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净土旨归:摄大乘论释四十八卷(第一译十卷)上 内容: 摄大乘论释四十八卷(第一译十卷)上无性菩萨造唐三藏法师玄奘奉诏译摄大乘论释卷第一释总标纲要分第一稽首大觉诸如来无上正法真圣众为利自他法久住故我略释摄大乘论曰。 阿毗达磨大乘经中。 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萨。 为显大乘体大故说。 释曰。 欲以十义总摄大乘所有要义。 彼义能显此论体性。 是圣教故。 用此为门。 而开发言。 阿毗达磨大乘经等。 择法因故。 或共了故阿毗达磨。 想为幖帜。 大乘经言。 简别余处。 若略释者。 亦乘亦大故名大乘。 或乘大性故名大乘。 因果大故。 业具运故。 果谓十地。 若广释者。 七种大性共相应故。 谓菩提分波罗蜜多。 学持相等。 贯穿缝缀故名为经。 此中即是随堕八时。 闻者识上直非直说。 聚集显现以为体性。 若尔云何菩萨能说非闻者识。 彼能说故。 彼增上生故作是说。 譬如天等增上力故。 令于梦中得论咒等。 若离识者。 佛云何说诸契经句。 语为自性。 且不应理。 由一一字能诠显义。 不应理故。 次第而生不俱时住。 无聚集故。 如是不得彼之自性。 语无有转故不应理。 又非无字转有少名能诠。 故诸契经名为自性。 亦不应理。 是故决定如所说经。 自性应理。 于此所说阿毗达磨大乘经中。 薄伽梵者。 破诸魔故。 能破四种大魔怨故。 名薄伽梵。 四种魔者。 一者烦恼魔。 二者蕴魔。 三者天魔。 四者死魔。 依空三摩地。 能破烦恼魔一切粗重。 转依相住。 无量善根随顺证得。 或复依止精进慧力。 能破蕴魔。 依慈等持能破天魔。 依修神足能破死魔。 能破如是四大魔故。 名薄伽梵。 又自在等功德相应。 是故说佛名薄伽梵。 所以者何。 以当宣说佛世尊故。 于彼前者。 显佛开许。 堪广流通。 亲对大师无异言故。 如十地经。 已能善入大乘者。 或依德迹。 或共了知。 谓彼已能善入大乘。 或即于此已极善入。 故名已能善入大乘显此已得诸陀罗尼辩才功德。 于大乘义能持能阐。 故依此义说如是名。 言菩萨者。 菩提萨埵为所缘境故名菩萨。 依弘誓语立菩萨声。 亦见余处用所缘境。 而说其名。 如不净等为所缘境。 二三摩地。 说名不净。 说名为空。 或即彼心。 为求菩提有志有能。 故名菩萨。 为显大乘体大故者。 甚深高广无上故大。 体声即说自性作用。 如世说言。 火暖为体。 毒害为体。 此体大故说名体大。 显者。 开示他所未了。 为者。 欲也。 论曰。 谓依大乘诸佛世尊。 有十相殊胜殊胜语。 一者所知依殊胜殊胜语。 二者所知相殊胜殊胜语。 三者入所知相殊胜殊胜语。 四者彼入因果殊胜殊胜语。 五者彼因果修差别殊胜殊胜语。 六者即于如是修差别中增上戒殊胜殊胜语。 七者即于此中增上心殊胜殊胜语。 八者即于此中增上慧殊胜殊胜语。 九者彼果断殊胜殊胜语。 十者彼果智殊胜殊胜语。 由此所说。 诸佛世尊契经诸句。 显于大乘真是佛语。 释曰。 谓声即是略摽所说十胜处义。 依大乘者。 所为所说非声闻乘。 亦非世间。 复举大乘为决定义。 显所依者。 即此非余。 以依世间由余相故。 异于佛语。 如有颂言。 谛语而无忿。 少施不悕求。 如是等。 若依声闻。 由余相故异于大乘。 如有颂言。 诸行无常。 有生灭法。 如是等。 是故重举大乘应理。 有十等者。 以数显数殊胜佛语。 安立论体。 相者。 种也。 即此展转差别无杂。 故名殊胜。 或复望彼声闻等法。 极悬远故。 又增上故。 名为殊胜。 以能引发大菩提故。 由此十相是殊胜故。 彼语殊胜。 是故说言。 有十相殊胜殊胜语。 佛世尊者。 染污不染污。 二痴睡尽故。 于一切所知智。 开发义故。 说名为佛。 如士夫寤。 如莲华开。 如有说言。 寤寤开发义。 有时业佛界。 如是等。 论曰。 复次云何能显由此所说十处。 于声闻乘曾不见说。 唯大乘中处处见说。 谓阿赖耶识说名所知依体。 三种自性。 一依他起自性。 二遍计所执自性。 三圆成实自性。 说名所知相体。 唯识性说名入所知相体。 六波罗蜜多说名彼入因果体。 菩萨十地说名彼因果修差别体。 菩萨律仪说名此中增上戒体。 首楞伽摩虚空藏等诸三摩地。 说名此中增上心体。 无分别智说名此中增上慧体。 无住涅槃说名彼果断体。 三种佛身。 一自性身。 二受用身。 三变化身。 说名彼果智体。 由此所说十处。 显于大乘异声闻乘。 又显最胜。 世尊但为菩萨宣说。 是故应知但依大乘。 诸佛世尊有十相殊胜殊胜语。 释曰。 所应可知故名所知。 依谓所依。 此所依声简取能依。 杂染清净诸有为法。 不取无为。 由彼无有所依义故。 所依即是阿赖耶识。 是彼因故。 能引彼故。 如其所应。 若尔所知即所知依。 由异熟识是所知性故不相违。 此所知依即是殊胜。 此殊胜故语亦殊胜。 即前所说诸佛世尊。 言一切处随转。 所知相者。 所知自性。 是所相故。 依业运说多置鲁荼所知所断所证等故。 或依具运。 以遍计所执。 相无所相。 表无性故。 圆成实性是其共相。 依他起性是其自相。 我有情义识展转别异故。 如地界等。 以其坚等为能表相。 虽无异性而说为相。 又如宣说大士夫相。 经部等师。 生等诸相。 由此因缘。 或所知即相。 或所知之相故名所知相。 说无异性故。 异无异性故。 如其所应此亦如是。 入所知相者。 谓此能入所应知相。 或是所知相之能入。 入谓现观入所知相。 即唯识性。 此即殊胜。 此殊胜故语亦殊胜。 彼入因果者。 谓唯识性。 说名彼入胜解行地。 修加行时。 世间未净波罗蜜多名彼入因。 已证入时。 即出世间波罗蜜多。 清净增上意乐摄故。 名彼入果。 彼入因果即是殊胜。 此殊胜故语亦殊胜。 彼因果修差别者。 谓即唯识性之因果。 数习此故说名为修。 分分不同故名差别。 彼入因果修差别性。 即是十地。 此即殊胜。 此殊胜故语亦殊胜。 即于诸地波罗蜜多修差别中。 为摄取后复勤修学。 即此为依。 安立三学。 一增上戒学。 谓依止戒正勤修学。 是故说名增上戒学。 即诸地中菩萨律仪。 远离诸恶。 饶益有情。 摄一切善。 三种净戒。 所受尸罗。 防护过去已生住等身等诸业。 如调御者极善调摄。 故名律仪。 如是即依增上尸罗。 修学正行故名为学。 此增上戒即是殊胜。 此殊胜故语亦殊胜。 二增上心学。 谓依止心正勤修学。 是故说名增上心学。 此性即是虚空藏等诸三摩地。 等者等取余贤护等三摩地王。 又于增上心学中言。 即诸三摩地大师说为心由心彩画故如所作事业三增上慧学。 谓依止慧正勤修学。 是故说名增上慧学。 此性即是无分别智。 对治一切戏论分别。 此中加行无分别智根本依止。 即此根本无分别智后得依止。 如是依止。 非次所说。 如是三种戒定慧学是道体性。 彼果二种。 一断二智。 此殊胜故语亦殊胜。 彼果断者。 彼诸学果名为彼果。 彼果即断名彼果断。 此性即是客障离系。 真如解脱无住涅槃。 见彼寂静故生死即涅槃。 即彼为缘而无染着。 非无余依般涅槃界。 是故无住此即殊胜。 此殊胜故语亦殊胜。 彼果智者彼诸学果名为彼果。 彼果即智名彼果智。 此性即是三种佛身。 一自性身。 即是无垢无挂碍智。 是法身义。 今此与彼无分别智有何差别。 如是二种所有分别俱不行故。 