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张秉全:净土生无生论会集辑要3 内容: 二徵释受名云何受无量名。 举要言之。 此之心性,或名空如来藏。 或名真如佛性。 或名庵摩罗识。 或名大圆镜智。 或名菩提涅槃。 性体性量名空如来藏,即性具十界五阴国土名空如来藏。 性体性量名真如佛性,即性具等名真如佛性。 性体性量名庵摩罗识,即性具等名庵摩罗识。 性体性量名大圆镜智,即性具等名大圆镜智。 性体性量名菩提涅槃,即性具等名菩提涅槃。 文分二段。 初略引七名。 一法不立,名空如来藏。 不妄不变,名真如。 离过绝非,名佛性。 洞照万法,名大圆镜智。 诸佛所得,名菩提。 寂静无为,名涅槃。 分别一切而无染,名庵摩罗识。 此云清净识。 二融会七名,性体性量名空如来藏,即性具等名空如来藏者,谓性具十界依正(国土五阴),随拈一法,皆名空如来藏等也。 真如佛性等准知。 (谓例上可推知矣)故曰一真法界中,具足十法界,依正本融通,生佛非殊致。 大科立义竟二防难。 又二,初问,二答。 今初问曰:此一真法界,为初心是? 为后心是? 初心者,理即位。 后心者,究竟位。 言六即者,六明事相,因果无差。 即显理性,初后体同。 天台智者大师明六即佛,破二种执见。 六分因果之事殊,即显圣凡之理等。 六即颂曰:动静理全是,行藏事尽非。 冥冥随物去,杳杳不知归。 此颂理即佛也。 方听无生曲,始听不死歌。 今知当体是,反恨自蹉跎。 此颂名字即佛也。 念念常照理,心心息幻尘。 遍观诸法性,无假亦无真。 此颂观行即佛。 四住虽先落,六尘未尽空。 眼中犹有翳,空里见华红。 此颂相似即佛。 豁尔心开悟,湛然一切通。 穷源犹未尽,尚见月朦胧。 此颂分证即佛。 从来真是妄,今日妄皆真。 但复本时性,更无一法新。 此颂究竟即佛。 今双开二心(为问),乃以事难理也。 初后互难若初心是,应无七名。 若后心是,应无九界。 初后俱堕,立义不成。 应无七名者,不达七名各俱六即。 应无九界者,不达佛证穷十界。 (法身遍十界故)二答,又二:初略明,二详释。 今初答曰:此正显初心是,以初心是故,方有后心是。 以后心是故,方显初心是。 初者,因性也。 后者,果性也。 若论事相,则初后天渊。 若论理性,则因果一体。 今一真法界,乃十界之性,故初后俱是也。 二详释,又三:初、以初证后,非无九界。 二、圣凡六即,辩其初后。 三、以后证初,非无七名。 今初云何以初心是方有后心是。 如果地依正融通,色心不二。 垂形九界,方便度生。 悉由证此因心所具。 故曰,诸佛果地融通,但证众生理本。 故得称性施设,无谋而应。 若不然者,何异小乘外道,作意神通。 果地依正融通,色心不二者,果地乃妙觉果,谓后心也。 此地以如如理为依报,如如智为正报。 理智不二,故依正融通。 身土一如,故色心不二也。 垂形九界,方便度生者,方者,法也。 便者,用也。 谓佛于九法界中,示十界之形像,用四教(藏通别圆)十六门四悉檀方便,引九界众生同证理性也。 悉由证穷十界因心所具三谛之理。 证真谛而得般若之相,证俗谛而得解脱之用,证中谛而得法身之体。 故荆溪大师云:诸佛果地融通,但证众生理本也。 称性施设,无谋而应者,称真谛性施设藏通二教,称俗谛性施设别教,称中谛性施设圆教。 或顿施,或渐施,曲尽其宜,无方不可,皆是无心而应物,故曰无谋而应也。 作意神通,谓起心作意始有神通也。 