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张秉全:《唯识三十颂》浅释 内容: 《唯识三十颂》浅释世亲菩萨造 玄奘法师译“护法等菩萨,约此三十颂,造成唯识。 ”此三句是玄奘大师述《唯识三十颂》的由来。 佛灭度后九百年,世亲菩萨依《瑜伽师地论》,提纲挈领,作此三十颂,又二百年,有德慧、安慧、难陀、净月、胜友、陈那、智月、护法八大论师相继造释,而护法立义最精,玄奘大师宗之,译成汉文,即是现在我们所见到的唯识三十颂,是唯识学的主要教典,故云:护法菩萨,约三十颂,造成唯识。 “今略标所以,谓此三十颂中,初二十四行颂,明唯识相,次一行明唯识性,后五行颂,明唯识行位。 就二十四行颂中,初一行半,略辩唯识相,次二十二行半,广辩唯识相。 谓外问言:若唯有识,云何世间及诸圣教说有我法。 举颂以答,颂曰:由假说我法,有种种相转,彼由识所变,此能变唯三,谓异熟思量,及了别境识。 ”此初一行半颂,即略辩唯识相。 世间说有我相,是指有情说我能作,我所受等种种我相。 圣教说有我相,是指声闻、辟支佛、菩萨、佛等种种我相。 世间说有法相,是指仁、义、礼、智、信等种种实德法相,圣教说有法相,是指蕴、处、界、入等种种假说法相。 既无实我实法,但是由于假说,所以随情施设,妄有种种相转,(转,谓随缘施设)而彼种种我法之相,不过皆由识所变现,然此能变之识,虽有八种,(指眼等五识、第六识、第七识和第八识)若以类分,则唯有三种:一者第八,名异熟识。 二者第七,名思量识。 三者前六,名了别境识。 “次二十二行半,广辩唯识相者,由前颂文略标三能变,今广明三变相。 且初能变相,其相云何? 颂曰:初阿赖耶识,异熟一切种。 不可知执受,处了常与触。 作意受想思,相应唯舍受,是无覆无记,触等亦如是,恒转如暴流,阿罗汉位舍。 ”次广辩唯识相,前十四行半,广明三能变之相,次有八行,广明所变唯识。 “初阿赖耶识”者,此云藏识。 具有能藏、所藏、执藏三义:(一)能藏。 谓无量劫来,前七识所作一切善恶种子唯此识能藏,此约持种说。 就是说,此识能执持善恶种子,不令散失。 (二)所藏。 此识是一切善染法所依处,故名所藏,此约受熏说。 就是说,此识为一切染净种子所依止,接受其熏染。 (三)执藏。 或称我爱执藏。 此识见分,被第七识执以为我,贪爱不舍,故名执藏。 此约赖耶自相说。 就是说,此识见分被第七识执以为我相。 二名异熟识者,异时而熟。 或名果报识。 由过去善恶业习成熟之力,所感无记果报,以此识为主体。 前善恶习是因,此识是果。 三名一切种识者,此识为无覆无记,受前七识诸法之熏,持前七识诸法之种,现在未来前七识诸法现行,皆由此识所藏种子发起。 诸法现行是果,此识是因。 言不可知者,是说此识能缘行相,极为微细。 此识所缘五净色根及诸种子的境界,也甚微细,此识所缘外器世界,难可测量,故云不可知。 所谓“执受处”者,是指此识所缘的相分。 执受二字,是指胜义、浮尘五根及诸种子。 执有二义:(一)摄为自体,即是说摄此根身以为自体。 (二)持令不坏,即是说执持此根身令不损坏。 受有二义:(一)领以为境,即是说领纳此根身以为所缘境界。 (二)令生觉受,即是说令此根身有知觉的感受。 处之一字,是指依报世间山河大地。 执受处三,皆是第八识所缘之境。 所谓“了”者,了即了别。 是指此识能缘的见分,了别第八识现行的相状。 所谓“常与触作意,受想思相应”者,是说此第八识常与五遍行心所相应而起。 