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第二册 卷三 十七、引大乘教证有第八 内容: 【论文】三? 二○七云何应知,此第八识,离眼等识,有别自体? 【疏翼】长行释第二颂后半至第四颂有二文中,第二以五教十理证有本识。 于中分三︰一、问,二、答,三、总结劝信。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二十】次下第二、以五教[1]十理证有本识。 于中有三︰初、问,次、答,第三至第四卷云「别有此识教理显然」下,总结劝信。 此即外问。 不言「阿赖耶」,言「第八识」者,此言通故;不退菩萨、三乘无学,皆得有故。 彼名既局,无学等无,故举「第八」,不言「赖耶」。 如是,诸处准此应知。 如断常中,言「阿赖耶」者[2],此从因为名。 复言至转位[3],即通二乘[4]、十地[5]为论,故非一向依此例说[6]。 此[7]显依初舍为名,彼[8]意显通诸位为文,故有二别。 何故言「离眼等识有别自体」者? 小乘等计「阿赖耶」名,我教亦有,如下别辨。 然即六识,更无别体,故今问言:云何得知「离眼等识有别自体」? 若言「识等」,举识,等取余色等法;今言「等识」,唯取余识,不取色等。 又准下[9]说一切有中,破五取蕴非爱着处[10],计离色等无别自体,不唯在色[11]。 今者应言「眼等识」者,等取心所及色法等。 不离识故,略不言色。 举王,取臣,不言心所;举实,取假,不言得等。 涅槃非爱境,故此不论。 是离共许五取蕴外,无别有体,此识离[12]蕴,不共许故[13]。 【论文】三? 二○八圣教、正理,为定量故。 【疏翼】第二以五教十理证有本识中,第二答。 【述记? 卷二十】今、总答之。 答中有二︰初、总,次、别。 此即第一「初、举教理言识有体」。 此非世间现量境故,唯信圣言,及比知有。 以此二量为决定证,故言「定量」。 「量」谓量度,楷[14]定之义,如常应知。 【论文】三? 二○九谓有《大乘阿毗达磨契经》中说。 【疏翼】第二别答中,初引教别答。 于中有二︰一、引不共大乘教,二、引共许小乘教。 初中又二︰一、以四颂三经证此识有,二、立大乘至教量摄。 【述记? 卷二十】次下,初、引教别答,后、为理别答。 就教中:初、引不共大乘教,小乘不信故,次、引共许小乘教,二宗皆信故。 就不共教中有二︰初、以四颂三经证此识有,后、立大乘至教量摄。 初引经中,有二︰初、别引经,后、总指例。 然二经[15],《摄论》等[16]同;一经[17],诸论不有[18]。 初之二颂──《阿毗达磨经》后之二经──文自彰显。 此之初经,即《摄论》第一,彼无此等解,应勘彼文。 此简小乘阿毗达磨,是大乘故。 「阿毗达磨」[19],及契经[20]言,如常分别,不言对有法。 言对法者,具轨持义,非有法故,义准因明,法与有法不定[21],故不应为难。 【疏翼】此即第一引经中,第一别引经。 【论文】三? 二一○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及涅槃证得。 【疏翼】第一引经中,第二总指例。 【述记? 卷二十】以下经中,皆有三︰初、引经颂,二、长行别解,三、末后总结。 更于下文,不繁指述。 此后释中,总有三解[22]︰初[23]一、广,后二、略。 初广中:上半[24]解因缘,如《摄论? 世亲》第一及《瑜伽》五十一;后半[25]解流转、还灭亦然。 【论文】三? 二一一此第八识,自性微细故,以作用而显示之。 【疏翼】第一引经中,第二长行别解。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二云︰除眼识等外,别有阿赖耶识,即此为一切种。 