通有六种,谓天眼、天耳、宿命、他心、神足、漏尽。 有修得,报得。 鬼天报得五通,外道因根本禅,发得五通,三乘依八背舍、八胜处等修得五通,证果时得漏尽通。 圆教诸根互用,乃中道之通。 今无谋而应,即中道之通。 不须作意,任运成就故。 (初、以初证后,非无九界竟。 )二、圣凡六即,辩其初后。 故法智大师云,六即之义,不专在佛。 一切假实,三乘人天,下至蛣蜣地狱色心,皆须六即辩其初后。 所谓理蛣蜣,名字乃至究竟蛣蜣。 以论十界皆理性故,无非法界,一不可改。 故名字去,不唯显佛,九亦同彰。 至于果成,十皆究竟。 《妙宗》云:六种即名,皆事。 理,体不二义。 而事有逆顺。 名字等五,顺事修。 唯理即一,纯逆修事。 此逆顺事,与本觉理,体皆不二。 体既不二,其逆顺名,自何而立。 以知不二,事皆合理,名之为顺。 其不知者,事皆违理,故名为逆。 名字等五,皆知皆顺。 若初理即,唯迷唯逆。 而迷逆事,与其觉理,未始暂乖,故名即佛。 以全体是故,免于退屈。 六分别故,免于上慢。 六不离即,即不离六。 六即义成,圆位可辨。 吉蜣者,蜣螂虫也。 理吉蜣等者,以劣例胜也。 谓乃至地狱,一色一心,尚论六即,何况佛也。 以论十界皆理性故。 无非法界,一不可改者。 问:何以地狱色心乃至吉蜣,皆以六即辩其初后? 答:以论十法界,当体全是本觉理体,故曰一一不可改。 名字去,不唯显佛,九亦同彰者,从名字位至分证位,不但佛性显,乃至地狱性、吉蜣性、假名性、正报性、依报性、微尘芥子性,一显一切显。 至于果成,十皆究竟者,究竟位中佛究竟、菩萨究竟、乃至地狱一色一心,一切皆究竟也。 辩初后竟三、以后证初,非无七名云何后心是方显初心是。 正由后心果地,全证众生理本。 故果地七种名目,悉是众生性德美称。 但众生在迷,性德不显,故无此称。 克论性德,岂可言无。 故初后俱善,立义成矣。 性德者,心性本有功德也。 美称者,美名也。 谓既有此功能,便有此美名也。 众生在迷者,迷有二种,谓界内众生迷于事,界外众生迷于理。 由此二迷,不悟性德,故无此美名。 一、一真法界门竟。 二、身土缘起门,又二,初偈颂,二论文。 今初一真法界性,不变能随缘。 三身及四土,悉由心变造。 一真法界性,不变能随缘者,谓一念心性之体,虽不变而用能随缘。 譬如虚空,虽非群相,而不拒彼诸相发挥。 暗相发挥,喻九界缘起。 明相发挥,喻佛界缘起。 虽然发挥,虚空常自不变。 虽然不变,不拒发挥。 故曰正随缘而常不变,正不变而常随缘也。 三身、四土者,十界皆具三身。 九界苦即法身,惑即报身,业即化身也。 二论文。 分二,初正辩缘起,二结示净宗。 初又二:初唯心变造,二变造唯心。 今初论曰,一真法界性,即前文所明性体性量性具也。 教中说,真如不变随缘,随缘不变者,正由性体性量即性具故。 如君子不器,善恶皆能。 故晋译华严经云,能随染净缘,具造十法界。 谓真如性中所具九法界,能随染缘,造事中九法界。 真如性中所具佛法界,能随净缘,造事中佛法界。 所以能者,正由性具。 性若不具,何所称能。 天台家言,并由理具,方有事用,此之谓也。 真如者,乃心性之异名,不妄不异之义也。 正由性体性量性具故者,譬如虚空体,虚空量,即明暗二境故。 心性亦然。 全鬼性体性量,即所见之火;人性体性量,即水;六凡体量,即同居;二乘即方便;菩萨即实报;佛即寂光。 如君子不器,善恶皆能者,引世间法,例出世间法也。 