彼有对治当有所作。 此是彼果所作已办。 如是差别。 二受用身。 即后得智。 即由此智殊胜力故。 与诸殊胜大菩萨众共。 受不共微妙法乐。 成办如是受用事故名受用身。 若无如是外清净智。 菩萨所作所余资粮应不圆满。 三变化身。 即是后得智之差别。 即能变化名变化身。 此增上力之所显现即智差别。 谓由此故摧伏他论。 与诸菩萨共受法乐。 无有断绝。 成办初业诸菩萨众。 诸声闻等所应作事。 譬如眼识了受诸色彼若无者此亦应无。 此则殊胜。 此殊胜故语亦殊胜。 由此所说十处者。 谓于此及余总大乘义。 处是事义。 异声闻乘者。 于彼不说故。 又显最胜者。 究竟宣说佛果道故。 世尊但为菩萨宣说者。 此中应言菩萨。 但为菩萨宣说。 由佛现见佛所开许而宣说故。 名世尊说。 如十地等。 是故先说薄伽梵前。 论曰。 复次云何由此十相殊胜。 殊胜如来语故显于大乘。 真是佛语遮声闻乘。 是大乘性。 由此十处。 于声闻乘曾不见说。 唯大乘中处处见说。 谓此十处是最能引大菩提性。 是善成立随顺无违。 为能证得一切智智。 此中二颂。 所知依及所知相彼入因果彼修异三学彼果断及智最上乘摄是殊胜此说此余见不见由此最胜菩提因故许大乘真佛语由说十处故殊胜释曰。 复次云何由此等者。 犹未信解故设此难何以故。 非于声闻乘中六句义等曾未见说。 吠世师等论中处处见说。 即令吠世师等论真是佛语。 先答容他如是妨难。 故后通言。 谓此十处是最能引大菩提性等。 亦觉亦大故名大菩提。 或觉大性故名大菩提。 此大菩提智断殊胜以为自相。 如说烦恼所知障断。 由彼断故获得无垢无挂碍智。 如是四种总名菩提。 是最能引者。 谓此十处是能得性。 非六句义。 或最胜等。 是故彼论非真佛语。 是善成立者。 谓如是十处正量所随故。 如广当决择。 言随顺者。 是能对向是能顺义言无违者。 无彼过故。 非如六句义等邪智。 或声闻乘有过失故佛果相违。 此中二颂者。 谓颂已说及当说义。 此说此余见不见者。 谓此十处殊胜语说。 于此大乘处处见说。 于余小乘曾不见说。 论曰。 复次云何如是次第说此十处。 谓诸菩萨于诸法因要先善已。 方于缘起应得善巧。 次后于缘所生诸法应善其相。 善能远离增益损减二边过故。 次后如是善修菩萨应正通达。 善所取相令从诸障心得解脱。 次后通达所知相已先加行位。 六波罗蜜多由证得故。 应更成满增上意乐。 得清净故。 次后清净意乐所摄六波罗蜜多。 于十地中。 分分差别应勤修习。 谓要经三无数大劫。 次后于三菩提所学应令圆满。 既圆满已彼果涅槃。 及与无上正等菩提应现等证。 故说十处如是次第。 又此说中一切大乘皆得究竟。 释曰。 为辩由此趣大菩提。 故复开示次第方便及所须因。 谓诸菩萨要先于因得善巧已。 方于缘起应得善巧。 知从此因而有彼果。 复知彼果要从此因。 是故非离此因言教能了知彼因者。 即是阿赖耶识。 由说此故。 便舍无因不平等因。 次后于缘所生诸法。 应了其相。 远离增益损减边故。 于无无因强立为有。 故名增益。 于有无因强拨为无。 故名损减。 如是增益及与损减俱说为边。 是坠堕义。 此二转时失坏中道。 由善数习真实观故。 于此二边远离善巧。 于遍计所执唯有增益。 而无损减。 都无有故。 以要于有方起损减。 于依他起无有增益。 以有体故。 要于非有方有增益。 亦无损减。 唯妄有故。 于圆成实无有增益。 是实有故唯有损减。 即由此故。 或复于此。 善能远离增益损减二边过者。 谓于依他起性。 增益实无遍计所执性。 损减实有圆成实性。 又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中说。 慈氏。 于汝意云何。 诸遍计所执中非实有性。 为色非色不也世尊。 诸依他起中唯有名想施设言说。 性为色非色。 不也世尊。 诸圆成实中彼空无我性。 为色非色。 不也世尊。 慈氏。 由此门故应如是知。 诸遍计所执性决定非有。 诸依他起性。 唯有名想施设言说。 诸圆成实空无我性。 是真实有。 我依此故密意说言。 彼无二数。 谓是色等如是解脱二边过失。 于三自性得善巧已由。 唯识性应善通达所知之相入。 者即是通达作证。 或由此故能顺通达。 次后即于顺唯识性。 通达体入所修六种波罗蜜多。 由胜义故应更证得清净意乐。 应更摄受欲及胜解。 名为意乐。 此二尔时虽无增数。 证净摄故而说清净。 次后即彼于十地中。 由于三学勤修学故。 三无数劫数修习故应令圆满。 次后彼果烦恼所知二障永断。 及与无垢无有挂碍。 一切智智应更证得。 如是所辨次第方便。 及所须因显是能顺大菩提性。 即由如是所说次第。 唯有十处不增不减。 如是已释主随二论。 是故当知声闻乘道即佛乘道不应道理。 若尔其果应无差别。 又于一切声闻乘中曾未有处。 为诸菩萨广说佛道。 又亦不许佛与声闻无有差别。 师资建立应无有故。 由此说有二道差别。 是故说此名摄大乘尽。 其所有大乘纲要无别说故。 释所知依分第二之一论曰。 此中最初且说所知依。 即阿赖耶识。 世尊何处说阿赖耶识名阿赖耶识。 谓薄伽梵于阿毗达磨大乘经伽他中说。 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及涅槃证得释曰。 此引阿笈摩。 证阿赖耶识名所知依。 无始时者初际无故。 界者因也。 即种子也。 是谁因种。 谓一切法此唯杂染。 非是清净故。 后当言多闻熏习所依。 非阿赖耶识所摄。 如阿赖耶识成种子。 如理作意所摄。 似法似义所起等。 彼一切法等所依者。 能任持故非因性故。 能任持义。 是所依义非因性义。 所依能依性各异故。 若不尔者。 界声已了无假依言。 由此有诸趣及涅槃证得者。 如决择处当广分别。 谓生杂染等那落迦等。 若离阿赖耶识皆不得有等生等。 杂染毕竟止息名为涅槃。 若离阿赖耶识不应证得。 论曰。 即于此中复说颂言。 由摄藏诸法一切种子识故名阿赖耶胜者我开示释曰。 复引圣言所说。 证阿赖耶识名阿赖耶。 能摄藏诸法者。 谓是所熏是习气义。 非如大等显了法性。 藏最胜中。 阿赖耶识摄藏诸法亦复如是。 为简彼义。 是故复言一切种子识。 与一切种子俱生俱灭故。 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互为缘故。 展转摄藏。 是故说名阿赖耶识。 非如最胜即显了性。 显自简劣故。 复说言胜者我开示。 即大菩萨有堪能故名为胜者。 为彼开示非余劣者。 论曰。 如是且引阿笈摩证。 复何缘故此识说名阿赖耶识。 一切有生杂染品法。 于此摄藏为果性故。 又即此识于彼摄藏为因性故。 是故说名阿赖耶识。 或诸有情摄藏此识。 为自我故。 是故说名阿赖耶识。 释曰。 一切有生者谓诸有为。 杂染品法者。 简清净法。 非清净法是杂染性。 一切杂染库藏所治。 种子体性之所摄藏。 能治彼故非互相违。 为因果性。 是正道理然得为所依。 若处有所治亦有能治故。 于此摄藏者。 显能持习气。 由非唯习气名阿赖耶识。 要能持习气如彼说意识。 或诸有情摄藏此识为自我者。 是执取义。 论曰。 复次此识亦名阿陀那识。 此中阿笈摩者。 如解深密经说。 阿陀那识甚深细一切种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执为我释曰。 复引余教所说异名。 开示建立阿赖耶识。 