云何说非眼识等耶? 谓由教及理,故知为有。 如大乘《阿毗达磨经》云︰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及涅槃证得。 若无阿赖耶识,生死流转,及以还灭,俱不应理。 此中生死流转者,谓于诸余众同分中,能结生相续;还灭者,谓有余依及无余依涅槃界。 【述记? 卷二十】下释有二︰初、解外伏难,后、别解颂。 此即初也。 谓有难云︰欲显其识,当须显体,何故约义以解识耶? 故今答云︰此识体性微细难显,故以作用而显其体。 今言「自性」,体异名也。 【论文】三? 二一二颂中,初半、显第八识为因缘用,后半、显与流转还灭作依持用。 【疏翼】第二长行别解中,第二别解颂。 【述记? 卷二十】自下释中:初、判,后、标释。 此初判也。 下半可知。 上半颂文义有异故,其句亦别︰其第一句,解为因用;次第二句,解为缘用。 然第一句「无始时来」四字,通第二句「依」用;第二句「一切法」三字,该上因用,互相显故,故初二句各致一言[26]。 【论文】三? 二一三「界」,是因义,即种子识。 无始时来展转相续,亲生诸法,故名为因。 【疏翼】第二长行别释中,第一解上半颂。 【述记? 卷二十】所以者何? 下、别释有二︰初、解上半,后、解下半。 解上半中:初、别解二句,后、结所明。 解第一句为因用,「界」者,即是因义,故成因用。 种,现识中,是种子识;虽复现行,亦是因相,能生诸法,种子亲故[27]。 「无始时来展转相续」,剎那不断「亲生诸法」。 「亲生」之言,显为因义,非是助缘,亲能生故。 言「诸法」者,即是第二句「一切法」言。 此以「诸」言,牒下「一切」。 此识无始时来与一切法为因,故经言「界」,是为因用。 【疏翼】此第一解上半颂中,第一解第一句为因用。 【论文】三? 二一四「依」,是缘义,即执持识。 无始时来,与一切法等为依止,故名为缘。 【疏翼】第一别解释上半颂中,第二解第二句为缘用。 于中分二︰一、总广,二、别广。 【述记? 卷二十】下、解第二句,有二︰初、总解颂,后、别解「依」[28]。 此、总解颂,即现执持诸法识也。 「无始时来」,牒上四字,「与一切法」,牒下三字。 平等为依止,故言「为缘」。 此为略解,下广缘义[29]。 【疏翼】此第二解第二句中,第一总解颂。 【论文】三? 二一五谓能执持诸种子故,与现行法为所依故,即变为彼,及为彼依。 【疏翼】第二解第二句中,第二别解「依」。 【述记? 卷二十】下、别解「依」。 于中复二︰初、总,后、别。 此,总也。 现所执持[30],牒前因义,显与为依。 谓现行识能执持种,由此因义,故与一切现行诸法为所依故。 即变为彼现行诸法,及能与彼现行为所依止。 与诸现法为依虽同,变不变异,故置别说。 【疏翼】此第二别解依中,第一总解。 【论文】三? 二一六变为彼者,谓变为器,及有根身。 【疏翼】第二别解依中,第二别解。 于中分二︰一、所缘变境依,二、不缘变果依。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二十】下、别释依,即是所缘之境界。 不说变种者,相沉隐故,略而不说;又种识故,略而不说。 又种识故,即前执持。 【论文】三? 二一七为彼依者,谓与转识作所依止。 【疏翼】第二别解之别解中,第二不缘变果依。 文分为二︰一、总为转识依,二、如何为依。 【述记? 卷二十】即总七转识,不缘变之果[31]。 【论文】三? 二一八以能执受五色根故,眼等五识,依之而转。 【疏翼】第二不缘变果依中,第二如何为依。 于中有三︰一、五识依,二、第七识、意识俱有依,三、第八亦以第七为依。 【述记? 卷二十】如何为依? 先释五识。 由此执受五色根故,五识得转,即显此识展转为依[32]。 