儒云君子不器者,不为一才一艺所能局也。 真如性中所具九法界等者,谓一念心中本具六凡见思惑,能随有漏业缘,造事中六凡法界。 心性中本具二乘尘沙惑,能随无漏业缘,造事中二乘法界。 心性中本具菩萨无明惑,能随亦有漏、亦无漏缘,造事中菩萨法界。 真如性中所具佛法界等者,谓一念心性中本具如来智慧,能随非有漏、非无漏缘,造事中佛法界。 所以能者,乃心性之妙用也。 性若不具,何以显其妙哉! 唯心变造竟。 二变造唯心是知事中十法界三身四土,悉由真如随缘变造。 既曰真如不变随缘,随缘不变。 则事中染净身土,当体即真,无一丝毫可加损于其间者。 楞严经云,见(八识见分。 )与见缘,(八识相分。 见相二分,皆依他起性。 )并所想相,(此不了依他,而起遍计。 )如虚空华,本无所有。 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是也。 事中十界者,谓事法界也。 法界者,一切众生身心本体。 法者,轨则义。 界具性分二义。 若约事说,即分义。 若约理说,即性义。 以此性分(事理二义)互相交络,则成四种法界义。 一者事法界,谓十界众生身心差别,各有分齐。 二理法界,谓十界众生同一理体。 三理事无碍法界,谓理由事显,事由理成。 理事互融,名理事无碍。 四事事无碍法界者,谓一一分齐事法,称性互融,一多相即,大小互容,重重无尽,名事事无碍也。 三身者,法、报、化也。 十界各具三身。 谓九界苦,即法身。 业即解脱,即应化身。 惑即般若,即报身。 得论六即。 佛界三身,又论单复。 若圣若凡,悉由真如随缘变造。 当体即真者,谓事法界中,随拈一法,当体即性体性量,离过绝非(约性体说)竖穷横遍(约性量说)也。 一法既尔,法法皆然,故得互相摄入,主伴重重,而成事事无碍法界也。 故曰无一丝毫法可加于其间,可损于其间也。 楞严经下,引证。 见者,十界八识,能缘见分,心法也。 见缘者,十界八识,所缘相分,境法也。 所想相者,众生不了如幻,妄起我法二执也。 如虚空华,本无所有者,不唯我法本空,而且心境如幻也。 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者,谓心境二法,唯一真如性体性量也。 初正辩缘起竟二结示净宗若然,则娑婆极乐,此世众生,当生九品。 弥陀已成吾心当果,悉由心性之所变造。 心具而造,岂分能所。 即心是佛,即佛是心。 即心是土,即土是心。 即心是果,即果是心。 能造因缘,及所造法,当处皆是心性。 故明此宗而求生乐土者,乃生与无生两冥之至道也。 结示净宗者,谓结示唯心之宗,唯佛之宗,绝待圆融之宗,超性离见之宗也。 若然者,承上文也。 娑婆极乐者,明唯心变造之土也。 此世众生,当生九品者,明唯心变造众生也。 弥陀已成吾心当果者,明唯心变造之佛也。 故曰悉由心性之所变造也。 心具而造,岂分能所者,谓国土众生及佛,并是心中本具,而今造出,元无能生所生也。 即心是佛,即佛是心,则佛无生也。 即心是土,即土是心,则土无生也。 即心是果,即果是心,则果无生也。 亦众生无生也。 能造因缘,即十界之因也。 所造法,即十界之果也。 当处皆是心性者,因缘当处是心,则因缘无生也。 果当处是心,则果无生也。 以此而例,唯心变造,明其生则决定有生。 变造唯心,明其无生决定无生也。 若二义相成,则决定亦生亦无生。 若二义互夺,则决定非生非无生也。 若言有生,乃唯佛之宗。 