令极显了。 言甚深者。 世聪睿者所有觉慧难穷底故。 言甚细者。 诸声闻等难了知故。 是故不为诸声闻等开示此识。 彼不求微细一切智智故。 一切种子如瀑流者。 刹那展转相续不断。 如水瀑流。 我于凡愚不开演者。 怀我见者不为开示。 恐彼分别计执为我。 何容彼类分别计执穷生死际。 行相一类无改易故。 论曰。 何缘此识亦复说名阿陀那识。 执受一切有色根故。 一切自体取所依故。 所以者何。 有色诸根。 由此执受无有失坏尽寿随转。 又于相续正结生时。 取彼生故执受自体。 是故此识亦复说名阿陀那识。 释曰。 执受一切有色根故。 等者显声转因以能执受。 一切眼等有色诸根。 安危共同尽寿随转。 是故说名阿陀那识。 若不尔者应如死身即便失坏。 一切自体取所依故。 等者谓是一切。 若一若多。 所有自体取所依性。 若色等根未已生起。 若无色界自体生起名为相续。 摄受彼故名正结生。 受彼生故。 精血合故。 非无阿赖耶识而有执受一期自体。 譬如室宅院摄光明。 是一期自体习气所熏故。 论曰。 此亦名心。 如世尊说心意识三。 此中意有二种。 第一与作等无间缘所依止性。 无间灭识能与意识作生依止。 第二染污意与四烦恼恒共相应。 一者萨迦耶见。 二者我慢。 三者我爱。 四者无明。 此即是识杂染所依识。 复由彼第一依生。 第二杂染了别境义故。 等无间义故。 思量义故。 意成二种。 释曰。 此亦名心者。 复引余教安立异名。 令此坚固。 第二染污意者。 由四烦恼萨迦耶见等所染污故。 此中萨迦耶见者。 谓坚执着我我所性。 由此势力而起我慢。 恃我我所而自高举。 此二有故便起我贪。 说名我爱。 此三皆用无明为因。 言无明者即是无智。 明所治故。 此即是识杂染所依。 于定不定善等位中。 皆不相违恒现行故。 其如何等。 谓善心时亦执我故。 由第一依生者。 由等无间灭意故。 由第二杂染者。 由四烦恼相应意故。 以计我等能作杂染。 了别境义故者。 是能取境似境现义。 此释识名等。 无间义故思量义故意成二种者。 此释意名。 若离训释声义道理。 终不能令他得解了。 论曰。 复次云何得知。 有染污意。 谓此若无不共。 无明则不得有。 成过失故。 又五同法亦不得有。 成过失故。 所以者何。 以五识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 又训释词亦不得有。 成过失故。 又无想定与灭尽定差别无有。 成过失故。 谓无想定染意所显。 非灭尽定。 若不尔者此二种定应无差别。 又无想天一期生中应无染污。 成过失故。 于中若无我执我慢。 又一切时我执现行。 现可得故。 谓善不善无记心中。 若不尔者唯不善心彼相应。 故有我我所烦恼现行。 非善无记。 是故若立俱有现行。 非相应现行无此过失。 此中颂曰。 若不共无明及与五同法训词二定别无皆成过失无想主应无我执转成过我执恒随逐一切种无有离染意无有二三成相违无此一切处我执不应有真义心当生常能为障碍俱行一切分谓不共无明此意染污故。 有覆无记性。 与四烦恼常共相应。 如色无色二缠烦恼。 是其有覆无记性摄。 色无色缠为奢摩他所摄藏故。 此意一切时微细随逐故。 释曰。 为引正理成染污意故。 复略举直说伽他。 谓此若无不共无明不得有等。 若不说有染污意者。 则不得有不共无明。 不共无明当说其相。 谓能障碍真智生愚。 此于五识无容说有。 是处无有能对治故。 若处有能治。 此处有所治。 非五识中有彼能治。 于此见道不生起故。 非于不染意识中有。 由彼此应成染性故。 亦非染污意识中有。 与余烦恼共相应时。 不共无明名不成故。 若立意识由彼烦恼成染污者。 即应毕竟成染污性。 诸施等心应不成善。 彼烦恼相恒相应故。 若复有说善心俱转有彼烦恼。 是即一向与彼相应。 余不得有。 此染意识引生对治不应道理。 若有说言染污意俱有别善心。 能引对治能治生故。 所治即灭应正道理。 若尔所立不共无明亦不成就。 与身见等所余烦恼恒相应故。 汝难不平非我说彼。 与余烦恼不相应故名为不共。 然说彼惑余处所无故名不共。 譬如十八不共佛法。 前说与余烦恼相应名不成者。 观他所立显彼过故。 又五同法亦不得有成过失者。 此破唯立从六二缘六识转义。 眼等五识与彼意识有同法性。 谓从二缘而得生起。 彼染污意若无有者与此相违。 所谓俱生增上缘依无别有故。 又眼等识各具二缘皆是识性。 如是识性并有眼等俱转别依。 唯增上缘非因缘等。 此为能喻。 意识亦尔。 应有如是差别所依。 阿赖耶识虽是意识俱生所依。 然不应立为此别依。 是共依故。 因缘性故。 经部所立。 色为意识俱生别依。 此不成就不应道理。 以就思择随念分别。 应一切时无分别故。 由此道理余部所立。 胸中色物意识别依。 亦不成就。 如所说过恒随逐故。 譬如依止色根诸识。 如是难通应广决择又训释词亦不得有成过失者。 如前所说训释意名依思量性。 若不立有染污意者。 此何所依六识已谢不应成意。 体灭无故。 又无想定与灭尽定差别无有成过失者。 若有定立有染污意。 此有此无在凡相续。 在圣相续。 如其次第二定差别道理成就。 若不尔者。 俱想受灭等有识行应无差别。 不可说在第四静虑。 在第一有地差别故。 出离静住欲差别故。 二定差别。 由二自相无差别故。 心及心法俱灭何异。 今此决择。 对经部师少相近故。 彼部所立。 不相应行非实物有。 何得二定实有差别。 又无想天一期生中。 无我执转应成过失。 言无想者。 谓若生在无想天中。 心心法灭。 初续生时有彼暂起。 从此已后相续随转。 若不许彼有染污意。 一期生中应无我执。 曾不见有具烦恼者。 一期生中都无我执。 又诸圣贤同诃厌故。 非生刹那现起意识。 我执所依为势引故。 名有我执未永断故。 如有痫等应正道理。 我执所依俱谢灭故。 势引亦无余所依故。 不应道理。 我执习气在身相续。 亦不应理。 色法受熏不应理故。 无堪能故。 又经部师不说唯色名为心法。 等无间缘此所无故。 心及心法四缘定故。 若说别有常俱起心。 我执所依此无过失。 又一切时我执随逐不应道理。 谓若不说有染污意。 于一切时义不符顺。 施等善位亦有我执。 常所随逐自谓我能修行施等。 非离无明我执随逐。 非离依止而有无明。 是心法故。 此所依止离染污意定无所有。 非即善心是无明依。 应正道理如说。 如是染污意是识之所依此未灭识缚终不得解脱无有二者。 谓不共无明及与五同法。 三成相违者。 谓训释词二定差别。 无想天生我执随逐。 如是三种皆成相违。 前已略举不共无明。 今为广释故说真义。 心当生等。 谓能障碍真实义见。 彼若现有此不生故。 俱行一切分者。 是善不善无记位中。 常随转义。 论曰。 心体第三。 若离阿赖耶识无别可得。 是故成就阿赖耶识以为心体。 由此为种子意及识转。 释曰。 心体第三若离阿赖耶识无别可得者。 谓如意声说染污意。 无间灭意识声则说六种转识。 如是心声离彼二种无体可得。 非无有体而有能诠。 亦非异门意识二声。 所诠异故。 此中体声意取所诠。 是故成就阿赖耶识等者。 显阿赖耶识是心声所诠道理决定。 论曰。 何因缘故亦说名心。 由种种法熏习种子所积集故。 释曰。 由种种法者。 谓由种种品类转识。 所摄诸法熏习种子者。 谓所熏成功能差别。 所积集者。 谓杂种类积集其中。 故者即是门义依义。 此则显示心声转因。 论曰。 复次何故声闻乘中。 