五遍行心所:(一)触。 即对于所缘境界的接触。 (二)作意。 对于所缘境界的注意。 (三)受。 指领受所缘境界。 (四)想。 想像所缘境界。 (五)思虑所缘境界而起造善恶之业。 所谓唯舍受者,受有三种:即苦受、乐受、舍受。 此第八识行相极细,极不可知,不能分别苦乐,故只与舍受相应。 所谓“是无覆无记”者,性有三种:(一)善性,能为此世他世顺益。 (二)不善性,能为此世他世违损。 (三)无记性,于善不善中无所记别。 就无记性又分为二,若与染污相应,名有覆无记。 若无污染,其性白净,名无覆无记。 今此第八识是善恶所招苦乐之果,体非善恶,又不与根随烦恼相应,所以是无覆无记。 所谓“触等亦如是”者,是说触等五个心所,亦如第八识,惟是无覆无记所摄,亦属异熟,所缘行相亦不可知,故云“触等亦如是。 ”所谓“恒转如暴流”者,恒,指此第八识无始以来,一类相续,常无间断。 转,指此第八识无始以来,念念生灭,前后变异。 恒则非断,转则非常。 非断非常,因果宛尔。 对前名果,望后名因。 喻如高山瀑布,长时相续,故非断,迁流之相,故非常。 所谓“阿罗汉位舍”者,烦恼断尽,名阿罗汉。 即声闻乘之第四果,缘觉乘之辟支佛果,永断俱生我执。 以及大乘(此指通教共十地)菩萨八地以上,永伏俱生我执,皆名为阿罗汉。 此时第八识,不再名阿赖耶识,但名异熟识及一切种识。 若至如来位中,也舍异熟识名,但名一切种识,亦名庵摩罗识。 “已说初能变相。 第二能变,其相云何? 颂曰:次第二能变,是识名末那。 依彼转缘彼,思量为性相,四烦恼常俱,谓我痴我见,并我慢我爱,及馀触等俱,有覆无记摄。 随所生所系,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 ”此释第二能变识之相。 “是识名末那”梵语末那,此翻为意。 “依彼转缘彼”者,此彼字指第八识,依彼转,即是说,第七识依第八识的现行为根本依,第八识中所藏第七识种子为此识的种子依。 转缘彼,是指第七识缘第八识之见分而起微细我法二执。 故云“依彼转缘彼。 ”思量为性相者,此识以恒审思量而为体性,即以恒审思量而为行相,故名末那识。 所谓“四烦恼常俱”者,谓第七识从无始来,若未转与平等性智相应之前,则任运常缘藏识见分与四根本烦恼相应。 四烦恼:(一)我痴。 即是无明,愚于自识所变我相,迷于无我真如之理。 (二)我见。 即是妄执谓第八识之见分,本非我法,妄执为我。 (三)我慢。 即是恃所执我,倨傲高慢。 (四)我爱。 即是于所执我,深生贪著。 所谓“及馀触等俱”者,就是说第七识除四根本烦恼之外,还与遍行五心所、八种大随烦恼、别境中慧心所相应,共有十八个心所也。 所谓“有覆无记摄”者,就是说,由于与四根本烦恼相应,隐蔽真理,所以是有覆。 由于不属善与不善,所以是无记。 所谓“随所生所系”者,就是说,第七识恒随第八识,随第八识所生三界九地,即系属于此界此界。 所谓“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者,谓此我执相应的末那识,二乘无学方得永断,菩萨八地以上方得永伏。 所以说“阿罗汉无有”。 还有阿那含圣者,登地菩萨入灭尽定,亦暂伏灭,故云“灭尽定无有”。 声闻初果以上,菩萨登地以上,真无我解及后得智二无漏智若现前时,亦暂伏灭。 所以说“出世道无有。 ”“如是已说第二能变。 第三能变,其相云何? 颂曰:次第三能变,差别有六种,了境为性相,善不善俱非,此心所遍行,别境善烦恼,随烦恼不定,皆三受相应。 ”此释第三能变之相。 “差别有六种“者,谓前六识依六根而住,由六根而发,系属于六根,助六根了别。 如六根各缘一尘,故有六种识。 “了境为性相”者,六识皆以了别尘境为自性,六识即以了别尘境为行相。 所以说“了境为性相”。 “善不善俱非”者,是说此六识若与信等十一相应,即善性摄。 若与无惭等法相应,即不善性摄。 若俱不相应,即非善非不善无记性摄。 “此心所遍行,别境、善、烦恼,随烦恼不定,”者,就是说,第六识与遍行五,别境五,善十一,根本烦恼六,随烦恼二十,不定四,共五十一心所皆得相应。 若前五识,但除慢、疑、见三种根本烦恼,亦除四不定、十小随烦恼,其馀皆能相应。 “皆三受相应”者,就是说,前六识皆能领纳顺境、违境、俱非境相。 领顺境相,名为乐受。 领违境相,名为苦受。 领非顺非违境相,名不苦不乐受。 故云“皆三受相应”。 “初遍行触等,次别境谓欲,胜解念定慧,所缘事不同”。 此解释遍行、别境二种心所。 遍行触等已在初能变中释。 别境有五:一欲,二胜解,三念,四定,五慧。 欲,缘所欲观境。 胜解,缘决定境。 念,缘所曾习境。 定、慧,缘所观境。 故云“所缘事不同”。 “善谓信惭愧,无贪等三根。 勤安不放逸,行舍及不害。 ”此解释十一善心所。 一信。 于四谛、十二因缘、六度、三宝等实德,深忍乐欲,心净为体性,能对治不信,乐求善法为业用。 二惭。 于自身以羞过恶而不敢作为体性,别则能对治无惭,通则息诸恶行为业用。 三愧。 怕被世人讥笑呵责,由此羞耻过罪而不敢作为体性,别则能对治无愧,通则息诸恶行为业用。 四无贪。 于欲、色、无色界及三界资具,无所染著为体性,别则能对治贪著,通则能作众善为业用。 五无嗔。 于苦苦、坏苦、行苦及三苦资具,不生嗔恚为体性,别则能对治嗔恚,通则能作众善为业用。 六无痴。 于诸谛理及实事,明解为体性,别则能对治愚痴,通则能作众善为业用。 此无贪无嗔无痴名三善根,以能生一切善法故。 七精勤。 于断恶修善事业中,勇进而为体性,能对治懈怠,成满善事为业用。 八轻安。 远离粗重杂染,调畅身心,于善法中,堪任修持为体性,转舍染浊身心,得清净身心为业用。 九不放逸。 即精进及无贪无嗔无痴三善根。 于所断恶,防令不生。 于所修善,修令增长为体性,对治放逸,成满世出世间善事为业用。 十行舍。 亦即精进及无贪无嗔无痴善根,能令其心平等正直,无功用住为体性,对治掉举,寂静而住为业用。 此与五受中(苦受、乐受、忧受、喜受、舍受)舍受不同,故名行舍。 十一不害。 于诸有情不为侵损逼恼,即以无嗔为体性,能对治害,悲伤怜悯为业用。 无嗔名慈,不害名悲。 及之一字,显馀翻染诸善心所。 谓一欣,二不忿,三不恨,四不恼,五不嫉,六厌,七不悭,八不骄,九不覆,十不诳,十一不谄,十二不慢,十三不疑,十四不散乱,十五正见,十六正知,十七不忘念。 “烦恼谓贪、嗔、痴、慢、疑、恶见。 随烦恼谓忿、恨、覆、恼、嫉、悭、诳、谄与害,骄、无惭及无愧,掉举与昏沉,不信并懈怠,放逸及失念,散乱、不正知。 ”此解释六根本烦恼,二十随烦恼也。 根本烦恼有六:一贪。 染爱耽著为性,能障无贪善根,生苦为业。 二嗔。 于苦苦具,憎恚为性。 能障无嗔善根,恶行所依为业。 三痴。 于诸理事,迷暗为性,能障无痴善根,一切烦恼所依为业。 四慢。 恃己所长,于他有情,心生高举为性,能障不慢,生苦为业。 五疑。 于诸谛理,犹疑为性,能障不疑及诸善法为业,六恶见。 (一作不正见)于诸谛理,颠倒推求,染慧为性,能障善见,招苦为业。 