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昙无德部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卷第九 - 乾隆大藏经 内容: 忏六聚法篇第九忏悔法(律云。 有二种人。 一者愚痴谓不见犯。 虽见犯不能如法忏悔。 二者智人即返上句。 未曾有经云。 前心作恶如云覆日。 后心起善如炬消闇。 故经律俱明忏悔。 然忏法多种。 若作事忏但能伏业易夺。 若作理忏则能焦业灭业。 先论利根依理断业。 如涅槃云。 若有修习身戒心慧。 能观诸法由如虚空。 设作恶业思惟观察。 能转地狱重报现世轻受。 若于小罪不能自出。 心初无悔不能修善覆藏瑕玼。 虽有善业为罪垢污现世轻报。 转为地狱极重恶果。 是为愚痴。 若犯四重五逆谤法名为破戒。 有因缘故则可拔济。 若披法服常怀惭愧。 生护法心建立正法。 我说是人不名破戒。 成实论云。 有我心者则业烦恼集。 若无我者则诸业不能得报以不具故。 未曾有经云。 夫人修福须近明师。 修习智慧悔重恶业。 华严经云。 譬如幻师能幻人目诸业如是。 若如是知是名清净真实悔过。 二者钝根依事忏者。 若依大乘则佛名方等具列行仪。 依法忏悔要须相现准教验心。 若依律宗必须识于罪名种相随有牒忏。 若疑不识不合加法唯除不学者随犯结根本。 此但灭犯戒罪也。 故智论云。 戒律中虽复微细忏则清净。 犯十善戒虽忏三恶道罪不除。 如比丘犯诸性戒等)。 忏波罗夷法(佛言。 若比丘比丘尼。 若犯波罗夷已。 都无覆藏心当如法忏悔。 与学戒羯磨夺三十五事尽形行之。 若众僧说戒羯磨时来与不来无犯。 若更犯重应灭摈。 僧祇云。 若犯重已啼泣不欲离袈裟者。 又深乐佛法应与学戒。 比丘不净食彼亦不净。 彼不净食比丘亦不净。 得与比丘过食除火净五生种及金银。 自从沙弥受食。 十诵云。 佛所结戒一切受行。 在大比丘下坐不得与大僧过。 三夜自不得与未受具过三夜得。 与僧作自恣布萨二种羯磨不得。 足数余众法不得作得受岁。 律云。 不得众中诵律无者听之。 毗尼母云。 与学悔法已名清净持戒。 但此一身不得超生离死障不入地狱)。 忏僧伽婆尸沙法(佛言。 若犯僧残已覆藏者随覆藏日。 与波利婆沙。 行波利婆沙已与六夜摩那埵。 行摩那埵已当二十僧中出罪。 若犯罪不覆藏。 僧。 应与六夜摩那埵。 行此法已便二十僧中与出罪羯磨。 若二种行法中间重犯。 随所犯者与本日治。 行此法已然后出罪。 若行波利婆沙者。 得羯磨已夺三十五事。 在僧下行八事失。 夜白僧发露供给众僧尽覆日行之其摩那埵法与别住法并同唯在僧中宿为异)。 忏偷兰遮法(罪缘两种。 初明独头偷兰。 有三差别如破法轮僧盗四钱盗僧食等名上品。 若破羯磨僧。 盗三钱以下互有衣相触等名中品。 若恶心骂僧盗一钱。 用人发食生肉血。 裸身著外道衣等名下品。 二明从生者。 十诵云。 从初篇生重应一切僧中悔。 若初篇生轻二篇生重。 应界外四比丘众中悔。 若僧残生轻应一比丘前悔。 萨婆多云。 忏法与波逸提同前独头偷兰忏法。 亦准从生上中下忏应知)。 已前三忏罪事非轻悔法。 繁密理须精练。 自可持律行用是常。 余者博寻终成虚托必欲清荡即是智人。 观缘执法固无有失。 纵舒撰次非学不知徒费时。 