若不执持其五根者,识不得依,如死人等,故说为缘,亦有种依,然是因缘。 今约五根增上,共许显处说故。 【论文】三? 二一九又与末那为依止故,第六意识依之而转。 末那、意识,转识摄故,如眼等识依俱有根。 【疏翼】第二如何为依中,第二第七识、意识俱有依。 【述记? 卷二十】释意识者,虽第八识能与末那为俱有依、种子依、根,及为所缘,今者但取俱有之依︰言与末那为所依止,第六意识依之得转。 又第八识能与诸法为本依止故,末那为依,第六识转,如眼根等增上缘根。 六别依七,七依第八,诸宗不许。 故应立量︰七、六二识,亦依俱有依。 转识摄故。 如眼等五识。 第六识,因言「转识摄」,即以第七末那为依,许第六识转识摄故。 末那之因亦「转识摄」,而为因者,此犯[33]随一[34]。 今应先成第六有根,即是末那[35]。 末那成已,许是转识,故得为因。 此中宗因,准文取理。 上来已辨本识为依讫。 【论文】三? 二二○第八,理应是识性故,亦以第七为俱有依。 【疏翼】第二如何为依中,第三第八亦以第七为依。 【述记? 卷二十】恐他外难第八识性,应亦有依,下显第八识亦以七为依。 七不断故,余六断故。 量云︰八应以七为俱有依。 是识性故。 如第六识。 此有五识为不定过[36]。 应云许是识性、非五识故。 此亦不尔,其第七识许非五识,是识性故[37]。 应总云︰第八理应有俱有依,是识性故,如眼等识。 此法不言以第七为依,故无不定过。 如是虽言与转识为依,而因显八以第七为依。 或若不尔,前言末那以第八识为俱有依,有不定过,以第八无俱有依故[38]。 故说第八亦有俱依,此中不诤等无间依,种子之因;种子之因,前句是故,但诤俱有。 【疏翼】以上第一解上半中,第一别解二句讫。 【论文】三? 二二一是谓此识,为因缘用。 【疏翼】第一解上半颂中,第二结所明。 【述记? 卷二十】第二、总结上二句颂。 【疏翼】以上第二别释颂中,第一解上半讫。 【论文】三? 二二二「由此有」者,由有此识;「有诸趣」者,有善、恶趣。 【疏翼】第二别解颂中,第二解下半。 【述记? 卷二十】次释下二[39]句。 于中有二︰初、解「有诸趣」,后、解「有涅槃」等。 解「有诸趣」中,有三︰初、总解颂,次、别解,后、总结。 此等[40]初也。 谓由有前第二句,说能与现行一切法等为所依识。 颂中「有」字,贯通二处︰谓在此识能有之中,及下「诸趣」、「涅槃证得」所有之中。 又「由有此识」言,贯通下染净所有之中,以「善恶」言,摄五趣故,即上「有」字通下所有染中是也。 【论文】三? 二二三谓由有此第八识故,执持一切顺流转法,令诸有情流转生死。 【疏翼】第一解「有诸趣」中,第二别解。 【述记? 卷二十】此下第二、广前「有」义。 于中有二︰初、正释,后、料简。 此正释也。 谓由有此第二句所说现[41]所依识故,执持第一句杂染种子故。 云「界」者,因义[42],则[43]种子识。 此染种子,「顺流转法」,能生现行「令诸有情流转生死」。 现行染法,名为「流转」。 种子染法,名「顺流转」,或[44]有漏法,皆名「流转」。 《对法》第四云︰何者是流转? 谓一切生死。 即前顺后,其体顺用[45]。 【论文】三? 二二四虽惑、业、生,皆是流转,而趣是果。 【疏翼】第二别解即广前「有」义中,第二料简。 有二义解,此第一义解也。 【述记? 卷二十】若尔[46],即应有漏苦集皆名「流转」,何故颂中偏言「诸趣」? 下、正料简,有二义解,此初义[47]也。 解此难云︰「虽惑、业、生」有漏苦集,「皆是流转」,皆生死法,然五趣是生死苦果,胜故,偏说。 果──正生死法,是所顺法;业、惑──能顺生死果性;故偏举果。 此中所解「执持一切顺流转法」,既生死果为流转体,执持顺者,即执业惑能顺之法。 非如色等,名为执持。 此即依执[48],依持,名「执」──识为现惑、业依执持故,识不执彼现行、惑、业以为境故[49]。 