随烦恼有二十:分小随十、中随二、大随八。 小随有十:(一)忿。 于现前逆境,心愤为性,能障不忿,执杖(打人)为业,此以嗔恚一分为体。 (二)恨。 由忿在先,结怨不舍为性,能障不恨,不忍所依为业。 (三)覆。 于自作罪,恐失利养名誉,隐藏为性,能障不覆,追悔不安稳住为业。 四恼。 忿恨在先,追念往恶,触现逆境,狠戾为性,能障不恼,多发粗言伤他为业,此亦嗔一分为体。 (五)嫉。 不惜身命,求己名利,不耐他人盛事,妒忌为性,能障不嫉,忧戚为业,此亦嗔恚一分为体。 (六)悭。 耽著财法,不肯惠施,鄙吝为性,能障不悭,鄙吝畜积为业。 此亦贪爱一分为体。 (七)诳。 为获利誉,假现有德,诡诈为性,能障为诳,邪命为业,此亦贪痴各一分为体。 (八)谄。 为欺罔于他,矫现异仪,险曲为性,能障不谄,不从师友真正教诲为业,此亦贪痴各一分为体。 (九)害。 于诸有情,心无悲愍,损恼为性,能障不害,逼恼为业。 此亦嗔恚一分为体。 (十)骄。 于自盛事,深生染著,倨傲为性,能障不骄,生长杂染恶法为业。 此以贪爱一分为体。 此十各别而起,名小随烦恼。 中随烦恼二:(一)无惭。 于所作罪,不自羞惭为性,能障自惭,生长恶行为业。 (二)无愧。 于所作罪,不他耻愧(即不怕被他耻笑)为性,能障愧他,生长恶行为业。 此二遍不善故,名中随烦恼。 大随烦恼八:(一)掉举。 令心于境,不寂静为性,能障行舍,奢摩他为业。 (二)昏沉。 令心于境,无所堪任,(即不能观照)为性,能障轻安,毗钵舍那为业。 (三)不信。 于真实功德,不生好乐,心不清净为性,能障净信,增长恶行为业。 (四)懈怠。 于断恶修善事中,懒惰为性,能障精进,增长染法为业。 (假使对于染事反勤而行之,亦名懈怠,退善法故)。 (五)放逸。 于染法不防,于净法不修,放纵流荡为性,能障不放逸,增恶损善所依为业。 此以懈怠及贪嗔痴四法为体。 (六)失念。 于所缘境,不能明记为性,能障正念,散乱所依为业。 即以念及痴各一分为体。 (七)散乱。 于所缘境,令心外驰为性,能障正定,恶慧所依为业。 (八)不正知。 于所观境,谬解为性,能障正知,多所毁犯为业。 此以慧及痴各一分为体。 此八亦自类俱起,遍于不善及有覆无记二种染心故,名大随烦恼。 “不定谓悔眠,寻伺二各二。 ”此解释四不定心所。 不定者,不定是善,不定是恶,不定遍一切心,不定遍一切地,故名不定。 (一)悔。 悔即恶作,(厌恶造作)追悔为性,障止为业。 (二)眠。 眠即睡眠。 令心不自在,心极暗昧,略缘境界为性,障观为业。 (三)寻。 寻即寻求,于意言境,粗相分别为性。 (四)伺。 伺即伺察。 于意言境,细相分别为性。 “二各二”者,就是说,悔、眠为一,寻、伺为一。 此二各通善染二性。 “已说六识心所相应。 云何应知现起分位。 颂曰:依止根本识,五识随缘现。 或俱或不俱,如涛波依水。 意识常现起,除生无想天,及无心二定,睡眠与闷绝。 ”此说六转识现起情况。 “依止根本识”者,就是说,前六转识必依第八根本识之现行而为共依,又必以第八识中所藏前六转识种子为各别亲依。 “五识随缘现,或俱或不俱。 如涛波依水”者,就是说,前五转识皆仗众缘,方得生起现行。 如眼识九缘生,耳识八缘生,鼻舌身三识七缘生,缘具则不妨俱起,缘缺则不能俱生,所以说“或俱或不俱”如涛波依水,多少不定。 水喻第八识,涛波,喻前五识。 不定喻众缘。 “意识常现起,除生无想天,及无心二定,睡眠与闷绝”者,即是说前五识所藉缘多,缘有时具,有时缺,故现起不定。 