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太虚大师:佛之修学法 内容: 佛之修学法──十六年一月在上海尚贤堂讲──一佛学之根本精神甲独立与发展──自觉的(一)绝对独立之特德(二)无限发展之自由乙和合与增上──觉他的(一)缘起性空之和合(二)相应互资之增上二佛学之特殊性质三修学之适当态度向来佛教内,有所谓学佛与佛学之二语。 学佛者,谓依佛所说之教法,实践修行,以期证悟佛之知见,而佛学者,即讲明佛自所证之万法真理。 实则、凡学佛者必先了解佛学之真理,然后学佛始能贯澈实行,欲贯澈实行,必先究明佛之学理。 佛之学理,非如哲学,空谈理想,难成事实;亦非宗教,假定一尊,使人崇拜以求解脱。 乃依法界万有之真相实理,方便解说,毫无谬误;使迷昧众生依之修学,以解脱世间学说──哲学、科学、神学等──所不能解除之痛苦 , 使达到人生真实平等自由之幸福。 故佛学所以可宝贵者,在乎使人得以实证;而佛学所应注重者,则又在于依教修行。 若认作哲学研究以供求知之欲望,则失佛所以说法之本怀矣! 盖诸佛出世说法度生,意在使一切众生咸皆成佛,故所有言说,皆讲明成佛之方法,使信佛者依之学习以修成佛道。 今此标题云佛之修学法者,意指佛当时修学之法;而又表示今人学佛,于佛所说五乘法中,应以何法为学佛可以修习者。 但欲讲佛法,必先信有佛。 佛者、乃觉行圆满者之义,即指已得无上正遍觉之人;曾有释迦牟尼,在此世中修行成佛,说法度人,号称佛教。 其能诠教,即现在流行之三藏、十二部,其所诠法,即宇宙万有诸法缘生之真实理。 吾人若能实行修证此真理至于圆满者,亦即名为无上正遍觉之佛;惟在未成佛以前,欲求成佛,不可不先研究佛之教法。 佛之教法,共分五乘,惟吾人以有限之生命,若游意于五乘之教法,深惧难任! 今观诸仁者信佛之来意,咸欲得一修学成佛之善法,故不辞为一述五乘共通修学之大乘佛法。 大致当分三节:一学佛之根本精神根本二字所含之意义,乃泛指能为诸法产生之依据者。 例如树木,若无根本,则树叶决不能生存;而精神又为支配身体活动之机关,凡百事业之成立,皆精神指导身体活动之结果。 今吾人学佛,乃有生以来之唯一大事,若不知于佛法中择取一法以为修学之根本精神,决难望成。 兹就管见所及,略述二种:甲独立与发展──自觉的世间宗教,由探索万有之本体不得,或于万有之外,或随于万有之中,别执一物,以为万有从生之大本因,超出万有之上,具全知全能之用;而又不许人对于万有之大本因稍加怀疑,故养成人类依赖之性,促成帝王专制之政。 不怀疑,则人类只知保守原有之状态;性依赖,则缺乏独立发展之精神;此所以束缚人群之思想,而阻碍其进步也! 惟佛教建设人类于绝对平等自由之上,其所言皆提高人类之个性,使发展本有独立之特德,与奴于他人而抑制个性之宗教,实不可以同年语矣。 为广利乐,畅演此义,复分为二:(一)绝对独立之特德此绝对独立之特德,在佛不增,在凡不减。 凡夫迷此而流转生死,菩萨悟此而圆成佛道。 故佛名大觉,即觉悟此独立特别之德性。 此又不专限于动物,凡有形范围之内所有万事万物,皆有独立特别之德性;乃至无情之草木瓦石,亦复圆满具足,盖若无独立特别之德性,即不能完成其为物。 凡物之生也,皆各有此性以为能生之因,无则决不能生。 是故此性,于人于物极贵极尊,而人觉悟此性,则可以统摄一切而为诸法之王 。 释尊生时,因悟此性,故发言曰:天上天下,唯我独尊! 云门则曰:老僧当时若见,一棒打杀与狗子吃! 此皆各为发挥其独立特别之德性。 后世学者不达此义 。 闻说学佛亦仗他力,遂唯点烛烧香以求成佛,与死守教下以冀悟入者。 前者衍成祈祷之宗教,后者变为哲学之空谈,此皆由未觉独立特有之德性,而执著文字或盲拜偶像,反为此所限制,不能成佛。 昔蕅益大师将出家,其舅问之曰:若出家,必不屑为讲经之法师,而欲为禅宗之善知识。 师答曰:法师是乌龟,禅宗是亡八。 推而上之,则佛亦可说是乌龟,菩萨亦可称为亡八。 若能从此而悟入,则拈一茎草作丈六金身,丈六金身作一茎草,剖一微尘出大千经典,皆不足为奇;若不明悟此理,则所学皆为枝叶,纵经尘劫亦不能成佛。 故学佛之根本,必须觉悟此本有特立独存之德性,方有学佛之资格。 上述各义,颇近禅宗。 