若言无生,乃唯心之宗。 若言非生非无生,乃绝待之宗。 若言亦生亦无生,乃圆融之宗。 一句中圆该四句,而又圆超四句。 而又正圆该时,便圆超。 正圆超时,便圆该。 圆超圆该,同时无碍,乃超情离见之宗。 故曰明此宗旨而求生乐土者,乃生与无生两冥之至道也。 身土缘起门竟三心土相即门。 又二,初偈颂,二论文。 今初西方安乐土,去此十万亿。 与我介尔心,初无彼此异。 即者,是也。 谓即心是土,即土是心也。 心者,乃一念之见分也。 土乃相分。 见相唯是一心,故曰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云何于中有是有非也。 二论文。 分二,初辩相即,二问答申明。 今初论曰,佛说阿弥陀经云,从是西方,过十万亿佛土,有世界名曰极乐。 百亿日月,百亿须弥,百亿大海,百亿铁围山,名一佛土。 十千为万,十万为亿。 一佛国土,已自广大,况亿佛国土乎。 况十万亿乎。 是则极乐国土,去此甚远。 博地凡夫,念佛求生,弹指即到者。 正由生吾心所具之佛土也。 言介尔心者,即凡夫念佛之心也。 刹那之心,至微至劣,故称介尔。 谓十万亿远之佛土,居于凡夫介尔之心。 即心是土,即土是心,故曰初无彼此异。 百亿日月等者,乃明三千大千世界为一佛所化,故为一佛土也。 三千,谓小千、中千、大千也。 一日月,一须弥,一大海,一铁围,乃一四天下。 一千四天下,为小千世界。 一千小千,为中千。 一千中千,为一大千世界。 共有百亿日月等也。 十千为万下,况显其远也。 博地下,正明相即。 博地者,大地也。 刹那者,此云极少时。 一念有九十刹那,故曰极少。 一念心起,必具四分。 所生之土,乃相分。 能生之心,乃见分。 见相唯一自证,及证自证分。 四分唯是一心,故曰即心是土,即土是心,而无彼此也。 正辩相即竟二问答申明问曰,介尔之心,居于方寸,何能包许远佛土。 答曰,介尔之心,昧者谓小。 达人大观,真妄无二。 盖此妄心,全性而起。 性既无边,心亦无际。 性如大海,心似浮沤。 全海为沤,沤还匝海。 盖真如不变随缘,随缘不变。 既曰随缘不变,岂可以真妄而局大小哉。 方寸者,肉团心也。 此心方圆不出寸许,故曰方寸。 俗云神藏于心,故曰居于方寸。 亦第八识相分也。 答中言真妄无二者,真为真性,妄谓妄心。 性乃不变之体,心乃随缘之用。 体用不二也。 妄心全性而起者,谓全竖穷横遍之性,起为介尔之心。 全介尔之心,即竖穷横遍之性。 故曰,性既无边,心亦无际也。 性如大海,更以喻释可知。 心土相即门竟四生佛不二门。 又二,初偈颂,二论文。 今初阿弥与凡夫,迷悟虽有殊,佛心众生心,究竟无有二。 二论文。 分四:初生佛分迷悟,二迷悟依于心性,三心性体不受迷,四称性行无虚弃。 论曰,阿弥陀佛者,果人也。 成就三身,四智,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等功德。 凡夫者,因人也。 具足无量恒沙烦恼,造作无量恒沙业系,当受无量恒沙生死。 迷悟之相,譬彼云泥。 三身者,梵语毗庐遮那,(法身)此云遍一切处。 梵语庐舍那,(报身)此云光阴遍照。 梵语释迦牟尼,(化身)此云能仁寂默。 虽有三名,本无异体。 然此三身,各论单复。 法身单,唯指本觉理体。 报身单,指始觉智圆。 化身单,指慈悲应现。 法身复者,一者自性清净法身,二者离垢妙极法身。 