第六识所藉缘少,缘具无缺时多,故常得现起。 但除以下五位,暂时不现:一者生无想天,二者入无想定,三者入灭尽定,四者极重睡眠,五者极重闷绝时。 “已广分别三能变相,为自所变二分所依。 ”以上广为分别三能变(一异熟识,二思量识,三了别境识)之相,此皆八识自证分所变的见相二分所依。 “云何应知依识所变,假说我法,非别实有,由斯一切唯有识耶? 颂曰:是诸识转变,分别所分别,由此彼皆无,故一切唯识。 ”如何理解依识所变,我法皆是假说,并非离识别有自体,由斯而知一切法唯有识呢? “是诸识转变“者,诸识,指前所明八个心王、五十一个心所,转变者,诸心、心所的自证分,皆能变似见相二分。 “分别所分别”者,所变见分,名为分别,所变相分,名为所分别。 离此见相二分,则彼实我实法,决定皆无,是故一切无不唯识。 心王有八,即自体唯识,心所有五十一,即相应唯识,色法十一,即所应影像唯识,不相应有二十四,即分位唯识。 无为有六,即实性唯识。 所以说,“由此彼皆无,故一切唯识。 ”“若唯有识,都无外缘,由何而生,种种分别。 颂曰:由一切种识,如是如是变,以展转力故,彼彼分别生。 ”外人难曰:若唯有识的话,没有外缘,由何能生种种分别? 颂文答道:这是由于第八识中,含藏前七识心、心所法一切种子,此等种子,熏习生长,乃至成熟,转变不一,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种子又生现行,辗转资助的力量,所以彼之与彼,一切一切,才有分别生起,何必定要假外缘,方生种种分别哉! “虽有内识而无外缘,由何有情生死相续。 颂曰:由诸业习气,二取习气俱,前异熟既尽,复生馀异熟。 ”外人难曰:虽有内识,若没有外缘,为何能使有情生死相续? 颂文释曰:(界内分段生死),由于诸有漏善、不善业种子为因,见相二分的二取习气(二取习气,即指烦恼、所知二障的取著习气)为助缘,招感六道有情粗异熟果,前异熟果报尽,复生后异熟果报。 即界外变易生死,亦由无漏有分别业种子为因,所知障种子以为助缘,感于三种意生身细异熟果,前后改转。 是则二种生死,皆由内识惑染所感,岂藉外缘哉! “若唯有识,何故世尊处处经中说有三性? 应知三性,亦不离识。 所以者何? 颂曰:由彼彼遍计,遍计种种物,此遍计所执,自性无所有。 依他起自性,分别缘所生。 圆成实于彼,常远离前性。 故此与依他,非异非不异。 如无常等性,非不见此彼。 ”外人难曰:若唯有识,为什么世尊处处说有三性? (一遍计所执自性,二依他起自性,三圆成实性)答道:当知三性亦不离识。 为什么? 颂文解释三性离识的道理。 “由彼彼遍计”者,就是说,能周遍计度妄执我、法者,第八识及前五识,不能遍计。 第七末那识,但计而不遍。 惟有第六识为能遍计。 次句“遍计种种物”者,是说所遍计的即是依他所起种种色心诸法。 所谓“此遍计所执,自性无所有”者,此遍计所执,不过是依于依他所起心、心所体,及见分相分等,虚妄执为“实我”、“实法”,如于绳上妄执为蛇,而此“实我”、“实法”若离开心、心所体及见、相分等,皆无自性。 如绳外别无实蛇。 (此四句说明遍计所执性不离识)“依他起自性,分别缘所生”者,依是依托,他是众缘,就是说,此心、心所体,及见相分,皆依托分别缘所生,故名依他起性。 心心所法,皆有缘虑之用,或缘染或缘净,皆名分别,复以此分别为缘,展转复生染净心心所体及见相分。 (此二句说明依他起性不离识)“圆成实于彼,常远离自性”者,圆是圆满,成是成就,实是真实,性是体性。 