是四人者是也。 二者有人不得满数应呵。 谓若欲受大戒人。 三者不得满数不得呵者。 若为比丘作羯磨。 以比丘尼。 式叉摩那。 沙弥沙弥尼足数。 若言犯边罪等十三难人。 若被三举。 若灭[打-丁+(實-毌+尸)]。 若应灭摈。 若别住。 若戒场上。 若神足在空隐没离见闻处。 若所为作羯磨人。 如是等二十八种不足数。 又云行覆藏本日治摩那埵出罪人。 十诵律云。 行覆藏竟本日治竟。 六夜竟此上七人。 佛言不相足数。 十诵又云。 睡眠人。 乱语人。 愦闹人。 入定人。 哑人。 聋人。 哑聋人。 狂人。 乱心人。 病坏心人。 树上比丘白衣。 如是等十二人不成受戒足数。 摩德勒伽论云。 重病人边地人痴钝人。 如是等三人不成满众。 僧祇云。 若与欲人。 若隔障。 若半覆露中间隔障。 若半覆露申手不相及。 若一切露地坐申手不相及。 又云若众僧行作羯磨坐则非法。 乃至住坐卧互作亦尔。 四分云。 我往说戒处不坐为作别众。 佛言非法。 五分病人背羯磨说戒。 佛言别众义加醉人等。 或自语前人不解。 心境不相称等并名非法。 故律中受戒舍戒法内云。 若眠醉狂恚不相领解。 如前缘者并不成故。 又须知别众不足数等。 四句差别临机明练成坏两缘。 四者有人得满数亦得呵。 若善比丘同一界住不离见闻处。 乃至语傍人如是等人具兼二法者)。 七说欲清净(律云。 诸比丘不来者说欲及清净。 于中有三。 谓与欲受欲说欲等法。 若有佛法僧事。 病人看病事者并听与欲唯除结界。 一法有五种与欲。 若言与汝欲。 若言我说欲。 若言为我说欲。 若现身相。 若广说与欲成与欲。 若不现相不口说者不成。 应更与余者欲。 又云欲与清净一时俱说不得单说。 若欲广说者应具修威仪。 至可传欲者所如是言)大德一心念。 某甲比丘如法僧事与欲清净(一说便止。 佛言。 若能忆性相名类者。 随意多少受之。 若不能记者但云众多比丘与欲清净。 亦得二明受欲法。 佛言。 若受欲者受欲已便命过。 若出界去。 若罢道入外道众别部众至戒场上。 若明相出等七缘。 若自言犯边罪等十三难人。 三举二灭在空隐没离见闻处如是等通前。 二十八缘并不成受欲。 若至中道若在僧中亦尔。 应更与余者欲。 僧祇云。 五种失欲如不足数中说。 又云在界外受欲持欲者。 出界与欲人出界与欲已。 自至僧中还出众第五持欲在僧中。 因难惊起无一人住者。 如是等并名失欲。 十诵云。 与覆藏等三人失欲。 五分云。 与尼等四人狂等三人。 或倒出众人皆不成欲。 十诵云。 取欲清净人若取时若取竟。 自言非比丘者不成清净欲。 律云持欲比丘自有事起不及诣僧听。 转受与余比丘应作如是言)大德一心念。 我某甲比丘与众多比丘受欲清净。 彼及我身如法僧事与欲清净(三明说欲法僧祇云。 不得辄尔与人欲应与堪能持欲僧中说者。 若有说者羯磨人。 如上问已彼受欲者应答是言)大德僧听。 某甲比丘我受彼欲清净。 彼如法僧事与欲清净(若自恣时应言与欲自恣。 余词同上。 佛言。 若受欲人。 若睡眠。 若入定。 若忘。 若不故作并成。 若故不说得突吉罗。 若病重者应舆至僧中。 恐病增动者僧就病者所。 或出界作不合别众故。 若中道逢难界外持欲来得成)。 八正陈本意(谓僧私两缘僧中。 或创立法处则竖标唱相。 或常所集用则行筹告白等私事亦二。 若违情治罚则作举与罪。 若顺情请许多。 须乞词至文具显)。 九问事端绪(律云。 僧今和合何所作为事。 含通别临时。 