不说此心名阿赖耶识。 名阿陀那识。 由此深细境所摄故。 所以者何。 由诸声闻不于一切境智处转。 是故于彼虽离此说。 然智得成解脱成就故不为说。 若诸菩萨定于一切境智处转。 是故为说。 若离此智不易证得一切智智。 释曰。 由此深细境所摄故者。 此显阿赖耶识亦是深细亦所知境。 由深细故于诸声闻不为宣说。 彼是粗浅所知境摄。 所应化故深细境智。 于彼无恩。 由诸声闻不于一切境智处转者。 此则显彼无有功能。 悕愿处相。 是故于彼虽离此说等者。 谓于声闻虽离为说阿赖耶识。 但由粗浅色等境界。 苦集等性无常等行。 正观察时。 便能永断一切烦恼。 彼为此义依世尊所。 勤修梵行。 言粗浅者。 谓诸色法体相粗故。 受等诸法所缘行相易可分别。 行相粗故。 与此相违如其所应阿赖耶识说名深细。 如说我不说一法未达未遍知等者。 此密意说。 不断烦恼以别相声说总相处。 非诸烦恼有各别断。 或取共相无常等行故不为说。 阿赖耶识亦无过失。 若诸菩萨定于一切境智处转者。 显菩萨有种姓势力。 由与功能悕愿处相具相应故。 一切智性为所期处异。 此不能作他义利。 所以者何。 非一切智无有堪能随顺知他意乐。 随眠界根胜劣有能无能。 时分差别具作一切他之义利。 如是等事菩萨所求。 是故为说阿赖耶识。 若离此智等者。 若离阿赖耶识智不能永断。 于义遍计彼不断故。 无分别智则不得有执。 有遍计所执义故。 由此因缘不易证得一切智智。 所以者何。 能证一切所知共相。 是分别智知遍计义自相分别。 展转不同以无边故。 决定无能具证一切。 若知此唯阿赖耶识。 能生习气转变力故。 义有情我显现而转。 尔时觉知无所取义。 如是亦能知无能取。 由此证得无分别智。 次后得智如所串习通达法性。 由一切法共相所显。 真如一味知一切法。 于一刹那亦易证得。 一切境智非无边故。 然复说言要经于三无数劫者。 此显积习广大资粮方能证得广大殊胜。 一切种相微妙果智。 如是所说。 妙智资粮不离能证法无我境。 故说颂言。 非于一切所知境不断所执法分别而能证得一切智是故宣说法无我不善通达如是理教故有颂言。 由彼相续有堪能当知如火食一切如是应许一切智能作一切知一切是故于此阿赖耶识知不知者。 易证难证一切智智。 定依此宗作如是说。 非知一切法无我者。 名一切智彼虽一切智非一切种智。 摄大乘论释卷第二释所知依分第二之二论曰。 复次声闻乘中。 亦以异门密意。 已说阿赖耶识。 如彼增壹阿笈摩说。 世间众生爱阿赖耶。 乐阿赖耶。 欣阿赖耶。 喜阿赖耶。 为断如是阿赖耶故。 说正法时恭敬摄耳。 住求解心。 法随法行。 如来出世如是甚奇希有正法。 出现世间。 于声闻乘如来出现四德经中。 由此异门。 密意已显阿赖耶识。 于大众部阿笈摩中。 亦以异门密意。 说此名根本识。 如树依根。 化地部中亦以异门密意。 说此名穷生死蕴。 有处有时见色心断。 非阿赖耶识中彼种有断。 释曰。 声闻乘中亦以异门密意。 已说阿赖耶识者。 此举余部共所成立显阿赖耶识如大王路故。 先总序如彼增壹阿笈摩说者。 是说一切有部中说。 爱阿赖耶者。 此句总说贪着阿赖耶识。 乐阿赖耶者。 乐现在世阿赖耶识。 欣阿赖耶者。 欣过去世。 已生阿赖耶识。 喜阿赖耶者。 喜未来世。 当生阿赖耶识。 此性于彼极希愿故。 由乐欣喜是故总名爱阿赖耶。 为断如是阿赖耶故者。 为永害彼。 说正法时者。 说正教法。 恭敬者。 乐欲闻故。 摄耳者。 立愿听故。 此则说其闻所成智。 住求解心者。 如所闻义求决定故。 此则说其思所成智。 法随法行者。 所证名法。 道名随法。 随顺彼故。 又出世道名法。 世间道名随法。 行者行彼自心相续。 树增彼故。 令彼现前得自在故。 此则说其修所成智。 如来出现四德经中。 由此异门密意已显阿赖耶识者。 谓此经中宣说如来出现于世。 有其四种可称赞德。 于大众部阿笈摩等者。 重成此识于彼部中。 如大王路根本识者。 余识因故。 譬如树根是茎等因。 化地部等者。 于彼部中有三种蕴。 一者一念顷蕴。 谓一刹那有生灭法。 二者一期生蕴。 谓乃至死恒随转法。 三者穷生死蕴。 谓乃至得金刚喻定恒随转法。 此若除彼阿赖耶识。 余不应有。 但异名说阿赖耶识。 如名诸蕴决定无有穷生死故。 彼问云何此答有处。 有时见等有处。 于界有时于分于无色界诸色间断。 于无想天及二定分诸心间断。 非谓于阿赖耶识中色心种子。 乃至对治道未生来。 有时间断不应计度。 随所应有正义有故。 计度傍义违越正义不应道理。 论曰。 如是所知依。 说阿赖耶识为性。 阿陀那识为性。 心为性。 阿赖耶为性。 根本识为性。 穷生死蕴为性等。 由此异门。 阿赖耶识成大王路。 释曰。 等谓圣者上座部中。 以有分声亦说此识。 阿赖耶识是有因故。 如说六识不死不生。 或由有分。 或由反缘而死。 由异熟意识界而生。 如是等能引发者。 唯是意识故作是言。 五识于法无所了知。 唯所引发意界亦尔。 唯等寻求见唯照嘱。 等贯彻者。 得决定智安立。 是能起语分别。 六识唯能随起威仪。 不能受善不善业道。 不能入定。 不能出定势用。 一切皆能起作。 由能引发从睡而觉。 由势用故观所梦事。 如是等分别说部亦说。 此识名有。 分识由如是等诸部圣教为定量故。 阿赖耶识如大王路。 论曰。 复有一类。 谓心意识义一文异。 是义不成。 意识两义差别可得。 当知心义亦应有异。 复有一类。 谓薄伽梵所说众生爱阿赖耶。 乃至广说。 此中五取蕴说名阿赖耶。 有余复谓贪俱乐受名阿赖耶。 有余复谓萨迦耶见名阿赖耶。 此等诸师由教及证愚于阿赖耶识故作此执。 如是安立阿赖耶名随声闻乘。 安立道理亦不相应。 若不愚者取阿赖耶识。 安立彼说。 阿赖耶名。 如是安立则为最胜。 云何最胜。 若五取蕴名阿赖耶。 生恶趣中一向苦处最可厌逆。 众生一向不起爱乐。 于中执藏不应道理。 以彼常求速舍离故。 若贪俱乐受名阿赖耶。 第四静虑以上无有。 具彼有情常有厌逆。 于中执藏亦不应理。 若萨迦耶见名阿赖耶。 于此正法中信解无我者。 恒有厌逆。 于中执藏亦不应理。 阿赖耶识内我性摄。 虽生恶趣一向苦处求离苦蕴。 然彼恒于阿赖耶识我爱随缚。 未尝求离。 虽生第四静虑已上。 于贪俱乐恒有厌逆。 然彼恒于阿赖耶识我爱随缚。 虽于此正法信解无我者。 厌逆我见。 然彼恒于阿赖耶识我爱随缚。 是故安立阿赖耶识。 名阿赖耶成就最胜。 释曰。 复有一类。 谓心意识义一文异者。 此显邪执。 谓如所说心意识名皆同一义。 是义不成者。 是非理义。 意识两义差别可得者。 两声两义能诠所诠自相异故。 谓六识身无间过去说名为意。 了别境界说名为识。 如意识名义有差别。 如是心义亦应有异。 复有一类谓薄伽梵所说等者。 此显余师于爱阿赖耶等起异义执。 言五取蕴名阿赖耶者。 谓诸众生摄为我故。 言贪俱乐受名阿赖耶者。 谓贪受俱行总名阿赖耶。 此受是贪所随增眠故。 或复各别名阿赖耶。 着处异故。 言萨迦耶见名阿赖耶者。 由此取彼为我性故。 此等诸师由教及证。 愚阿赖耶识故作此执者。 谓彼诸师有恶教故。 有恶证故。 愚阿赖耶识。 或彼诸师无亲教故。 无自解故。 愚阿赖耶识。 随声闻乘安立道理亦不相应者。 随彼自宗亦不应理。 如胜论等所立实等彼非为胜有过失故。 如是安立则为最胜者。 无过失故。 有胜德故。 为欲显彼计执过失故。 复问言。 云何最胜。 若立五取蕴名阿赖耶。 