报身复者,一者自受用报身,即诸佛智断二德,究竟果德。 二者他受用报身,即地上菩萨所见刹尘相好。 化身复者,一者应现身,示八相成道。 二变化身,无而倏有示现。 四智者,转第八为大圆镜智,第七为平等性智,第六为妙观察智,前五为成所作智。 十力者,一者是处非处智力。 知一切众生果报因缘,如作善业能得乐报,名是处。 作恶业望于善报,名非处。 二者知业智力。 知一切众生三世所有业力。 三者知定智力。 知禅三昧。 四者知根智力。 知诸众生上中下根。 五者知欲智力。 知诸众生种种欲乐。 六者界智力。 知诸众生种种界分。 七者知至处智力。 知一切道至处相。 八者宿命智力。 知过去一世,乃至百千万世姓名苦乐寿夭等。 九者天眼智力。 知诸众生,生时死时,善恶业道等。 十者漏尽智力。 自知我生已尽,不受后有。 四无所畏者,一者一切智无畏。 谓于一切诸法,尽知尽见,故无所畏。 二者漏尽无畏。 谓佛五住究尽,二死永亡,故无所畏。 三者说障道无畏。 谓于障道之法,能知能说,故无所畏。 四者说尽苦道无畏。 谓于尽苦之道能知能说,故无所畏。 十八不共法者,唯佛一人有,不与三乘共。 一者身无失。 二者口无失。 三者意无失。 四者无不定心。 五者无异想心。 六者无不知已舍心。 七者欲无减。 八者念无减。 九者精进无减。 十者智慧无减。 十一者解脱无减。 十二者解脱知见无减。 十三者身业随智行。 十四者口业随智行。 十五者意业随智行。 十六者知过去世无碍。 十七者知现在世无碍。 十八者知未来世无碍。 功德者,力用也。 凡夫者,因人也。 谓四教内外凡也。 因人则通等觉,皆名因人。 具足无量恒沙烦恼者,见思烦恼、尘沙烦恼、无明烦恼。 恒沙业系者,谓有漏业、无漏业、亦有漏亦无漏业。 造业必感苦果,故名为系。 恒沙生死者,谓分段、变易二种生死,业多生死亦多也。 迷悟者,真中二种迷悟也。 譬彼云泥者,天地悬殊也。 生佛分于迷悟竟二迷悟依于心性言究竟不二者。 谓据相而言,则不二而二。 约性而论,则二而不二。 盖诸佛乃悟众生心内诸佛,众生乃迷诸佛心内众生。 所以悟者,悟众生本具性体性量性具也。 所以迷者,迷诸佛所证性体性量性具也。 据相而言者,谓俗谛中事相而言也。 不二而二者,修德不同故。 约性而论者,约真谛理性而言也。 二而不二者,性德体一故。 盖诸佛下,明不二所以也。 诸佛者,乃佛法、报、应化也。 乃悟众生心内诸佛者,谓法佛乃众生心内性体诸佛,报佛乃众生心内性量诸佛,应化乃众生心内性具诸佛。 众生者,乃谓九法界。 乃迷诸佛心内众生者,谓菩萨乃诸佛心内无明众生,二乘乃诸佛心内尘沙众生,六凡乃诸佛心内见思众生。 所以悟者,悟众生本具性体、性量、性具。 谓法佛悟性体,报佛悟性量,应化悟性具。 所以迷者,迷诸佛所证性体、性量、性具。 迷悟依于心竟三心性体不受迷心性之妙,岂受其迷。 迷而不迷,斯言有在。 非唯不受其迷,而亦不受其悟。 喻如定方原无动,迷悟在于人。 约人有迷悟,方不属迷悟。 故曰迷而不迷,斯言有在。 心体不受迷竟四称性行无虚弃故众生本有性体,即诸佛所证法身。 性量即报身。 性具即应身。 四智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等功德,会合可知。 故古德云,诸佛心内众生,尘尘极乐。 众生心内诸佛,念念证真。 故弥陀即我心,我心即弥陀。 未举念时,早已成就。 才举心念,即便圆成。 感应道交,为有此理。 