唯一通问)。 十答所成法(律云。 应答言作某羯磨。 然事有先后法缘通别。 说戒自恣应在后。 作受戒舍堕义兼通别。 若结界舍界理无双答。 并先须详委然后答问)。 中明众多人法(若作但对首法。 如持衣说净等法。 通二界人唯是别。 若作众法对首法。 如舍堕说戒等。 二界。 尽集人非别众法则两异并前须明识义无杂乱)。 后明一人法(若但心念法事通二界人。 唯独秉若对首心念及众法心念界通二处。 有人不得并如前集法中列。 三相历然不容临机。 致有乖殊法事不成)。 已前略辩成法具缘。 后明非法之相。 僧法羯磨具七非(佛言。 有七羯磨非法不应作)。 一者非法非毗尼羯磨(谓一人举一人乃至僧举僧一白众多白。 一羯磨众多羯磨。 单白白二白四羯磨交络互作。 若有病无药有药无病。 有事有法施不相当。 毗尼母云。 若说羯磨言不明了。 如是等人法事相并初非所摄)。 二者非法别众羯磨(谓白此事为彼事作羯磨名为非法。 应来者不来。 应与欲者不与欲。 来现前得呵人呵者是名别众)。 三者非法和合众羯磨(非法同前和合反上)。 四者如法别众羯磨(如法反非法别众同前)。 五者法相似别众羯磨(谓先作羯磨后作白。 名法相似别众同前)。 六者法相似和合羯磨(法相似如上和合同前)。 七者呵不止羯磨(谓如法羯磨须僧同秉今得呵人呵。 若住应法违呵不止即名非法)。 义立七非(谓律据事随事分七。 今以义求收非斯尽谓单白羯磨三十九种。 各有非相义同过别。 白二白四类亦同之。 若不别明成非莫显。 今且就单白说戒一法具解七非。 余之三种例之可晓)。 一者人非(谓识过不忏疑罪不露。 界内别众人非应法等)。 二者法非(谓三人以下单白说戒。 颠倒错脱有呵不止。 说不明了等)。 三者事非(谓时非正教广略无缘。 众具有阙界非圣制)。 四者人法非(谓其二非唯事依法)。 五者人事非(法虽应教人事乖越)。 六者法事非(人虽应法二乖名坏)。 七者人法事非(三相并非如前类。 取理须条贯诸缘明晓成败。 故佛在世一事五处作之并成非法。 况今像末焉可轻哉义无怠慢)。 对首羯磨亦具七非(就中分二。 若但对首法唯取持衣一法。 以显非相余说净等法类解于缘有异)。 一人非(谓受对之人犯重遮难有呵者呵。 或对僧俗而作)。 二法非(谓持法错脱说非明晓)。 三事非(谓犯舍异财不合圣教或五大上色受持不成)。 四者人法非。 五人事非。 六事法非。 七具三非(并如上例知交络识相若众法对首亦具七非。 今摘取舍堕一法条然具解。 余者例同有异)。 一人非(谓界内别众人非。 应法呵人设呵置止即非)。 二法非(舍忏还财诸法乖正)。 三事非(犯过衣财如律所断必非圣制。 理无忏舍并识相而加法非。 有疑而过分有违加无知罪)。 四者人法非乃至第七具三非(显相如上)。 心念羯磨亦具七非(就中有三。 初但心念法唯取忏。 轻突吉罗罪具解余例同异)。 一人非(谓对人忏悔体非佛教)。 二法非(谓但心念而不口言。 虽言而非明了。 或增减错忘)。 三事非(由事缘故误犯则轻重。 或境通众多未了前相)。 四人法非乃至第七具三非(若对首心念及众法心念各具七非。 人通别众界缘两处。 并须准例随事晓知)。 发布时间:2026-03-15 09:50:33 来源:素食购 链接:https://www.sushigou.com/28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