生恶趣中一向苦处者。 生捺落迦傍生饿鬼名生恶趣。 唯有苦故。 似苦现故名一向苦处。 由彼曾无有少乐故。 最可厌逆。 于一切时有多苦故。 众生一向不起爱乐。 非不爱义而有执藏。 与执藏义不相应故。 于中执藏不应道理。 以彼常求速舍离者。 是于苦蕴恒伤叹义。 云何当令我无苦蕴非求速离而复执藏应正道理以相违故。 第四静虑及上无色。 贪俱乐受恒无所有。 常有厌逆。 是厌因故可恶逆故。 言具彼者。 第四静虑已上有情具彼种类。 是故彼处于中执藏。 亦不应理。 以无有故。 于此正法中信解无我者。 常极厌逆萨迦耶见是应断故。 见无我者彼无有故。 但取信解恒求断故。 于中执藏亦不应理。 如是已显他执过失。 复当显示自宗胜德。 阿赖耶识内我性摄者。 众生妄执为内我体。 虽然两声为重遮止他说妄计。 捺落迦等名生恶趣。 一向苦处虽于苦蕴常求远离。 然彼恒于阿赖耶识。 我爱罥索随缚不离。 曾不于中起无有爱。 由舍受相应非可厌逆故。 所以者何。 彼虽希愿。 云何当令我诸苦蕴都无所有。 然于自我未尝求离我见。 对治未有故异趣更无故。 若于诸蕴有所愿乐。 此则是其阿赖耶力。 非于意识有此我爱应正道理。 以恶趣中与彼苦受恒相应故。 由此道理于余趣中。 于彼希愿亦不相应。 虽生第四静虑已上。 于贪俱乐恒有厌逆。 然内我爱随缚不离。 如是我爱依他。 而转依阿赖耶。 非于意识。 以阿赖耶乃至对治道未生来无变易转。 意识不尔。 于无想定无想灭定有间断故。 非有意识而无有受俱成有故。 于此正法中信解无我者。 虽恒厌逆分别我见。 然有俱生我见随缚。 此于何处。 谓彼但于阿赖耶识率尔闻声。 便执内我惊畏生故。 何缘不许即于诸蕴而有我爱。 以若于彼有我爱者。 此则是其阿赖耶识。 由可分别所缘行相。 四无色蕴于无想天二无心定不相续故。 若尔阿罗汉虽厌逆身见。 亦应得有。 如是我爱断故无有。 以阿罗汉一切我见皆已永断故无此失。 是故说言阿罗汉已转于阿赖耶识。 更无此我爱。 是故安立阿赖耶识。 名阿赖耶识决定成就。 无诸过失。 有诸胜德。 是故说言成就最胜。 论曰。 如是已说阿赖耶识安立异门。 安立此相云何可见。 安立此相略有三种。 一者安立自相。 二者安立因相。 三者安立果相。 此中安立阿赖耶识自相者。 谓依一切杂染品法所有熏习。 为彼生因由能摄持种子相应。 此中安立阿赖耶识因相者。 谓即如是一切种子阿赖耶识。 于一切时与彼杂染品类诸法。 现前为因。 此中安立阿赖耶识果相者。 谓即依彼杂染品法。 无始时来所有熏习。 阿赖耶识相续而生。 释曰。 如是已说安立异门。 次安立相。 唯由其名。 未能了别此识自相故。 次须说自相应。 相略有三者。 分析此识自相应相。 以为二种因果异故。 依识自相说如是言。 谓依一切杂染品法所有熏习。 即贪嗔等名为一切杂染品法。 与彼能熏俱生灭故。 得成种子。 即此功能望彼当生能作生因。 由能摄持种子相应者。 于第五处说第三转。 是能摄持种子相应义故。 此中摄持种子相应。 谓有生法俱生俱灭故成熏习。 如是熏习摄持种子应正道理。 此相应故能生于彼。 非最胜等有如所说摄持种子相应。 亦非等无间缘等。 彼虽能摄受而非最胜因。 摄持种子不相应故。 最胜因者。 所谓种子阿赖耶识。 能摄持此。 故能与彼而作生因。 非唯摄受。 要由摄持熏习功能。 方为因故。 因相即是增盛作用。 熏习功能能为因性。 现前能生杂染法故。 果相即是由转识摄。 贪等现行杂染诸法。 熏习所持名为果相。 阿赖耶识因果不定。 故当说言。 言熏习所生诸法此从彼异熟与转识更互为缘生论曰。 复次何等名为熏习。 熏习能诠何为所诠。 谓依彼法俱生俱灭。 此中有能生彼因性。 是谓所诠。 如苣胜中有花熏习。 苣胜与花俱生俱灭。 是诸苣胜带能生彼香因而生。 又如所立贪等行者。 贪等熏习依彼贪等俱生俱灭。 此心带彼生因而生。 或多闻者。 多闻熏习依闻作意俱生俱灭。 此心带彼记因而生。 由此熏习能摄持故。 名持法者。 阿赖耶识。 熏习道理当知亦尔。 释曰。 复次何等名为熏习等者。 为欲决了熏习自相。 郑重征责难了知故。 谓依彼法俱生俱灭。 此中有能生彼因性者。 谓此所熏与彼能熏同时生灭。 因彼此有随顺能生。 能熏种类果法习气。 俱言为简异时生灭。 为别常住。 此显熏习相异余计。 依者因也。 于因建立如是字缘。 如言依云而有雨等。 举其因性为显此中有能随顺生果因体。 如苣胜中有花熏习等者。 举他共成喻自宗义。 由自所见苣胜与花俱心变故。 如彼苣胜与诸香花俱生俱灭。 由是为因随顺能生。 后后无间带花香气苣胜刹那此亦如是。 又如所立贪等行者。 贪等熏习等者。 此举余部共成熏习。 喻自宗义。 论曰。 复次阿赖耶识中。 诸杂染品法种子为别异住。 为无别异。 非彼种子有别实物。 于此中住亦非不异。 然阿赖耶识如是而生。 有能生彼功能差别。 名一切种子识。 释曰。 一切法种子是阿赖耶识功能差别。 如法作用与诸法体非一非异。 此亦复尔。 论曰。 复次阿赖耶识与彼杂染诸法。 同时更互为因。 云何可见。 譬如明灯焰炷生烧同时更互。 又如芦束互相依持同时不倒。 应观此中更互为因道理亦尔。 如阿赖耶识为杂染诸法因。 杂染诸法亦为阿赖耶识因。 唯就如是安立因缘。 所余因缘不可得故。 释曰。 譬如明灯于一时间。 灯炷灯焰生焰烧炷。 互为因果。 阿赖耶识与诸转识。 于一时间互为因果其性亦尔。 如是芦束更互依持令住不倒。 若于尔时此能持彼令住不倒。 即于尔时彼能持此令住不倒。 唯就如是安立因缘者。 谓就前说摄持种子相应非余。 所余因缘不可得故者。 谓所余法摄持种子不相应故。 若说五因为因缘者。 即异门说。 阿赖耶识同类遍行异熟三因。 若离任持熏习因性。 不相应故。 熏习若离阿赖耶识。 无容有故。 相应因者。 心与心法更互相待。 受用境界有自功能。 犹如商旅非离功能。 阿赖耶识能依种起俱有因义。 即阿赖耶与诸转识。 若离如是俱有因摄。 内外种子阿赖耶识。 所余因缘定不可得。 论曰。 云何熏习无异无杂。 而能与彼有异有杂。 诸法为因。 如众缬具缬所缬衣。 当缬之时虽复未有异杂。 非一品类。 可得入染器后。 尔时衣上便有异杂。 非一品类。 染色绞络文像显现。 阿赖耶识亦复如是。 异杂能熏之所熏习。 于熏习时虽复未有异杂。 可得果生。 染器现前已后便有异杂。 无量品类诸法显现。 释曰。 云何熏习无异等者。 就理为难。 依理通言。 如众缬具。 缬所缬等。 缬具即是淡涩差别。 当缬衣时无异无杂。 文像可得。 果生即染器故名果生染器。 缘所摄受故名为入。 阿赖耶识如所染衣。 如染众像诸法显现。 论曰。 如是缘起于大乘中极细甚深。 又若略说有二缘起。 一者分别自性缘起。 二者分别爱非爱缘起。 此中依止阿赖耶识诸法生起。 是名分别自性缘起。 以能分别种种自性为缘性故。 复有十二支缘起。 是名分别爱非爱缘起。 以于善趣恶趣能分别爱非爱。 种种自体为缘性故。 释曰。 如是缘起于大乘中极细者。 谓诸世间难了知故。 甚深者。 谓声闻等难穷底故。 缘起者。 谓即是因有因起义。 应念于因后置讫埵缘故。 分别自性者。 谓于分别有势力故。 或于分别有所须故说名分别。 即阿赖耶识能分别自性。 以能分析一切有生。 杂染法性令差别故。 分别爱非爱者。 谓无明等十二支分。 于能分析善趣恶趣。 若可欣乐不可欣乐。 种种自体差别生中为最胜缘。 从阿赖耶识诸行等生时。 