故念佛人,功不唐捐。 会合可知者,三身已会合。 四智者,镜智即法身,乃性体。 平等智即报身,乃性量。 成事智即应身,乃性具。 观察智通三身、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法等。 古德云者,引古证也。 尘尘极乐者,众生即佛故。 念念证真者,佛即众生故。 由其佛即众生,故弥陀即我心矣。 由其众生即佛,故我心即弥陀也。 未举念时,早已成就者,性德本然也。 才举心念,即便圆成者,修德合性也。 故曰一念相应一念佛,念念相应念念佛也。 感应道交二句者,我为能感,诸佛为所感。 佛为能应,众生为所应。 为有此不二心焉。 生佛不二门竟五法界为念门。 分二,初偈颂,二论文。 今初法界圆融体,作我一念心。 故我念佛心,全体是法界。 法界圆融体者,即事事无碍法界之体也。 竖穷横遍故曰圆,法法无碍故曰融。 作我一念心者,亦可说一念境,一念香,一念华等,无不可也。 全体是法界者,四种法界也。 所念即事法界,能念即理法界,能所不二,即理事无碍法界,具足三千,即事事无碍法界也。 二论文。 分二,初正辩念体,二结示净宗。 初又三:初正辩,二引证,三况显。 今初论曰,行者称佛名时,作佛观时,作主伴依正余观时,修三种净业时,一心不乱时,散心称名时,以至见思浩浩,恒沙烦恼。 凡此有心,皆由真如不变随缘而作,全体即是法界。 三种净业者,一者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 二者受持三归,具足众戒,不犯威仪。 三者深信因果,读诵大乘,劝进行者。 见思者谓见思二惑。 见,谓身边邪见戒。 思,谓贪嗔痴慢疑。 恒沙烦恼,谓烦恼无尽也。 彻祖曰,然于十门之中,第五门最要,以事理总别性修横聚等义,举不外此一念,以是全体法界故。 今略为点示,行者正当称名时,便是作佛观时,谓一心专注洪名,便是能观所观。 此中具足十法成乘。 所念洪名,即不思议境。 能念,即不思议菩提之心。 能所不二,即不思议止观。 念念相应,即破法遍。 若达此意,即识通塞。 能念即念,所念即处,即四念处。 念念相续,莫令不相续,即正勤。 若功行熟,即如意足。 以功行纯熟,即五根生。 根生故,力用长,即五力。 念念觉照,即七觉分。 安隐而行,即八圣道。 此道品调适。 行住坐卧,恳祷礼拜,即对治助开。 须识六即位次,莫起上慢。 莫令妄想所动,即能安忍。 以往生为期,即离法爱。 此即十乘观法。 亦是作主伴依正余观时,《观经疏》云:观虽十六,言佛便周。 谓以主摄伴,以正摄依也。 亦是三种净业时,谓我今念佛求生者,正为过去无尽父母故,无尽师长故,无量众生故。 念念之中,具足如是三心,一句洪名,乃上品十善。 即此便是一体三归。 念念相续,便具足众戒。 行住坐卧不离,乃不犯威仪。 念佛为因,净土为果,正当念念相续,即大乘经典。 即此心佛,即第一义谛。 亦以此劝进行者。 亦是见思浩浩时,烦恼不曾断故。 此略点示本科。 再点十门:既曰法界全体,便是一真法界门。 所念之佛,即性具,能念之心,即性量。 能所不二,即性体。 此即三谛,能念属身,所念属土,能所惟一缘起,即身土缘起门。 即能是所,即所是能,即心土相即门。 能念是生,所念是佛,能所不二,即生佛不二门。 能念是观,所念是境,离能无所,离所无能,即境观相吞门。 境为妙假观为空,境观双亡即是中,即三观法尔门。 