功未办前务故阙而不载。 必临机秉御大钞详委。 忏波逸提法(悔通僧别故。 前列三十。 唯据对首。 后列九十由贪慢财事轻重二心故。 分二位忏舍两据)。 前忏舍堕(佛言。 犯舍堕衣不得遣与人作。 三衣作波利迦罗衣。 若数数著用衣。 若净施应舍已然后作净。 此尼萨耆衣当舍与僧若众多人若一人不得别众舍。 若舍不成舍得突吉罗。 故知三种忏法又。 犯通僧别界分二所并委详思)。 僧中忏法(要须五人以上为受忏者。 僧中舍堕有于三种。 初明舍财谓离罪缘。 中明舍心谓离罪因。 后明舍罪除生死业。 此之三舍忏法宗途义类通赡)。 初明舍财(三十舍中乞绵作衣。 畜贸二宝此之三戒不对于僧。 余者皆通三境。 今摘取数犯者以为摽首。 舍法有三。 初五长之物。 二离受衣。 三余杂舍等辩定此三讫。 将往僧中。 佛言。 舍与僧时持往僧中。 偏袒右肩脱革屣向上座礼。 胡跪合掌应作如是舍言)大德僧听。 我某甲比丘故畜(一三五八)。 事长衣犯舍堕(故离僧伽梨宿犯舍堕。 自买得一事衣犯舍堕)。 我今舍与僧(一说若知数者随多少言之。 若衣财众多乃云不忆数也。 唯除三衣一种以必有数。 若衣财多处并随处舍已。 然后忏罪由通染犯故也。 乃至罪名多少并具明牒。 准律如此不可痴作)。 中明舍心(萨婆多云。 衣已舍罪已悔畜心断当日明日。 或得本财及得异财并不犯。 二者衣已舍罪已悔。 畜心不断当日明日得本异财并犯由心染故。 三者衣已舍罪未悔畜心断者。 若即日得本财异财犯吉罗。 今按诸律论。 舍堕还财并由僧量不自专已。 或永弃舍。 或永入僧。 或还本道俗。 或通施七众。 如律本斫坏入库之例等是也。 故舍心决绝曾无顾录。 若还本财事同新得如法说净应本白法。 今此律宗言非虚设。 既舍与僧心亦无系故。 律本云。 若不还衣若著用破坏受作三衣。 但犯吉罗止是失法之罪)。 舍罪法(佛言。 彼舍衣竟。 即于僧中忏悔)。 乞忏悔法(准律本后文出当作是乞)大德僧听。 我某甲比丘。 故畜(众多若干)长衣犯舍堕。 是衣已舍与僧。 今有(众多若干)波逸提罪。 从僧乞忏悔愿僧听。 我某甲比丘忏悔。 慈愍故(三说)。 请忏悔主法(佛言。 若一住处一切僧并犯罪者不得向有犯者忏悔。 有犯者不得与他解罪。 若有客比丘未清净无犯者。 当一一往彼所忏悔。 若无来者当诣比近清净众中忏悔。 此比丘当还本住处。 余比丘向此比丘说犯名种忏悔。 若能如是者名清净。 五分律云。 若有命难因缘。 佛开同犯不同犯并得受忏。 若无缘者不得。 故律云。 有二种痴。 谓不见犯从犯者。 忏悔律阙请法。 今准义须应言)大德一心念。 我比丘某甲今请大德。 为波逸提忏悔主。 愿大德为我作波逸提忏悔主。 慈愍故(三请未得答其可不)。 和白法(应索欲问和已答云。 受波逸提忏悔羯磨)大德僧听。 某甲比丘故畜(众多若干)长衣犯舍堕。 此衣已舍与僧。 是中有(众多若干)波逸提罪。 今从众僧乞忏悔。 若僧时到僧忍听。 我比丘某甲。 受某甲比丘忏悔白如是(作是白已。 告言可尔)。 正舍罪法(其常途谨诵多有繁滥舍过。 则无不可妄指藏罪。 著用随犯方言希。 故削除有则如后应言)大德一心念。 我比丘某甲故畜(众多若干)长衣犯舍堕。 此衣已舍与僧。 有(众多若干)波逸提罪。 今向大德发露忏悔不敢覆藏。 忏悔则安乐不忏悔不安乐。 