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净土因果启示:章太炎梦做阎罗王 内容: 章太炎梦做阎罗王朱镜宙我在这里,举个威神与业力,能到地狱的有力故事:民国四年,袁世凯想做皇帝,深怕章太炎先生反对,先期诱至北京,幽于龙泉寺;先生忧愤之余,梦做阎罗王。 当时有报宗仰和尚书云:「仰上人侍者:快接复曹,神气为开,所问幻梦事状,今试笔述,愿上人评之。 去岁十二月初,夜梦有人持刺,请吃午餐,阅其主名,则王鏊也。 (王,震泽人,明武宗时贤相。)走及门外,已有马车;至其宅中,主人以大餐相饷;旁有陪客,印度人、欧洲人、汉人皆与。 各出名刺,汉人有夏侯玄、梅尧臣。 余问王公:读史知先生各德,而素无杯酒之欢,今兹召饮,情有所感。 王曰:与君共理簿书事耳! 梅君则总检察,吾辈皆裁判官,以九人分主五洲刑事;而我与君,则主亚东事件者也。 余问王曰:生死为寿量所限,轮回则业力所牵;大自在天尚不能为其主宰,而况吾侪? 梅氏答曰:生死轮转,本无主者,此地唯受控诉,得有传讯逮捕事耳。 传讯者不皆死,逮捕则死矣。 既判决处分后,至彼期满释放后,又趣生诸道,则示非此所主也。 余念此论,颇合佛法,与世俗传言焰摩主轮回生死者不同。 因复问言:铁床铜柱,惨酷至极,谁制此法者? 皆答曰:此处本无制法之人;吾辈受任,亦是阎浮提人公举,无有任命之者。 法律,则参用汉、唐、明、清及远西日本诸法,本无铁床铜柱事也。 受罪重者,禁捆一劫;短则有百年。 而笞杖之与死刑,皆所不用。 吾辈尚疑狱卒私刑,以铁床铜柱,困苦狱囚,因曾遣人微往视之,皆云无有。 而据受罪期满者言,则云确受此痛。 余曰:狱卒私刑,非觇察所能得,吾此来当与诸公力除此敝何如? 王答曰:固吾心也。 遂返。 明日复梦到署视事。 自后夕夕梦之,所判亦无重大案件,唯械斗谋杀,诈欺取财为多。 如此幻梦不已,而日曜(星期日)之夜,则无此梦。 余甚厌之。 去岁梦此二十余日;一日,自书请假信条焚之,夜亦无梦。 一夕,尽换狱卒,往询囚徒,云:仍有铁床铜柱诸苦。 因问此具何在? 囚徒皆指目所在,余则不见,归而大悟。 佛典本说此为化现,初无有人逼迫之者,实罪人业力所现耳。 余之梦此,是亦业感也。 今春以人参能安五脏,买得服之,并于晚饭后宴坐观心一小时顷,思欲去此幻梦,终不可得。 来示谓不作圣解,此义鄙人本自了然。 但比量上知其幻妄,而现量上不能除此翳垢,自思此由嗔心所现故耳。 吾辈处世,本多见不平事状。 三岁以来,身遭患苦;而京师故人,除学生七、八人外,其余皆俯仰炎凉,无有足音过我者。 更值去岁国体变更问题,心之嗔恚,益复炽然,以此业感,而得焰摩地位,固其所宜。 息嗔唯有慈观,恐一行三昧,亦用不着。 慈观见涅槃经,虽说其义,而无其法;亦如竟无从下手耳。 想上人必有以教我也。 (所嗔之事,有何体性? 能嗔之心,作何形象? 未尝不随念观察,而终不能破坏。). .. .. .章炳麟和南三月三十日」章先生书中所言:可得三点启示:一、章先生奔走革命,九死一生,鼎镬在前,奋不顾身。 其磅礴无前之气概,足以薄日月而撼山河,即经中所谓威神是。 故能独到狱所。 二、先生不见炮烙等刑,而罪犯能见,以先生无此业,故亦不招此感,而地狱惟业所显,亦可得一确证。 三、「来示(指宗仰上人来信)谓不作圣解,此义鄙人本自了然。 但比量上知其幻妄,而现量上不能除此翳垢,自思此由嗔心所现故耳。」此即经中所谓「业力不可思议」,亦即「习气难除」之证。 经言:「阿罗汉习气未净,惟佛方能除尽。」故成佛须三大阿僧祇劫也。 录自论地藏经是佛对在家弟子的遗教 发布时间:2025-10-20 13:33:53 来源:素食购 链接:https://www.sushigou.com/209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