由无明等势力。 令福非福不动等有差别故。 论曰。 于阿赖耶识中若愚第一缘起。 或有分别自性为因。 或有分别宿作为因。 或有分别自在变化为因。 或有分别实我为因。 或有分别无因无缘。 若愚第二缘起。 复有分别我为作者。 我为受者。 譬如众多生盲士夫未曾见象。 复有以象说而示之彼诸生盲有触象鼻。 有触其牙。 有触其耳。 有触其足。 有触其尾。 有触脊[月*梁]。 诸有问言象为何相。 或有说言象如犁柄。 或说如杵。 或说如箕。 或说如臼。 或说如帚。 或有说言象如石山。 若不解了此二缘起。 无明生盲亦复如是。 或有计执自性为因。 或有计执宿作为因。 或有计执自在为因。 或有计执实我为因。 或有计执无因无缘。 或有计执我为作者我为受者。 阿赖耶识自性因性及果性等。 如所不了象之自性。 释曰。 由于二种缘起义愚。 譬如生盲。 或有计执宿作为因者。 损减士用故成邪执。 论曰。 又若略说阿赖耶识。 用异熟识一切种子为其自性。 能摄三界一切自体一切趣等。 释曰。 为显本生了别自性故。 复说言又若略等。 谓生生中。 由善不善诸业熏习。 所取能取分别执着。 种子所生有情本事异熟为性。 阿赖耶识及与杂染诸法种子为其自相。 能摄三界者。 能摄欲色及无色缠。 一切自体者。 能摄一切有情相续。 一切趣等者。 能摄天趣等。 言能摄者。 常相续相。 何以故。 如色转识有处有时相续间断。 阿赖耶识则不如是。 乃至治生恒持一切遍诸位故。 论曰。 此中五颂。 外内不明了二种唯世俗胜义诸种子当知有六种刹那灭俱有恒随转应知决定待众缘唯能引自果坚无记可熏与能熏相应所熏非异此是为熏习相六识无相应三差别相违二念不俱有类例余成失此外内种子能生引应知枯丧由能引如任运后灭释曰。 前已总说一切种子。 为显如是种子差别。 复说五颂。 谓内外等稻谷麦等名外种子。 阿赖耶识名内种子。 不明了者。 是无记故。 言二种者。 谓外及内。 或果与因。 此俱唯识由持因性。 杂染清净二法转故。 有本颂。 言于二者。 彼应于因于果执麦等外种说名世俗。 阿赖耶识所变现故。 言胜义者。 阿赖耶识是实种子。 是一切种子实因缘性故。 及为彼体故。 此二种子六种差别法差别故。 刹那灭者。 生已无间即灭坏故。 无有常住得成种子。 于一切时无差别故。 虽刹那灭然非已灭。 何者俱有已灭生果。 不应理故。 如死鸡鸣。 是故应许种子与果俱时而住。 以此与果不相违故。 如莲华根。 虽复俱有然非一二三刹那住。 犹如电光。 何者应知。 此恒随转刹那转转。 经于多时恒随转故。 所以者何。 其根损益枝等同故。 若恒随转非许少分乐为种子。 何因缘故不从一切一切俱生为避此难故说决定。 虽恒随转以诸种子功能定故。 不从一切一切俱生。 虽尔何故不一切时常能生果。 为避此失言待众缘。 非一切时会遇众缘故无过失。 今此种子是谁种子。 答此问言。 唯能引自果。 所言唯者。 若于此时能生自果。 即于尔时说名种子。 种与有种并无始故。 由此唯言遮相续等为种子体。 如所说种子法不相应故。 要待所熏能熏相应。 种与有种其性方立。 为辩所熏故说坚等。 若法相续随转坚住。 如苣胜等乃为所熏。 非不坚住。 犹如声等非唯坚住。 复无记性方是所熏。 如平等香乃受熏习。 非极香物如沉麝等。 非极臭物。 如蒜薤等。 言可熏者。 若物可熏或能受熏。 分分展转更相和糅乃名可熏。 非金石等能受熏习。 不可分分相和糅故。 非唯可熏要复与彼能熏相应乃名所熏。 非别异住。 同时同处不即不离名曰相应。 具斯众德可名所熏。 非异于此。 非声为遮一切转识是所熏性。 如上所说义相违故。 阿赖耶识其体坚住。 乃至治生相续随转。 未曾断故性唯无记非善恶故。 性应可熏或能受熏。 非常住故。 能熏相应俱生灭故。 是为熏习相者。 是彼法故所熏为能相。 熏习为所相。 又诸转识定非所熏。 以彼六识无定相应。 何以故。 以三差别互相违故。 若六转识定俱有者。 不应所依所缘作意三种各别。 以各别故。 六种转识不定俱生。 不俱生故。 无定相应。 无相应故。 何有所熏能熏之性。 若言前念熏于后念成熏习者。 此义不然。 以其二念不俱有故。 此亦显示由二刹那。 不俱有故无定相应。 无相应故。 无有所熏能熏之性。 若言依止种类句义。 六种转识。 或二刹那同一识类。 或刹那类无有差别。 由异品故。 或即彼识。 或彼刹那。 有相熏习非一切者。 此不应理。 种类例余成过失故。 阿罗汉心不出识类。 彼亦应是不善所熏。 一类法故。 或类例余成过失者。 是例余类有过失义。 此义云何。 谓眼等根清净色性。 皆根种类之所随逐。 意根亦应成造色性。 根义等故。 且有尔所熏习异计。 或说六识展转相熏。 或说前念熏于后念。 或说熏识刹那种类。 如是一切皆不应理。 是故唯说阿赖耶识是所熏习非余识者。 是为善说。 如是外内二种种子俱为生因。 及为引因。 若外种子亲望于芽为能生因。 转望茎等为能引因。 阿赖耶识是内种子。 亲望名色为能生因。 转望六处乃至老死为能引因。 生因且尔。 云何引因。 为答此问故说枯丧。 由能引言。 若二种子唯作生因非引因者。 收置仓等麦等种子。 不应久时相似相续。 丧后尸骸如青瘀等。 分位随转亦不应有何者才死即应灭坏。 云何譬如任运后灭。 譬如射箭放弦行力为能生因。 令箭离弦不即堕落。 弯弓行力为箭引因。 令箭前行远有所至。 非唯放弦。 行力能生应即堕故。 亦非动势展转相推应不堕故。 既离弦行远有所至。 故知此中有二行力。 能生能引。 有颂任运后灭故者。 彼直以理增益引因。 非说譬喻。 所以者何。 油炷都尽不待外缘。 灯焰任运后渐方灭。 非初即灭。 由此道理决定应有能引功力。 于今未尽内法诸行。 亦应如是有种势力。 展转能引令不断绝。 论曰。 为显内种非如外种。 复说二颂。 外或无熏习非内种应知闻等熏习无果生非道理作不作失得过故成相违外种内为缘由依彼熏习释曰。 如是已辩外内种子。 其性粗同为显不同。 复说外或无熏习等。 或者分别不决定义。 谓外种子。 或有熏习。 或无熏习。 如从其炭牛粪毛等随其次第生。 彼苣胜青。 莲华根。 及以蒲等非苣胜等。 与彼炭等俱生俱灭。 互相熏习而从彼生。 如是外种或无熏习。 如苣胜等与华鬘等俱生俱灭。 由熏习故生香气等。 如是外种或有熏习。 如是分别外种不定。 是故说或内种子。 即是阿赖耶识中一切法熏习。 如是种子应知定由熏习故有。 何以故。 若无所持闻等熏习。 多闻等果不见有故。 又外种子若稻谷等。 或有虽种而复失坏。 若稊稗等或有不种而复得生。 云何内种非如外种。 有作不作生得过失。 故次答言。 故成相违。 以内种子与外种子不同法故。 名曰相违。 若外种子与内种子有差别者。 云何不违前文所说。 阿赖耶识是一切法真实种子。 为避此难故说外种。 内为缘等由稻谷等外法种子。 皆是众生感受用业熏习种子。 依阿赖耶力所变现。 是故外种离内无别。 如有颂言。 天地风虚空陂池方大海皆真内所作分别不在外如是等类有无量颂。 论曰。 复次其余转识。 普于一切自体诸趣。 应知说名能受用者。 如中边分别论中说伽他曰。 一则名缘识第二名受者此中能受用分别推心法释曰。 诸趣谓天等趣。 能受用者即六转识为受用故。 从缘而生。 所缘境界可分别故。 为显此义故。 引中边分别论颂。 为至教量。 言此中者。 此诸识中能受用者谓受蕴。 能分别者谓想蕴。 能推者谓行蕴。 