此解[50]与前别。 【疏翼】《显扬》卷一云︰云何知有此识? 如薄伽梵说: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愚夫感得有识之身。 此言显有异熟阿赖耶识。 此亦以圣教证有诸趣异熟主。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二云︰此中离彼阿赖耶识,行为缘识,不应道理。 若无行为缘识,流转亦无。 若不许有阿赖耶识者,则为是结生相续识,以行为缘而生耶? 抑为是诸行所遍熏六识身,以行为缘而生耶? 此中且彼诸行不许作结生相续识之缘,由彼灭去已久远故,灭即是无故。 无则不应作缘,是故彼行能作结生相续识之缘、不应道理。 《大乘五蕴论广释》卷三续云︰若灭不许作缘者,既非现业能感异熟,则业果应无! 此说不尔,依彼所生熏习说故。 谓于心相续中彼业生起习气转变差别已,能感异熟。 由是应知非无业果,亦非由已灭诸业能生异熟。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二又云:又结生相续时亦有名色。 若非唯有识者,此中有何道理说行为识缘,而非为名色缘耶? 由如是故亦应说言︰行为名、色缘,非为识缘。 云何说识缘名、色耶? 若说后时为彼缘者,则此与结生相续时名色自性若有差别,如是即此名色识为缘生,而非前时。 前时名、色,行为缘生,而非后时。 是故行为缘名、色生,更计结生相续识为别支。 意欲何为? 由如是故结生相续识行为缘生不应道理。 《大乘五蕴论广释》卷三续云︰诸行以无明为缘所生故,由此所熏之识即由行为缘所生。 以此为缘结生相续者、即说为名色体性,如是所说理无过失。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二云:又诸行所熏六识身,是行为缘识,亦不应理。 何以故耶? 谓识于己不能生起异熟习气及等流习气,于己作用成相违故,又非无间后生。 由于尔时彼未生故,未生即为无故;又非已生,彼于尔时已先灭故;又无心灭定等位,依诸行所熏心不得生起故;识缘名色亦当无有。 由此无故,六处亦当为无,如是乃至生缘老死亦当非有,是故生死流转不成。 由如是故,无明为缘诸行生;由此所熏阿赖耶识,即行缘识;由识为缘,于结生相续时有名色生;如是缘起道理,无过。 【论文】三? 二二五或「诸趣」言,通能、所趣,诸趣资具亦得趣名。 【疏翼】第二料简中,此为第二义解。 【述记? 卷二十】与前解同者,此第二义。 业、惑、中有,亦是颂中所说。 诸趣业、惑、中有,是能趣故。 何故能趣,亦名为趣? 趣是所趣,业、惑、中有,相从名「趣」,谓器世间是趣所须。 趣之资具,相从所趣,故亦名「趣」。 或[51]「资具」言,释惑、业二名趣所由,唯说内故。 总而言者,生死流转,通诸有漏。 今此颂中,独言「趣」者,能、所、资具,皆立「趣」名,非唯所趣。 如喜及顺喜法,名喜觉支等[52]。 【疏翼】以上第二别解中,第二料简讫。 【论文】三? 二二六诸惑、业、生,皆依此识,是与流转作依持用。 【疏翼】第二别解即广「有」义中,第三总结。 【述记? 卷二十】第三、总结。 由有此识,烦恼杂染成,业杂染成,生杂染成,世间净[53]成,摄诸有漏故。 此等成者,如上所言是与流转作依持用。 【疏翼】以上第二释下二句中,第一解有诸趣讫。 【论文】三? 二二七「及涅槃证得」者,由有此识,故有涅槃证得。 【疏翼】第二解下二句中,第二解第四句「及涅槃证得」,即解有涅槃等。 【述记? 卷二十】自下第二、解下句颂[54]。 于中有三︰初、总释颂,次、别解,后、总结。 此初也。 谓上「由此有」言,亦通于此。 牒上能有此识已,显下所有「涅槃证得」。 