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净土论著:第八日法会既圆为说三皈五戒十善及做人念佛各要义 内容: 今日为汝等皈依之日,汝等既已皈依,当明皈依之道理,兹为汝等述之。 汝等为何而皈依,余想总不外欲求生西方,了脱生死而已。 如何方能达到此等地步,即须皈依三宝,所谓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也。 能皈依三宝,如实修持,才得了脱生死,往生西方。 且所谓三宝,有自性,住持二种。 佛者觉悟义。 自性佛者,乃即心本具离念灵知之真如佛性也。 法者规范义。 自性法者,乃即心本具道德仁义之懿范也。 僧者清净义。 自性僧者,乃即心本具清净无染之净行也。 住持三宝者,释迦佛在世,则为佛宝。 佛灭度后,所有范金合土,木雕彩画之佛像,皆为佛宝。 佛所说离欲清净诸法,以及黄卷赤轴诸经典,皆为法宝。 出家染衣,修清净行者,皆为僧宝。 皈者,皈投,如水皈海,如民皈王。 依者,依托,如子依母,如渡依舟,人在生死大海,若不皈依自性三宝,与住持三宝,则便无法可出。 若肯发志诚心,归依三宝,则便出生死苦海,了生脱死矣。 如人失足,堕于大海,狂涛汹涌,有灭顶忧,当此千钧一发,生死存亡之际,忽有船来,即便趋赴,是归投义。 由知自性三宝,则克己省察,战兢惕厉,再求住持三宝,及十方三世一切三宝,则可消除恶业,增长善根,即生成办道业,永脱生死轮回矣。 如遇救登船,安坐到岸,曩时凶险已过,现在得庆更生。 无限利益,由此而得,是依托义。 世事纷庞,烦恼苦痛,处此生死大海,当以三宝为船,众生得所归依,鼓棹扬帆,不懈不退,自可登于彼岸。 既皈依佛,当以佛为师,始自今日,直至命终,虔诚敬礼,一息无容或懈,再不得皈依天魔外道,邪鬼邪神。 既皈依法,当以法为师,自今至终,不得皈依外道典籍。 既皈依僧,当以僧为师,自今至终,不得皈依外道徒众。 若已皈依三宝,仍信仰外道,尊奉邪魔鬼神,虽日日念佛修持,亦难得真实利益。 以邪正不分,决无了生死之希望,其各凛诸。 (皈归二字通)三皈之义既明,再述五戒之义。 所谓五戒者,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也。 不杀生者,好生恶死,物我同然,我既爱生,物岂愿死,言念及此,何忍杀生。 一切众生,原是同等,轮回六道,随善恶业,形体以变,升降超沉,了无底止。 我与彼等,于多劫中,互为父母,互为子女,如是思之,何敢杀生。 一切众生,皆具佛性,直下与三世诸佛,无二无别,于未来世,皆可成佛。 但以宿世恶业之力,障蔽妙明佛性,不能显现,沦于异类,当具怜悯心,慈悲心,以拯救之,何忍宰割其体,以饱己腹。 我辈今生既得为人,乃前生之善果,宜保此善果,使之发扬光大,继续永久,当戒杀生。 如其广造杀业,必堕恶道,酬偿宿债,展转互杀,此仆彼起,无有穷期。 欲求生西方而免轮回之苦者,又何敢造杀业乎。 故须首重戒杀。 不偷盗者,即是见得思义,不与不取也。 此事凡知廉耻者,皆能不犯。 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盖私欲若起,则易为物迁。 若大利现前,能避之若蛇蝎,狂奔急走者,不数数觏也。 且所谓盗,并非专指盗人财物而言。 即居心行事,有类于盗者,亦名为盗。 如以公济私,损人利己,以势取财,用计谋物,忌人富贵,愿人贫贱,皆是。 又如阳取为善之名,若遇诸善事,心不认真,事多敷衍。 如设义学,不择严师,误人子弟。 施医药,不辨真假,误人性命。 凡见急难,漠不速救,缓慢浮游,或致误事。 但取敷衍塞责,不顾他人利害,如是之类,皆名为盗。 心存盗心,事作盗事,社会因之紊乱,天下亦不太平矣。 故须并重戒盗。 不邪淫者,阴阳相感,万物以生,男女居室,人之大伦,生男育女,教养成人,上关风化,下关宗祧,故所不制。 若非己配,苟合交通,是为邪淫。 此乃逆乎天理,乱乎人伦,生为衣冠禽兽,死堕三途恶道,千万亿劫,不能出离。 然人从淫欲而生,故淫心最难制伏。 如来令贪欲重者,作不净观,观之久久,则见色生厌矣。 又若将所见一切女人,作母女姊妹想,生孝顺心,恭敬心,则淫欲恶念,无由而生矣。 此乃断除生死轮回之根本,超凡入圣之阶基,宜常儆惕。 至如夫妇相交,原非所禁,然须相敬如宾,为承宗祀,极当撙节,不可徒贪快乐,致丧身命。 虽是己偶,贪乐亦犯,不过其罪较轻耳。 故须并重戒淫。 