能念为感,所念为应,即感应任运门。 能念是此,所念是彼,能所不二,即彼此恒一门。 念佛时,即往生时,即成佛时,即度生时,竖穷三际,即现未互在门。 再示释题:一声佛号圆具弥陀三身、四土。 正当念时,便圆净四土,圆见三身。 亦圆转五浊,圆证三不退。 故文云,以此妙心,念彼阿弥,则彼三身,何身不念。 求生四土,何土不生。 即释净土。 一声佛号,即大缘起。 佛界既起,九亦同彰。 即示缘起。 一声佛号,全佛即心,即唯心之宗。 全心即佛,即唯佛之宗。 非心非佛,即绝待之宗。 即心即佛,即圆融之宗。 无有思量分别,即超情离见之宗。 即明宗旨。 念佛时,即成佛时,自然超出三乘权益,即显胜益。 正当念时,全体是生。 唯是一心,则无生。 非心非佛,则非生非无生。 心佛宛然,则亦生亦无生。 圆该四句,而又圆超四句。 而又正圆该时便圆超,正圆超时便圆该。 圆该圆超,同时无碍,生无生论也。 示释题竟。 称佛名时如此,作佛观时,乃至见思浩浩,无不皆然。 介尔有心,三谛具足。 故是法界全体也。 正辩竟二引证故法智大师云,法界圆融不思议体,作我一念之心。 亦复举体作生作佛,作依作正。 三况显若然者,余心尚是,况念佛心乎。 余心者,谓见思烦恼心,众生心尚是,况佛心乎! 初正辩念体竟二结示净宗。 又二:初示理本圆妙,二示行有等差,今初是故行者念佛之时,此心便是圆融清净宝觉。 以此妙心,念彼阿弥。 则彼三身,何身不念。 求彼四土,何土不生。 圆融清净宝觉者,即法界圆融不思议体。 所念即法身,能念即般若,能所不二,即解脱。 三德念念具足,故曰圆融。 不可思议,故曰清净。 此心便是妙觉之体,故曰宝觉。 生佛不二,故曰念彼三身,何身不念。 身土不二,故曰何土不生。 若不然者,不称妙心也。 理本圆妙竟二示行有等差但随功行浅深,品位高下耳。 上文明即事之理,理本圆妙。 此乃示即理之事,事有等差。 理本圆妙,故六而常即。 事有等差,故即而常六。 是故须分六即之义也。 若功行至观行位,则生同居净土,分三辈九品。 通惑未断故,见弥陀应化身。 若至相似位,则生方便土。 四住虽落,六尘未空故,见弥陀胜应身。 若至分证位,则生实报净土,亦名分证寂光净土,见佛报身,亦见法身。 虽生彼土,即生自土。 虽见他身,即见自身,自他不二,故曰唯心净土,自性弥陀也。 法界为念门竟六境观相吞门。 分二:初偈颂,二论文。 今初十六等诸境,事理两种观。 彼此互相吞,如因陀罗网。 十六诸境者,十六妙境也。 初日轮悬鼓观,乃至第六总观,为依报观。 第七华座观,至十三杂观,为正报观。 十四至十六,为九品往生观。 此十六诸境,《妙宗》以事理二观释彼经文。 事观则但观十六事境,观成则随位往生。 理观则了知十六,唯是一心。 故曰是心作佛,是心是佛等也。 观成亦随位往生。 若欲详细,当观《妙宗》,兹不具录。 如因陀罗网者,因陀罗,帝释天之名也。 具云释迦提婆因陀罗,此云能天主。 此天有网,故曰因陀罗网。 二论文。 分二,初正辩相吞,二结示净宗。 初又三:初标有本,二明由致,三示行相。 今初论曰,境观相吞者,正由事事无碍也。 事事所以无碍者,所谓有本如是也。 有本者,即下文由致,乃明其本也。 今先明事事无碍观。 蕅益大师释观想偈云:能礼所礼性空寂,感应道交难思议。 我此道场如帝珠等六句,以明互遍互具妙观。 深显事事无碍法界也。 初能礼,即我之三业。 谓身业翘勤,口业专至,意业恭敬。 此三并是因缘生法,悉皆无性,谓非自他共。 