【论文】三? 二二八谓由有此第八识故,执持一切顺还灭法,令修行者证得涅槃。 【疏翼】第二解第四句颂中,第二别广解。 【述记? 卷二十】此广前说,且总言也[55]。 于中有二︰初、总说也,下、自料简。 身中无漏种,名「顺还灭法」。 言「还灭」者,五十一解︰「还」即道谛,「灭」即灭谛──即种顺现行[56]道,能证灭也。 或[57]与现行道为依持,令证得涅槃。 前顺于后,体顺于用,还顺于灭,准前[58]应释。 此解,顺下第一但说证得师解。 即出世净,若无此识,皆不得成。 或摄世间净,远证涅槃故[59]。 或但涅槃是识执持,亦是依执。 虽言执持无漏法种,而意证涅槃,但取涅槃是所依执故。 《摄论》第四三性中,言依他起性为遍计所执依,亦圆成实之所依也[60]。 涅槃是所求果,故此偏说,此[61]顺下第二但取涅槃解。 第三双取执持无漏种,及涅槃依故。 【疏翼】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二云︰复次,若无阿赖耶识,生死还灭,亦不应理。 生死因者,谓业及烦恼。 于此二中,烦恼最胜。 如是即依烦恼力故,业能感生后有,非余。 如是所感,诸有又由业及烦恼力故,当成后有,非余﹝《大乘五蕴论广释》卷二续云「是故诸见谛者业,不引后有。 以无见所断烦恼故。 如是虽有能感后有业,若无烦恼者,后有亦不得生。 谓诸已离三界贪者,所有能感后有业,若无烦恼者,无有力能,生起后有」﹞。 如是烦恼由是最胜故,即是生死流转根本;由断彼故,生死亦随还灭,而非由余。 若无阿赖耶识,断诸烦恼,不应道理。 云何非理? 为于烦恼现行时断耶? 抑为于种子位断耶? 此中若谓烦恼现行时断者,此则不许。 由现住彼道故﹝《大乘五蕴论广释》卷二云「尔时无有断彼道故」﹞。 种子断位,亦不应理。 若处为烦恼种子安住,即彼诸处由能对治遮断者,尔时离能对治外,都不许有余故。 若谓能对治具有烦恼种子﹝《广释》作「与烦恼子和杂」﹞者,即由彼具有烦恼种子而能成彼对治,不应道理。 诸未断烦恼种子者,则不得生死还灭。 由如是故,应许由与此余诸识俱生烦恼及随烦恼,于阿赖耶识中能成长自种子故,许能熏发习气。 若诸习气随力获得转起,即此心体获得因性差别故,即能生彼烦恼及随烦恼诸种子,摄藏阿赖耶识中。 由彼识俱时,所生能对治道能为除遣,因此,于彼所依中,一切烦恼不起故,即是证得有余依涅槃界。 先业所引寿已灭故,余世不复结生相续故,即是证得无余依涅槃界。 虽尚有业,然诸烦恼已断,由无俱有因故,无有力能引生诸有。 如是若有阿赖耶识,得有生死流转及以还灭,而非余可尔,由离眼识等外,决定当有阿赖耶识故,即此具有一切法种子,决定当许非眼等识。 余广分别,当知如《大乘五蕴论广释》。 以上已将《五蕴论》「又令生死流转还灭故」解讫。 今再引其解灭尽定等出时,转识复生,「待所缘缘差别转故」,文云︰「所缘缘」者,谓眼等五识缘色等五为境,意识缘一切法为境。 色等行相与声等行相异,说名行相差别转。 如是声等行相异色等行相,及黄等行相异青等行相,亦名行相差别转。 如是一切广说应知,以行相差别转获得体性者,即是此识故,此识即是行相差别转。 由此有故,即余行相差别转性,由此观待所缘缘为因故,说言「待所缘缘差别转﹝性﹞故」。 言「故」者,谓如是许已,当知离转识外别有阿赖耶识。 此中诸识,由别别显现所缘缘有差别故,更互差别,而非由等无间缘及增上缘不同故,是故今总说言待所缘缘﹝行相﹞差别转故。 又如此行相差别转性,不观待所缘缘不应道理,如是,不观待因缘亦不应道理,具足彼诸一切种子者为彼等总缘。 然诸转识更互为种,不应道理。 以善不善无记、下界中界妙界、世间出世间、有漏无漏诸识有次第故。 不见即此法体自熏习气,亦非异时、异处,且非无连属﹝藏文作「brel ba」﹞。 