忆念犯发露知而不敢覆藏愿大德忆我清净。 戒身具足清净布萨(三说已应语言)自责汝心生厌离(答言尔)。 还衣法(佛言。 彼舍堕衣应还此比丘。 若不还者犯罪。 还法有三。 谓五长等有缘者展转还。 非五长者即座还。 若无缘五长者明日还。 明了论中。 令一宿间故义须分识)。 初明即座转付法(佛言。 若众僧多难集。 此比丘有因缘事欲远行者。 应问言。 汝此衣物与谁。 随彼说便与。 是中有一月衣急施衣。 过后畜长钵残药长衣。 此五长戒依此法还之应作如是言)大德僧听。 某甲比丘故畜(众多若干)长衣犯舍堕。 此衣已舍与僧。 若僧时到僧忍听。 僧今持是衣与某甲比丘。 某甲比丘当还此比丘。 白如是。 大德僧听。 此某甲比丘故畜(众多若干)长衣犯舍堕。 此衣已舍与僧。 僧今持此衣与某甲比丘。 某甲比丘当还此比丘。 谁诸长老忍。 僧持此衣与某甲比丘。 某甲比丘当还此比丘者默然。 谁不忍者说。 僧已忍。 持此衣与某甲比丘。 某甲比丘当还某甲比丘竟。 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僧祇云。 知识比丘僧中。 得此衣已屏处付与)。 后明即座直付法(若非五长并依此法若是五长曾经宿者亦准此文)大德僧听。 某甲比丘。 故离僧伽梨宿(余二衣乃至回僧物并准著)。 犯舍堕。 此衣已舍与僧。 若僧时到僧忍听。 僧今持此衣还某甲比丘。 白如是。 大德僧听。 某甲比丘故离僧伽梨宿犯舍堕。 此衣已舍与僧僧今持此衣还某甲比丘。 谁诸长老忍。 僧持此衣还某甲比丘者默然。 谁不忍者说僧已忍还某甲比丘衣竟。 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对四人已下对首法(若向四人忏者。 舍财文同于上忏罪。 须口和三人不得用单白。 还财得作直付羯磨如上。 佛言。 若欲在三比丘前忏悔者。 应至三清净比丘所。 如前舍忏法具修威仪作如是舍言)诸大德听。 我某甲比丘故畜众多长衣犯舍堕。 我今舍与诸大德(作如是舍已应忏本罪。 先请忏悔主其请文如上。 僧中无异是中忏主。 应问余二比丘言)二长老听。 若长老听。 我受某甲比丘忏悔者。 我当受。 (彼二比丘答言)可尔(方告忏罪者言可尔。 还衣对二人亦尔)。 对一人舍堕法(佛言。 若在一比丘前忏悔者。 至一清净比丘所应如法忏。 今时行事对首忏多故须明立定式使披寻者易为昭练)。 舍衣法(应将一比丘至自然界中。 或在戒场并须尽集。 将所犯财并连束一处已。 具修威仪如是舍言)大德一心念。 我某甲比丘(故畜众多长衣。 故离僧伽梨宿)。 犯舍堕今舍与大德(一说)。 请忏悔主法(其文如上僧中所说。 忏悔主应为分别罪名。 及种与相也。 名谓六聚差别种。 谓畜长离衣三十事异相谓一多不同。 故律云。 一名多种住别异。 佛言。 若犯僧残罪乃至突吉罗。 知而覆藏者应先教作突吉罗忏。 后如法忏故知前须委问然后教悔)。 明藏罪法(若案舍堕具足八品。 突吉罗二品。 根本从生如后所列。 覆藏合有六品。 初二品覆本堕生。 中二覆著用不净衣生。 后二覆僧说戒默然生。 并经初夜二夜以去为率)。 先忏从生罪(其八品小罪。 应总请一忏悔主。 文同波逸提。 唯以突吉罗忏悔主为异。 次正忏悔覆藏罪)大德一心念。 我比丘某甲。 