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般剌密帝:大佛顶首楞严经卷三【十】 内容: 大佛顶首楞严经卷三【十】阿难。 又汝所明。 意法为缘。 生于意识。 此识为复因意所生。 以意为界。 因法所生。 以法为界。 阿难。 若因意生。 于汝意中。 必有所思。 发明汝意。 若无前法。 意无所生。 离缘无形。 识将何用。 又汝识心。 与诸思量。 兼了别性。 为同为异。 同意即意。 云何所生。 异意不同。 应无所识。 若无所识。 云何意生。 若有所识。 云何识意。 唯同与异。 二性无成。 界云何立。 若因法生世间诸法。 不离五尘。 汝观色法。 及诸声法。 香法味法。 及与触法。 相状分明。 以对五根。 非意所摄。 汝识决定依于法生。 今汝谛观。 法法何状若离色空。 动静通塞。 合离生灭。 越此诸相。 终无所得。 生则色空诸法等生。 灭则色空诸法等灭。 所因既无。 因生有识。 作何形相。 相状不有。 界云何生。 是故当知。 意法为缘。 生意识界。 三处都无。 则意与法。 及意界三。 本非因缘。 非自然性。 阿难,又如你已经明白的,意根与意识法尘结缘,生出意识。 这个意识是从意根这里产生,以意根为界别,还是从意识法尘产生,以法尘为认识的界别? 阿难,如果意识是从意根产生,那么你的意根通过所思所想而形成,如果没有所思所想的对象,意识就无从生出,离开了对象尘缘就无所意想,那么意识又有什么用处呢? 另外,你的认识之心和种种意想的分别性能,它们有时相合有时相异,相合于意根时它就是意根,那意识还能从哪里生出呢? 如果它们相异于意根,就应当没有意想对象的生出。 如果没有意想的对象,意识又从哪里生出? 如果有意想对象,也依然和意根相同。 那么意识和意根怎么去划分开来呢? 不论认识之心与意根是相合还是相异,都不会是意识,没有意识,认识的界别从何建立? 如果意识从法尘生出,那么,世间种种法,都离不开色、声、香、味、触这五种尘物,五种尘物相状分明,分别对应于眼、耳、鼻、舌、身这五根,它们都不是意根可以摄取统括的。 你的意识依凭种种法才能生出,那么,现在你仔细观察,种种法是什么相状。 如果离开这种种法,如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等,你就是越过了这种种相,毕竟无所摄取获得。 这时,你的意识的生起,就是色、空、动、静等等法的生起,你意识的灭去,就是色、空、动、静等法的灭去。 如此说来,你的意识本是无因的,只是种种法生起时才有所识知,意识并无自已的相状。 没有意识的相状,其界别对象又从哪里建立呢? 所以应当知道,意根以法尘为缘,生出意识界,这三处都是虚无。 也就是说,意根、法尘,以及意识界,既不是因缘和合,也不是自在自为。 阿难白佛言。 世尊。 如来常说和合因缘。 一切世间种种变化。 皆因四大和合发明。 云何如来。 因缘略然。 二俱排摈。 我今不知。 斯义所属。 惟垂哀愍。 开示众生。 中道了义。 无戏论法。 阿难对如来说:世尊啊! 如来常常说到因缘和合,说世间一切事物的种种变化,都是地、人、水、风四大和合的显示和作用的缘故。 如来现在又为什么要摒弃因缘和合以及种种关于自在自为的说法呢? 我实在不能理解其中的道理,祈愿如来垂悯众生,为我们宣示不落偏见的道理和根本意义,使我们获得真正的佛法要义。 发布时间:2025-10-08 08:57:48 来源:素食购 链接:https://www.sushigou.com/197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