思能推心。 于彼彼转最胜故。 说如是三蕴皆能助心。 受用境界故名心法。 论曰。 如是二识更互为缘。 如阿毗达磨大乘经中说伽他曰。 诸法于识藏识于法亦尔更互为果性亦常为因性释曰。 此中为显阿赖耶识与诸转识。 更互为缘引阿笈摩。 令其坚固故。 说诸法于识藏等。 又如瑜伽师地论摄决择分中说。 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作二缘性。 一为彼种子故。 二为彼所依故。 为种子者。 谓所有善不善无记。 转识转时一切皆用阿赖耶识为种子故。 为所依者。 谓由阿赖耶识执受色根。 五种识身依之而转非无执受。 又由有阿赖耶识故得有末那。 由此末那为依止故意识得转。 譬如依止眼等五根。 五识身转非无五根。 意识亦尔。 非无意根。 复次诸转识与阿赖耶识作二缘性。 一于现法中能长养彼种子故。 二于后法中为彼得生。 摄殖彼种子故。 于现法中长养彼种子者。 谓如依止阿赖耶识。 善不善无记转识转时。 如是如是于一依止。 同生同灭。 熏习阿赖耶识。 由此因缘后后转识。 善不善无记性转更增长转。 更炽盛转。 更明了而转。 于后法中为彼得生。 摄殖彼种子者。 谓彼熏习种类。 能引摄当来异熟无记阿赖耶识。 如是为彼种子故。 为彼所依故。 长养种子故。 摄殖种子故。 应知建立阿赖耶识。 与诸转识互为缘性。 论曰。 若于第一缘起中。 如是二识互为因缘。 于第二缘起中。 复是何缘是增上缘。 如是六识几缘所生。 增上所缘等无间缘。 如是三种缘起。 谓穷生死爱非爱趣及能受用具有四缘。 释曰。 若于第一缘起中者。 谓于分别自性缘起中。 如是二识互为因缘者。 如次前说。 于第二缘起中者。 谓于分别爱非爱缘起中。 是增上缘者。 以最胜故由无明等增上力故。 令其行等于善恶趣感异熟果。 如是六识三缘生者。 此中眼识眼为增上缘。 色为所缘缘。 无间灭识为等无间缘。 如说眼识从三缘生。 如是耳等一一转识。 各从别别三缘所。 生生义平等如前眼识。 分别自性唯因缘生。 其余三缘非正有故。 如是三种缘起。 谓穷生死等具有四缘者。 此随所应非各具四。 唯心心法具四应知。 论曰。 如是已安立阿赖耶识异门及相。 复云何知如是异门及如是相决定。 唯在阿赖耶识非于转识。 由若远离如是安立。 阿赖耶识杂染清净皆不得成。 谓烦恼杂染。 若业杂染。 若生杂染皆不成故。 世间清净。 出世清净亦不成故。 释曰。 已引自他圣教成立阿赖耶识。 当依正理郑重成立。 故起如是略问略答。 圣教正理各有能故如有颂言。 圣教及正理各别有功能为生于信慧无一不成故以若离此阿赖耶识。 欲于余处安立如是异门及相。 杂染清净皆不得有。 故知定有阿赖耶识。 言杂染者。 是浑是浊是不净义。 言清净者。 是鲜是洁是扫除义。 杂染有三。 一烦恼所作。 二业所作。 三生所作。 清净有二。 一世间清净。 以有漏道暂时损伏现烦恼故。 二出世间清净。 以无漏道毕竟断灭彼随眠故。 论曰。 云何烦恼杂染不成。 以诸烦恼及随烦恼熏习所作。 彼种子体于六识身不应理故。 所以者何。 若立眼识。 贪等烦恼及随烦恼俱生俱灭。 此由彼熏成种非余。 即此眼识若已谢灭。 余识所间。 如是熏习熏习所依皆不可得。 从此先灭余识所间。 现无有体眼识与彼贪等俱生不应道理。 以彼过去现无体故。 如从过去现无体业。 异熟果生不应道理。 又此眼识贪等俱生所有熏习亦不成就。 然此熏习不住贪中。 由彼贪欲是能依故。 不坚住故。 亦不得住所余识中。 以彼诸识所依别故。 又无决定俱生灭故。 亦复不得住自体中。 由彼自体决定无有俱生灭故。 是故眼识贪等烦恼。 及随烦恼之所熏习。 不应道理。 又复此识非识所熏。 如说眼识所余转识亦复如是。 如应当知。 释曰。 且依转识先辩烦恼杂染不成。 故说若立眼识等言。 即此眼识者。 谓即贪等所熏眼识。 余识所间者。 耳等识所间如是熏习。 及所依识已谢灭故。 皆不可得。 眼识与彼贪等俱生者。 后时眼识与贪嗔痴相杂俱起。 由无因故不应道理。 以彼过去眼识无体不能为因。 如从过去现无体业异熟果生不应道理者。 如经部师过去无体。 其异熟果是现熏习之所引发。 毗婆沙师从过去业异熟果生。 此不应许。 所以者何。 过去无故。 由此譬喻贪等心生不应道理。 如是已说且许贪等俱生眼识贪等所熏。 余识间起。 后时眼识贪等俱生不应道理。 今当更辩即此贪等俱生。 眼识所有熏习亦不得成。 故说又此眼识等。 言然此熏习不住贪中者。 然声是次第义。 然且此熏习不得住贪中。 以贪依识故。 贪系属识。 识不依贪非能依贪受所依熏。 应正道理是能熏故。 不坚住故者。 正遮贪欲是所熏性。 亦不得住所余识中者。 谓不得住耳等识中。 所依别故者。 所依谓耳等。 彼别故识别。 依眼根识云何能熏依耳等识。 又不俱故非不俱。 有得有所熏及能熏性。 此则显示无熏习相又复不得住自体中者。 谓非即眼识还熏于眼识。 能熏所熏作者。 作业相杂过故。 又复此识非识所熏者。 是此眼识非耳等识所熏习义。 所依别故。 如前已说。 唯有如是可立理趣。 彼一切种皆不应理。 如应当知者。 所余转识立破道理。 随其所应一切当知。 论曰。 复次从无想等上诸地没。 来生此间。 尔时烦恼及随烦恼所染初识。 此识生时应无种子。 由所依止及彼熏习并已过去。 现无体故。 释曰。 从无想等上诸地没来生此间者。 从上界没来生欲界。 尔时烦恼及随烦恼者。 谓贪嗔等。 所染初识者。 谓续生时生有初识。 尔时自地一切烦恼所染污故。 非经部师欲缠已断烦恼及心过去。 是有可得从彼今复现行。 非彼没心为此所依应正道理。 由彼没心亦不成故。 若尔何故不即说彼。 以彼不定是染污故。 又此与彼无差别故。 说彼说此竟有何异。 论曰。 复次对治烦恼。 识若已生一切世间。 余识已灭。 尔时若离阿赖耶识。 所余烦恼及随烦恼种子。 在此对治识中。 不应道理。 此对治识自性解脱故。 与余烦恼及随烦恼不俱生灭故。 复于后时世间识生。 尔时若离阿赖耶识。 彼诸熏习及所依止。 久已过去现无体故。 应无种子而更得生。 是故若离阿赖耶识。 烦恼杂染皆不得成。 释曰。 对治烦恼识若已生等者。 谓如最初预流果向。 见断烦恼对治道生。 一切世间余识已灭。 尔时若无阿赖耶识。 修断烦恼所有随眠何所依住。 非对治识带彼种子应正道理。 由此对治识自性解脱故。 即是自性极清净义。 与余烦恼及随烦恼不俱生灭故者。 能治所治互相违故。 犹如明闇。 此则显示与彼种子相不相应。 复于后时者。 谓见道后修道位中。 久已过去现无体故者。 此破过去立无实义。 毗婆沙师烦恼得等。 经部诸师皆已破讫。 故不重破。 然经部师熏习所依并无有体。 过失所随故不应理。 是故若离阿赖耶识烦恼杂染皆不得成者。 结上所论决择道理。 论曰。 云何为业杂染不成。 行为缘识不相应故。 此若无者取为缘有亦不相应。 释曰。 行为缘识不相应故者。 此说于转识业杂染不成。 谓行为缘贪等俱生。 眼等诸识许为识支。 此不应理。 识缘名色有圣言故。 所以者何。 眼等诸识刹那速坏。 久已谢灭为名色缘。 不应道理。 若畏此失许续生识为识支者。 此亦不然。 于续生时。 福与非福及不动行久已灭故。 非从久灭此复应生。 又续生心非无记性。 爱恚俱故既非无记。 以行为缘不应道理。 若说转识与行相应。 由此为缘阿赖耶识。 能持熏习说名识支应正道理。 