故畜众多长衣。 犯众多波逸提罪。 经夜覆藏随夜展转覆藏(并著用犯舍衣突吉罗罪。 经夜覆藏。 随夜展转覆藏。 经僧说戒默妄语犯突吉罗罪。 经夜覆藏。 随夜展转覆藏。 并据有言之)。 并犯突吉罗罪不忆数。 今向大德发露忏悔。 更不敢作。 愿大德忆我(一说余治罪立誓并如上)。 忏悔二根本小罪法(善见云。 犯舍堕衣不舍而著随著得突吉罗。 律云。 僧说戒时乃至三问。 忆念罪而不发露者突吉罗)大德一心念。 我某甲比丘犯著用不净衣及经僧说戒默妄语。 并犯突吉罗罪各不忆数。 今向大德发露忏悔更不敢作。 愿大德忆我(一说余词同上。 此并据有犯者言之。 上来从生根本律合前后两忏不出正文。 今义准诸忏理例可解。 故立正仪想无疑滥)。 忏根本罪法(应对前忏主言)大德一心念。 我比丘某甲故畜长衣不说净犯舍堕。 此衣已舍与大德。 有众多波逸提罪。 今向大德发露忏悔不敢覆藏(余文如上僧中乃至呵治立誓还衣诸法并准前条其犯舍财已用坏尽。 必委种相及九十事并同忏悔)。 忏后堕法(大同三十中。 唯无财舍为异。 若忏前品从生八种。 或有或无如新衣过。 量著用并犯理须准忏。 如妄语掘地无因而犯亦不必并通。 宜随犯多少称实前忏不得在根本。 后以佛制在前。 若忏根本别众得开不同三十。 其请忏悔主文如上说。 若正悔本罪文。 少有别应言)大德一心念。 我某甲比丘。 犯故妄语波逸提罪(余有随称)。 不忆数(但犯单堕多不忆实。 自有忆者随有言之实而非谬)。 今向大德发露忏悔不敢覆藏(余词如上。 乃至呵责立誓亦尔)。 忏波罗提提舍尼法(谓在村巷中。 从非亲尼自手受食。 或食尼指授食等。 诸律令请一人为忏主说罪名种一说便止其词曰)大德一心念。 我某甲比丘。 食比丘尼指授食。 犯波罗提提舍尼罪不忆数。 大德我犯可呵法所不应为。 今向大德悔过。 (僧祇云前人应问言)汝见罪不。 (答言)见。 (应呵责言)慎莫更作。 (答言)顶戴持。 忏突吉罗法(佛言。 若故作者犯应忏突吉罗。 又犯非威仪突吉罗。 若不故作但犯突吉罗。 律本具明故误二心唱言两罪条别。 诸师不披律部但以五忏为宗。 遂即雷同一概轻重共同忏荡且五忏明义止是别时。 偷兰及堕有无多少立法非一。 理须显明。 凡语难依圣言易信。 故毗尼母云。 若故作者对一人说忏。 误作者责心忏。 此则与律符同。 何得故执。 如律呵责揵度及明了论。 萨婆多等各有明据。 非唯抑度义。 须谨依余有从生根本九品不同。 并如上准酌例取)。 正明忏仪(律并无文。 准用前法理通除灭。 前明故作者先请忏主云)大德一心念。 我某甲比丘。 请大德为突吉罗忏悔主。 愿大德为我作突吉罗忏悔主。 慈愍故(三请)。 舍罪法(从生根本明须两识种相多少并委审详。 应对前人作是言)大德一心念。 我某甲比丘。 故不齐整著僧伽梨(余有准著)。 犯一突吉罗罪。 今向大德发露忏悔更不敢作。 愿大德忆我(一说呵责立誓如前)。 误作忏法(具修威仪。 心生惭愧口言)我某甲比丘。 误不齐整著僧伽梨。 犯一突吉罗罪。 我今自责心悔过(一说)。 发布时间:2026-03-14 09:48:37 来源:素食购 链接:https://www.sushigou.com/287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