就是圆满成就诸法的实性。 即于彼依他起性上,常远离前遍计所执,即为圆成实性。 “故此与依他,非异非不异。 如无常等性,非不见此彼”这四句是说,此圆成实性与彼依他起性,譬如麻之与绳,水之与波,既非是异,亦非不异。 也如无常无我等蕴处界有为诸法,与无常无我等性,非异非不异一样。 今圆成实与依他起性亦复如是,若说是异,则应真如非彼依他起实性,如水非波所依实性。 若说不异,则应圆成实性也是无常。 如波生灭,水亦生灭。 有此理乎哉! 末句“非不见此彼”者,就是说,若未达遍计本空,未证见圆成实理,不能见彼依他起性,必须等到无分别智证真如后,后得智中,方能了达依他起性如幻。 此明圆成实性亦不离识,以即是识实性故也。 “若有三性,如何世尊说一切法皆无自性。 颂曰:即依此三性,立彼三无性,故佛密意说,一切法无性。 初即相无性,次无自然性,后由远离前,所执我法性。 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 常如其性故,即唯识实性。 ”此解释三无性即是识性。 外人难曰:若有三性(遍计性、依他性、圆成实性)如何世尊又说一切法无性? “即依此三性,立彼三无性,故佛密意说,一切法无性”者,这四句是说,佛依此三性,再立彼三无性之名,乃是为遣凡夫外道我执,二乘权教法执的密意,非了义谈,故说一切法无性。 “初即相无性,次无自然性,后由远离前,所执我法性。 ”者,这四句是说,初依遍计所执,立相无性。 由此体相,毕竟非有,如空华故。 次依依他起性,立生无性。 譬如幻事,托众缘生,无如妄执,自然性故。 后依圆成实性,立胜义无性。 就是说,此胜义由远离前遍计所执我法性故,假名无性,非谓全无胜义性也。 既然三无性,但依三性假立,三性皆不离识,三无性岂离识哉! (以上凡廿四颂,明唯识相竟)“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识实性。 ”此为第廿五颂,重释前圆成实性乃远离我法二执,二空妙智所显,即诸法胜义。 所谓一真法界,亦即名为真如,真实而不虚妄,如常而无变易,在凡不减,在圣不增。 在迷不染,在悟不净。 常如其性故,即唯识之实性。 “后五行颂,明唯识行位者,论曰:如是所成唯识相性,谁依几位,如何悟入? ”凡有三问:一问谁人悟入,二问几位悟入,三问如何悟入。 “谓具大乘二种种性,一、本性住种性。 谓无始来依附本识,法尔所得无漏法因。 二、谓习所成种性。 谓闻法界等流已闻所成。 具此二性,方能悟入。 何谓五位? ”具大乘二种种性,答其谁人悟入之问。 方能悟入,答其如何悟入之问。 何谓五位。 答其几位之问。 “一资粮位。 谓修大乘顺解脱分,于识相性,能深信解。 其相云何? 颂曰:乃至未起识,求住唯识性于二取睡眠,犹未能伏灭。 ”这是说资粮位行相。 大乘行者为求无上菩提,修习无量福智,名资粮位。 为有情故,勤求解脱,名大乘修顺解脱分。 在修大乘解脱分中,乃至未起加行位中顺决择识,但以四弘誓愿,求住唯识真胜义性,以此为齐,皆资粮位摄。 此位菩萨发起大菩提心,亲近真实善友,作意勤求正觉,修集福智资粮,以此四种胜力,于唯识义,虽深信解,而于我法二取睡眠种子,(即随逐有情,眠伏藏识,能取见分、所取相分的种子)止观力微,犹自未能伏灭,但能伏于分别二执之现行。 此即“十住”“十行”“十回向”的资粮位。 “二加行位。 谓修大乘顺决择分,能渐伏除所取能取,引发正见。 