然见于榖油等中,与花等俱生俱灭而有熏习,是故与异熟习气识,诸转识同时即从此生,又即从此灭,能生起自同类果,作异熟识。 此之功能,说名「习气」。 如是决定当许依为彼转识时差别转,及行相差别转所熏异熟识,观待所缘缘、善不善等行相差别转起,诸转识生起。 是故离诸转识,应成立别有具足一切有为法种子异熟识体。 【论文】三? 二二九此中但说能证得道,涅槃不依此识有故。 【疏翼】第二别广解中,第二料简。 于中有三义,此第一义也。 【述记? 卷二十】释颂中言「涅槃证得」,为取「证得」? 为取「涅槃」? 下料简有三义,此初也。 谓此但说能证得道,执无漏种,非执涅槃,涅槃不亲依此识故。 疏,则可依,今说亲故。 此第一师。 【论文】三? 二三○或此但说所证涅槃,是修行者正所求故。 【疏翼】第二料简中,第二义。 【述记? 卷二十】此、第二说。 如前引教,虽[62]亲执无漏种,涅槃是所求故。 【论文】三? 二三一或此双说涅槃与道,俱是还灭品类摄故。 【疏翼】第二料简中,第三义。 于中有三︰一、双取还灭,二、双取所以一,三、双取所以二。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二十】此、第三义。 二法俱是还灭品类之所摄故。 谓此意说︰非唯道是还,涅槃是灭;道是能还,涅槃是所还,故涅槃亦是还品类摄。 灭是灭体,道亦顺彼断灭染法,以能顺灭,故亦说是灭品类摄。 道、与涅槃,俱可言「还」,俱可言「灭」,故言俱是还灭品摄。 是彼品摄,非是彼体。 【论文】三? 二三二谓「涅槃」言,显所证「灭」;后「证得」言,显能得道。 【疏翼】第三义中,第一双取所以一。 【述记? 卷二十】何以得知此中双说? 即颂「涅槃」言,显涅槃等故。 即总指上,故知双说。 【论文】三? 二三三由能断道,断所断惑,究竟尽位,证得涅槃。 【疏翼】第三义中,第二双取所以二。 【述记? 卷二十】谓由道[63]故,断前流转,证得涅槃,故双取也[64]。 【疏翼】以上第二解下第四句颂中,第二别解讫。 【论文】三? 二三四能、所断,证皆依此识,是与还灭作依持用。 【疏翼】第二解下第二句颂中,第三总结。 【述记? 卷二十】第三、总结。 能断道、所断惑、能证道、所证灭皆依此识,故与还灭为依持用。 一「断」言,通「能、所」也。 一「所」言,通「断、证」也。 此中三说[65],应准解颂。 【疏翼】以上第二别解所引第一颂中,总有三解中,第一解讫。 【论文】三? 二三五又此颂中,初句显示此识自性无始恒有,后三显与杂染、清净二法,总、别为所依止。 【疏翼】第二别解所引第一颂总有三解中,第二解。 【述记? 卷二十】次、第二解[66]。 于中有三︰初、总科颂,次、别解之,后、总结也。 此初、总科。 即第一句,显此识体「非今始有」,「无始有故」。 出识自体,即种子识。 后之三句,显此识与染、净二法总、别为依。 谓「一切法等」所「依」句,是染及净二法总依,即现行识,或俱现行。 界是[67]性、因义故[68]。 何者为染净? 「由此有诸趣」,是能依染法。 「及涅槃证得」,是净法能依。 此是染、净二法别依。 第二句「依」,属总之依。 「由此有」言,属二别依。 通染净故[69]。 或属能、所依,以通能有及所有故[70]。 【论文】三? 二三六杂染法者,谓苦、集谛,即所能趣生,及业、惑。 【疏翼】第二解所引第一颂中,第二别解之。 于中有二︰一、解染法,二、解净法。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二十】何者染法? 下、别解也。 谓苦、集二谛──一切有漏法所趣苦谛、能趣集谛──「生,及业、惑」是也。 此别相解,然生、业、惑皆通苦集[71]。 又大乘中,有苦非集,谓诸异熟无记法等生,唯苦谛[72]。 