世有不达此理者,谓佛法之衰落原于禅宗之兴盛,故抑禅宗而倡唯识。 不知禅宗实为佛法之精蕴所寄,而又能圆摄各宗而无碍。 今第二段,试就唯识宗而一探此义。 (二)无限发展之自由唯识宗言宇宙万有皆为因缘所生。 而彼所指之因缘,又非于世界之外别有其物。 因者、以世界万有各各之特别种子为因,缘者又以世界万有各各相互增长为缘。 盖因之与缘亦所生法,故一切法皆因缘所生,因缘又即为一切法。 此能生诸法之因,与关系诸法能生之缘,皆具有特立独存之德性,在唯识家之术语,名之曰藏识。 其特德有二:一曰、摄统性,二曰、持续性。 能摄纳统一诸法之种子者,名曰摄统性。 因缘中之因,即能生诸法之功能未发现者,亦名种子;万法之种子,皆含纳于此识中,故名藏识。 能使刹那生灭之诸法,在此生彼灭彼灭此生之中,得永持以连续而不断者,曰藏识之持续性。 今此所云独立特有之德性者,即此识中所含藏能生佛果──果指佛身佛土而言──之不共善性。 一切众生各有藏识,而藏识又各有此摄持性,故无论沉灭三途,而独立特有之德性皆不能遗失,不能破坏。 往昔诸佛,因觉悟自他皆有此独存之德性,故自述其所证悟之方法,以教化一切众生,使开发本有不共之特德,出离世间之苦恼,达到永久安宁之目的,所以有吾人今日所从事之佛学出现于世。 故吾人学佛之根本,必须悟此独特之德性,方能向外发展 , 乃不受环境之所支配而能改造环境,独身冲决一切障碍而享受自在。 法华经云:我为法王,于法自在。 是即我佛当时打破环境而改造环境之明证。 禅宗亦云:魔来魔斩,佛来佛斩。 此所谓没量英雄,盖天盖地! 古德有言:转得大地山河归自己,转得自己为大地山河。 其自由发展之精神为何如哉! 世间诸人、每因环境所障碍而失败,学佛之人,又多为佛法所障碍,致未能成佛。 推原其故,则由于缺乏此大雄无畏之根本精神,故祇成委靡猥鄙之不智的弱者。 乙和合与增上──觉他的将述此义,复开二分:(一)缘起性空之和合宇宙万有诸法,世或言上帝造成,或言大梵天生,或言地、水、火、风生,或言阴、阳、太极生,或言化学元质生,或说由虚空生 。 依佛所说,世界诸法,凡是有的,无论一事一物,皆众缘集起,空无自性,唯是众缘和合相互资助而得生起。 比如眼识,本能见物,若生盲人虽有眼识亦不能见。 识喻如因,根喻如缘,有因无缘固不能生,有缘无因亦不能生,故一切法起唯缘起 , 灭唯缘灭,无有一法而能独起独灭者。 何以故? 本无离绝余法之此一法故,一切法各有其因,则无外道一因不平等因之过;因复待缘,则无离绝余法之外而有能生此法自性之执,无外道固定之自性。 所以能众缘和合而生起,所以能各变各缘而相似一。 此不独佛说为然,即庄周所谓万物与我并生,天地与我为一,亦冥契缘起性空之真义。 (二)相应互资之增上佛教立四缘:一曰、因缘,二曰、增上缘,三曰、所缘缘,四曰、等无间缘。 第一种因缘,即能生诸法之亲生因,下三种皆缘,即与诸法相应而相互资助之缘。 一切诸法之现行也,除直接能生之亲因,复有互相关系互相资助之疏缘。 色法有与色法之相应互资,心法有与心法之相应互资,乃至色法与心法之相应互资,情界与器界之相应互资,自身与他身之相应互资,自心与他心之相应互资,自地与他地之相应互资,佛界与生界之相应互资,推而至于世出世间法无一不有相应互资之义 。 但须两法以上,方能相应助资,何以故? 对待而生故。 譬如今人讲国际互助主义,必须彼此皆有特立独存之国家,方有互助可言。 即念佛往生,亦因凡夫与佛皆具有独立特存之德性,故能互相关系,互相资助;否则,佛亦不能度生,生亦不能见佛。 诸佛菩萨由悟缘起性空之和合,故能等视有情,发无缘之大慈,由悟相应资助之增上而发同体之大悲,以灭度一切众生而圆成无上菩提。 是故学佛之根本,必须有此和合增上觉他之精神也。 近来学佛者失此根本之精神,故祇成凉薄偷惰之不仁的小人。 二佛学之特殊性质三修学之适当态度(注一)(唐大定记)(见海刊八卷十二期)(注一)二三两节,已纂入佛法救世主义心的净化立志第一中,今不重出。 发布时间:2025-10-16 14:48:14 来源:素食购 链接:https://www.sushigou.com/20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