其相云何? 颂曰: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 以有所得故,非实住唯识。 ”这是说加行位行相。 大乘行者,为欲见道,复修暖、顶、忍、世第一四种加行,伏除二取,名加行位。 顺趣真实决择分故,亦名大乘顺决择分,此位菩萨在修大乘顺决择分中,于此四位,犹于现前安立小物(空境)以为是唯识真胜义性。 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带相观心,有所得故,非实安住真唯识理。 此即暖、顶、忍、世第一的加行位。 “三通达位。 谓诸菩萨所住见道,如实通达唯识相性。 其相云何? 颂曰: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 ”这是说通达位的行相。 如实通达唯识相性,名通达位。 初照真理,亦名见道。 若此位菩萨于所缘境,无分别智,都无所得,这时乃名实住唯识真胜义性。 以离开了二取种子相故。 这就是初破一品无明,证一分真智的见道初地。 “四修习位。 谓诸菩萨所住修道,如所见理,数数修习,伏断馀障,其相云何? 颂曰:无得不思议,是出世间智,舍二粗重故,便证得转依。 ”这是说修习位的行相。 若诸菩萨在修道中,如所见理,数数修习,伏断二种粗重,名修习位。 亦名修道位。 “无得不思议,是出世间智”者,无分别智,离诸戏论,故说无得。 妙用难测,名不思议。 断世间因,故名出世间。 “舍二粗重故,便证得转依”者,烦恼、所知二障种子,违于精细轻安的无漏法,故名粗重。 今使它永灭,故说为舍。 舍烦恼障,便能证得大般涅槃。 舍所知障,便能证得大菩提智。 菩提涅槃,名为二转依果。 这里是说,舍烦恼、所知二障粗重种子,便能分证转烦恼依涅槃、转所知依菩提的二转依果。 此即二地至十地菩萨位。 “五究竟位。 谓住无上正等菩提,出障圆明,能尽未来化有情类。 其相云何? 颂曰:此即无漏界,不思议善常。 安乐解脱身,大牟尼法。 ”这是究竟位。 证得无上菩提的果位。 五住究尽,二死永亡,出障圆明,能尽未来际,化度有情。 “此即无漏界,不思议善常”者,此字,即指前颂所说的二转依果。 此转依果,诸漏永尽,性净圆明,故名无漏。 含容无边希有功德,故名为界。 (此是藏义)能生世出世间五乘利乐,亦名为界。 (此是因义)此转依果,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故称不思议。 此转依果,四智心品,皆有顺益之相,故名善。 此转依果,清净法界,性无生灭,四智心品,永无断尽,故名常。 所以说,“此即无漏界,不思议善常。 ”“安乐解脱身,大牟尼法”者,此转依果,烦恼所知二障除尽,无有逼恼,又能安乐诸有情,故名安乐。 如来所证二转依果,不同二乘的解脱身,因二乘所得择灭无为生空智品(即小乘所证偏空涅槃)惟永离烦恼障缚,无殊胜法,故非真正解脱身。 佛所证乃无住处涅槃,不住生死,不住涅槃,故名解脱身。 永寂二边,默契中道,名大牟尼。 (牟尼即寂默之义)所得二果(菩提、涅槃)永离二障(烦恼、所知)以宇宙万有一切法为身,故名法身。 《唯识三十颂》浅释竟 发布时间:2025-09-08 09:08:31 来源:素食购 链接:https://www.sushigou.com/168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