此若无者取为缘有亦不相应者。 谓熏习。 位诸业种子异熟现前转名为有。 或复转得生果功能故说名有。 行所熏识若不成就。 何处安立彼业种子而复得言生。 果现前转名为有。 是故若离阿赖耶识。 此业杂染亦不得成。 摄大乘论释卷第三释所知依分第二之三论曰。 云何为生杂染不成。 结相续时不相应故。 释曰。 今为显示若无阿赖耶识生杂染体亦不得成故。 说结相续时不相应故。 论曰。 若有于此非等引地没已。 生时依中有位意起。 染污意识结生相续。 此染污意识于中有中灭。 于母胎中识羯罗蓝更相和合。 若即意识与彼和合。 既和合已依止此识。 于母胎中有意识转。 若尔即应有二意识。 于母胎中同时而转。 又即与彼和合之识。 是意识性。 不应道理。 依染污故。 时无断故。 意识所缘不可得故。 设和合识即是意识。 为此和合意识即是一切种子识为依止。 此识所生余意识。 是一切种子识。 若此和合识。 是一切种子识即是阿赖耶识。 汝以异名立为意识。 若能依止识是一切种子识。 是则所依因识。 非一切种子识。 能依果识。 是一切种子识。 不应道理。 是故成就此和合识。 非是意识。 但是异熟识。 是一切种子识。 释曰。 非等引地。 所谓欲界。 没即是死。 依中有位意者。 谓依死生二有中间。 中有转心。 起染污者。 与爱恚俱有颠倒故。 言意识者。 余识尔时久已没故。 连持生故名为相续。 摄受生故名为结生。 此染污意识者。 缘生有故。 于中有中灭者。 此若不灭无生有故。 于母胎中识羯罗蓝更相和合者。 谓此灭时。 于母胎中有异熟识。 与其赤白同一安危。 令相和杂成羯罗蓝。 如世尊说阿难陀识若不入母胎者。 不应和合羯罗蓝。 成羯罗蓝之体性。 若即意识者。 谓此若非阿赖耶识。 既和合已者。 谓受生已。 依止此识者。 依异熟识有意识转者。 有别转识。 谓与信等贪等相应。 乐苦受俱分别意识。 后后位转。 若尔即应有二意识。 于母胎中同时而转者。 谓异熟体有情本事。 不待今时加行而转。 无记意识及可了知所缘行相。 乐苦受等相应意识。 是二意识应一身中一时而转。 然不应许经相违故。 如是颂言。 无处无容非前非后同身同类二识并生又不应许此二。 是一自性别故。 又异熟识不应间断。 结相续已后应余处更结生故。 又异熟体唯恒相续更无异趣。 又即与彼和合之识是意识性。 不应道理依染污故。 时无断故者。 由立宗门显与彼法自相相违。 谓共决定若是意识非一切处。 非一切种。 非一切时。 依于染污犹如后时所有意识。 如是结生相续时识。 于一切处一切种类一切时分。 皆依染污即中有摄。 后心为依。 此所依心生有为境。 于一切处一切种类一切时分是染污故。 能依之识非是意识。 由此越于意识法故。 或有说言。 与四烦恼恒相应心名染污依。 已相续心应成染污。 此已成立许为无记异熟性故。 由异熟性时无间断。 由此亦遮。 是意识性。 意识所缘不可得故者。 此义重增遮意识因。 若是意识决定可得自所缘境。 谓可了知如中有位。 最后意识已相续心。 所缘境界不可了知故非意识。 不应以彼住灭定心为此妨难。 不许彼是意识性故。 如是此中但说所缘为不可得难了知故。 非全无有。 以于尔时非无有法。 虽是其有而不可知。 从设和合识即是意识。 乃至但是异熟识是一切种子识者。 双关征责立正破邪。 结归本义。 其文易了不须广释。 论曰。 复次结生相续已。 若离异熟识执受色根亦不可得。 共余诸识各别依故。 不坚住故。 是诸色根不应离识。 释曰。 结生相续已者。 谓已得自体。 若离异熟识者。 谓离阿赖耶识。 言执受者。 谓能摄持。 言色根者。 谓除意根。 亦不可得者。 谓余转识皆不能得执受色根。 何以故。 其余诸识各别依故。 此则显示眼等六根。 无有一法能遍执受。 且如眼识唯依于眼。 如是所余耳等诸识唯依耳等。 若是此所依唯此能执受。 若非此所依。 此不能执受。 不坚住故者。 此数数间断彼独生起故。 于无想等有间断故。 尔时眼等无能执故。 应无觉受。 有说身根为能执受。 由遍体故。 此义不然。 身根亦是所执受故。 设此身根是能执受。 更无有余执受此故。 亦不得成。 又佛应言舍离身根尔时名死。 不应说言寿暖及与识。 若舍离身时如是等。 是故身根为能执受不应道理。 论曰。 若离异熟识。 识与名色更互相依。 譬如芦束相依而转。 此亦不成。 释曰。 如世尊言。 识缘名色此中名者。 非色四蕴。 色者即是羯罗蓝性。 此二皆用识为因缘识。 复依此刹那转转相续而转。 识者不离阿赖耶识。 所以者何。 所举名言已摄转识。 复举识言更何所摄。 又如经说齐识退还。 识者即是阿赖耶识自体。 为依无间转故。 是故说此名色为缘。 又如经说阿难陀。 或男或女。 识若断坏灭者。 名色得增长广大不。 不也世尊。 如是等此若欲离阿赖耶识。 理不可成。 论曰。 若离异熟识已生有情。 识食不成。 何以故。 以六识中随取一识。 于三界中已生有情。 能作食事不可得故。 释曰。 已生有情识食不成者。 以诸转识是善等性。 无恒长养诸有义故。 又于二定及无想天皆无有故。 所作食事不遍三界。 非入定等诸心心法可名为食。 经不说故。 已灭无故。 心心法灭亦非是食。 段食等数已决定故。 论曰。 若从此没于等引地正受生时。 由非等引染污意识。 结生相续。 此非等引染污之心。 彼地所摄。 离异熟识。 余种子体定不可得。 释曰。 如是已辩于欲界中。 若离阿赖耶识结生相续不成。 于色无色亦不得成。 今当显示。 若从此没。 于等引地正受生时者。 是欲界死上生时义。 由非等引染污意识者。 谓与彼地贪定味等烦恼相应。 离异熟识余种子体定不可得者。 非欲缠没心。 有彼种子体。 生灭不俱故。 非定地生心。 为彼种子体。 即于一心种有种性不相应故。 非余生中。 先所获得色缠等心为种子体。 持彼熏习余识无故。 非色相续为种子体。 无因缘故。 是故定依阿赖耶识。 于中恒有无始时来彼地所摄此心熏习。 论曰。 复次生无色界。 若离一切种子异熟识染污善心应无种子。 染污善心应无依持。 释曰。 生无色界者。 谓于彼界已得受生。 染污善心者。 谓能爱味及等至心。 应无种子者。 是无种子识义。 应无依持者。 是无异熟识义。 尔时一切心及心法皆应无有。 是故应许一切种子及异熟识决定是有。 因及依持定应有故。 论曰。 又即于彼。 若出世心正现在前。 余世间心皆灭尽故。 尔时便应灭离彼趣。 释曰。 又即于彼者。 于无色界。 若出世心者。 谓无漏心正现在前者。 谓生无漏。 余世间心者是无漏。 余皆灭尽者。 一切永灭。 尔时便应灭离彼趣者。 彼趣所摄异熟无故。 不由功用自然应得无余涅槃。 能治现前一切所治。 皆永断故。 论曰。 若生非想非非想处。 无所有处出世间心现在前时。 即应二趣悉皆灭离。 此出世识不以非想非非想处为所依趣亦不应以无所有处为所依趣。 亦非涅槃为所依趣。 释曰。 若生非想非非想处等者。 谓生第一有。 欲断彼地诸烦恼时。 想微劣故自地无道。 无所有处地明利故。 起彼无漏心现在前。 尔时二趣俱应灭离。 谓第一有无所有处二趣灭离。 尔时有情应成死灭。 二趣所依俱无有 发布时间:2025-10-27 13:22:31 来源:素食购 链接:https://www.sushigou.com/217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