离故,其性空寂。 由空寂故,方能成感。 即寂而感,即感而寂,故难思议。 其所礼者,即佛菩萨等三身。 此三并是因缘生法,无性,故空寂。 空寂故,方成能应。 即寂而应,即应而寂,故难思议。 如两镜相照,由明净故,方能互现。 互为能照,互为所照。 感应之道交,亦复如是。 两镜中影,虽各各重重无尽,而无出入,亦无往来。 法性本然,讵可思议,故为事事无碍法界也。 标有本竟二明由致盖由法界圆融不思议体,作我一念之心。 亦复举体作生作佛,作依作正。 既皆全体而作,有何一法不即法界。 故曰,一尘法界不小,刹海法界不大。 多亦法界,少亦法界。 由谓因由,致谓理致。 事事所以无碍者,盖由其法界圆融不思议之理致也。 圆融不思议体者,即一真法界也。 事事无碍者,盖由性具即性体、性量故也。 作我一念心者,举法界全体,作我一念能修之心法,非法界少分。 此心既法界全体,便即竖穷横遍也。 亦复举体作生、作佛、作依、作正者,亦举法界全体,作所观之生法、佛法、依法、正法,亦非法界少分。 乃至一尘一芥,法法皆然。 既皆全体而作,有何一法,不即竖穷横遍。 故曰,一尘法界不少,刹海法界不大,法界无大小故。 多亦法界,少亦法界,法界无多少故。 法法既皆竖穷横遍,而无妨碍,故为事事无碍法界也。 明由致竟三示行相是以西方十六诸境,吾心事理二观,一一无非法界全体。 如帝释宫中因陀罗网,虽彼此各是一珠,而影入众珠。 虽影入众珠,而东西照用有别。 境观亦然。 以境为事,则观为理。 理能包事,是为以观吞境。 以观为事,则境为理。 理能包事,是为以境吞观。 若观若境,或一为事,余为理。 或一为理,余为事。 彼此互各相吞,故如因陀罗网。 是以西方十六诸境,吾心事理二观,一一无非法界全体者,正明法界圆融理也。 十六诸境,无非法界全体者,所观之境,皆是性体性量也。 事理二观,无非法界全体者,能观之心,亦是性体性量也。 性体清净,故能互含。 性量周遍,故能互遍。 以互遍互含,故能互吞。 互为能吞,互为所吞。 重重无尽,即成事事无碍之理。 如帝释宫下,引喻也。 此法界体,湛然清净,无可比况,且以帝珠为喻也。 此中喻具四法界:珠体,喻事法界,彼此各是一珠故。 珠光,喻理法界,能含影故。 影入众珠,喻理事无碍法界。 影皆竖穷横遍,重重无尽,喻事事无碍法界。 东西照用有别者,一珠各住一珠位也。 境观亦然者,合圆融妙观也。 以境为事者,以所观之境为事法界。 如珠中之影。 以观为理者,以能观之智为理法界。 如珠光。 理能包事者,如光能含影,是为以观吞境。 即下文谓西方依正已在我观之内也。 以观为事者,以能观智为事法界。 如珠影。 以境为理者,以所观境为理法界。 如珠光。 理能包事者,如光能含影,是为以境吞观。 即下文云我今身心已在依正之中。 若观若境,或一为事者,谓若能观,若所观,一总为事法界,如影。 余为理者,余十五境为理法界,如光。 亦理能包事,如各各珠光,皆含一切影。 或一为理者,能观,所观,一总为理法界,如光。 余十五境为事法界,如影。 亦理能包事,如一珠光,含一切影。 彼此互各相吞者,显重重无尽,互遍互具,事事无碍妙观也。 正辩相吞竟 发布时间:2025-09-08 16:33:08 来源:素食购 链接:https://www.sushigou.com/168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