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法相的含义是什么 内容: 从全体佛教的立场,说明一点,即是︰凡唯识必是法相的,法相却不必是唯识。 如来说法,说一切法是因缘所生的,从因缘所生的诸法,开示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盘寂静的理性。 此一切法,如推论观察它以何为体性,这才有的从法相而归向唯识了。 唯识有其深刻的哲学意义,是在心识为体的立场以说明诸法的因果染净的。 如所见所闻的是否即对象的本质;如色法的质碍性,是否有其实体? 不是的! 唯识学者从认识论的考察,加上禅心的体验,以为并无色法(物质)的实性,一切一切都是依心为体性,依心而存在,这样才成立唯识学。 唯识的派别也很多,如依无著、世亲等论典的思想说,即以为一切法都是‘以虚妄分别为自性’的。 所以,佛说的因缘所生法即是依他起性,此依他起性,唯识学者,即以为心心所法为体。 如《辩中边论》说︰‘虚妄分别有’,世亲释里说虚妄分别为三界心心所法,他并非不说一切法相,而以为一切法都依心识为体的,即真如无为,也就是识的实性。 这样,法相是归于唯识了。 然而,佛法的思想系中,并不一律如此,还有一条路在的(大小乘皆有),如︰“蕴处界各有自体,即所见的色、所闻的声,以及能知的心识,各有其自体。 ”这样的法相,即不归唯识。 然而此等思想,大有漏罅,因为色声等是常识的,佛陀不过从常识的、认识论的立场,说明此等法相,所以富有常识哲学的色彩。 在此等现实的法相上,指归法性(三法印与一实相印),才是佛陀的目标,所以有部等法相学,如稍加推论就引起问题了。 如热手触物,初以为冷,而冷手触之,则觉得暖和。 这冷与暖,果真是该物的实性吗? 绝不如此,这实由于根识的关系而决定。 又如萨婆多部说青黄赤白等是色法的究极实体,这也难说,因为光线和目力等的条件,会促成所见色的变化,这不过是明显的例子。 所以,吾人以为如何如何,并不见得对象就是如此,所知的一切是与心识有关系的。 由此发挥到极端,于是归向到唯识论。 无著、世亲论师们,就特别宣说此法相的归宗唯识。 不过,常识中的色声诸法,如以为是对象的质,这种常识的实在论,固然不能尽见佛意,但法相必归唯识,也不能使我们同意。 因为,吾人认识之有心识关系是对的,由心识的因缘而安立,是可以说的,然说色法唯是自心所变,即大有问题,心识真的能不假境和为缘而自由的变现一切吗? 自心还见自心,以自心为本质的唯识论,实是歪曲法相,忽略识由境生的特性,抹煞缘起幻境的相对客观性,而强调心识的绝对性、优越性,所以,除小乘而外,大乘中,法相也不必宗归唯识。 心色相待的无性缘起论──中观学者,即如此说。 发布时间:2025-08-25 14:15:44 来源:素食购 链接:https://www.sushigou.com/154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