不妄语者,言而有信,不虚妄发也。 若见言不见,不见言见,以虚为实,以有为无,凡是心口不相应,欲欺哄于人者,皆是。 又自未断惑,谓为断惑,自未得道,谓为得道,是为大妄语,此罪极重。 以其坏乱佛法,疑误众生,定堕阿鼻地狱,永无出期。 故须并重戒妄语。 以上四事,名为性戒,以体性当戒故。 不论出家在家,受戒与否,犯者皆有罪过。 未受戒,按事论罪。 已受戒者,于按事论罪外,又加一重犯戒之罪。 故此杀生,偷盗,邪淫,大妄语,四种,一切人皆不可犯,犯皆有罪。 已受戒者犯之,则两重罪。 不饮酒者,酒能迷乱人心,坏智慧种,饮之令人颠倒昏狂,妄作无耻之事,凡修行者,绝不许饮。 要知一切妄念邪行,皆由饮酒发生。 故须并重戒酒。 此是遮戒,唯受戒者,得犯戒罪,未受戒者,饮之无罪。 然以不饮为是,以其能生种种罪之根本也。 至于十善,亦当遵守。 十善者,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是为身三业。 不妄言,不绮语,不两舌,不恶口,是为口四业。 不悭贪,不瞋恚,不邪见,是为意三业。 若持而不犯,则为十善。 若犯而不持,则为十恶。 十恶分上中下,感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身。 十善分上中下,感天,人,阿修罗,三善道身。 善因感善果,恶因感恶果,决定无疑,莫之或爽。 此十善,总该一切善法,若能遵行,无恶不断,无善不修。 汝辈既皈依受戒,全须遵守。 又须一心念佛,求生西方,不可疏忽。 若不介意,及至临终,方感为紧要,而业风所飘,不得自主,悔无及矣。 学佛之人,于三皈,五戒,十善诸义,既已明瞭,当竭力敦伦尽分,闲邪存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尤当注意者,任作何事,须凭天理良心。 如作医生,有良心者,救人危急,当可大积阴功。 无良心者,可使人轻病转重,从中渔利,良心丧尽,定得恶果。 清苏州孝廉曹锦涛,精于岐黄,任何险症,无不著手回春。 一日,欲出门,忽有一贫妇跪门外,泣求为其姑医病。 谓家道贫寒,难请他医,闻公慈悲为怀,定可枉驾为治,曹公遂为往治。 曹公归后,贫妇之姑枕下,白银五两,不知去向,想为曹公偷去。 妇登门询之,曹公即如数与之。 贫妇归,其姑已将银取出,妇大惭愧,复将银送还谢罪。 问,公何以自诬盗银。 曹公曰,我欲汝姑病速好耳,我若不认,汝姑必定著急加病,或致难好。 故只期汝姑病好,不怕人说我盗银也。 其居心之忠厚,可谓至极无加矣。 所以公生三子,长为御医,寿八十余,家致大富。 次为翰林,官至藩台。 三亦翰林,博通经史,专志著述。 孙曾林立,多有达者。 彼唯利是图之医,纵不灭门绝户,则已微之微矣。 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所谓余庆余殃,乃报在子孙者。 本庆本殃,乃报在本身者。 余庆余殃,人可见之。 本庆本殃,乃己于现生,及来生后世所享受者,世人不能见之,天地鬼神佛菩萨,固一一洞知洞见也。 须知本庆本殃,较之余庆余殃,大百千万倍。 故望世人,努力修持,以期获庆而除殃也。 曹公甘受盗名,救人性命,而善报在于子孙。 若自己更能替子孙念佛,求三宝加被,令子孙亦各吃素念佛,善报当在西方矣。 汝辈既已皈依,当虔受三皈,为翻邪归正之本。 谨持五戒,为断恶修善之源。 奉行十善,为清净身口意三业之根。 从兹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三业既净,然后可以遵修道品,了生脱死,得预极乐嘉会。 善恶因果,如影随形,莫之或爽。 实行其事,实得其益。 若沽名钓誉,好作狂言,自欺欺人,自谓已得佛道,是大妄语,应受恶报。 修行人,须心地光明,三业清净,功德无量。 观经云,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是为三世诸佛净业正因。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有为者亦若是,愿各勉旃。 发布时间:2025-10-17 12:10:20 来源:素食购 链接:https://www.sushigou.com/20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