解染别中,虽唯言「趣」,亦通能趣,故取集谛。 【论文】三? 二三七清净法者,谓灭、道谛,即所、能证涅槃及道。 【疏翼】第二别解之中,第二解净法。 【述记? 卷二十】何者净法? 谓灭、道二谛──即一切无漏有为、无为,灭谛所证,道谛能证。 此中,唯取诸无漏者为道谛体,不取加行、资粮道中诸有漏者,不证灭故。 前言闻熏通有无漏[73],《对法》同故[74]。 【论文】三? 二三八彼二,皆依此识而有,依转识等,理不成故。 【疏翼】第二解所引第一颂中,第三总结。 【述记? 卷二十】第三、总结。 染、净二法,皆依此有。 转识不能无始恒有,为染、净法总别依故,总结上也。 【疏翼】以上第二长行别释所引第一颂中,第二解讫。 【论文】三? 二三九或复初句,显此识体无始相续,后三,显与三种自性为所依止。 【疏翼】第二长行别释所引第一颂中,第三解。 【述记? 卷二十】第三解中,有二︰初、科[75],后、配。 此、初也。 「或复初句显此识体无始相续。 后三、显与三种自性为所依止。 [76]」此、总科已。 【论文】三? 二四○谓依他起、遍计所执、圆成实性,如次应知。 【疏翼】第三解所引第一颂中,第二配属。 【述记? 卷二十】下、别属当。 谓「依他起」,是第二句:「一切法等依」──有漏、无漏有为法也──即此含藏诸法种故,说为所依。 「遍计所执」,即第三句:「由此有诸趣」──谓起执故,诸趣遂有,生彼趣也;或缘诸趣而起于执,此由彼起,故是彼性;或「趣」是见趣,起二执故。 「圆成实性」是第四句:「及涅槃证得」──即无漏法有为、无为、四清净法为圆[77]成实性也。 涅槃、证得,各别说故[78],《摄论》[79]等说阿赖耶识是染净依。 言依他性亦为遍计圆成依他[80]依也。 依他[81]性本,即此识故[82]。 次配三句,如是应知。 然以义准颂中四句,集、苦、灭、道四谛别释,于理无违。 以「趣」即是三乘所趣灭谛理故[83]。 释第一经[84]讫。 然《摄论》中解此同异,随勘此文,然此三解,彼论未有。 【疏翼】以上第一解所引第一经第一颂中,第二长行别解讫。 【论文】三? 二四一今此颂中,诸所说义,离第八识,皆不得有。 【疏翼】第一解所引第一经颂中,第三总结。 【述记? 卷二十】此、总结也。 【疏翼】以上第一以四颂三经证此识有中,第一解所引第一经第一颂讫。 【论文】三? 二四二即彼经中,复作是说:由摄藏诸法,一切种子识;故名阿赖耶,胜者我开示。 【疏翼】第一以四颂三经证此识有中,第二解所引第一经第二颂。 于中有二︰一、出颂文,二、广解。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二十】《达磨经》中,第二颂也。 下[85]、自广释解,故不释之[86]。 【论文】三? 二四三由此本识具诸种子,故能摄藏诸杂染法。 【疏翼】第二解所引第一经第二颂中,第二广解。 【述记? 卷二十】下、释,有三︰初、合解上二句,次、解第三句,后、解第四句。 此初也。 取[87]初句「由」字,次句「识」,及「一切种」言,加「此」、「本」、「具」三字,故言「由此本识具诸种子」。 然始却取第一句中「摄藏」之上,加「故能」二字;「诸法」二字,中加「杂染」二字,「故能摄藏诸杂染法」。 【论文】三? 二四四依斯建立阿赖耶名。 【疏翼】第二广解中,第二解第三句颂。 于中分三︰一、正述能藏名义,二、简外执,三、具明三藏。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二十】下第二、总取第三句。 结「依斯建立阿赖耶名」,是故名「阿赖耶」也。 即是能藏以解藏识,非唯能藏以解阿赖耶,八地等后,不名藏识故。 此中以对胜性等论,但举「能藏」以解藏义。 此正述阿赖耶名义。 【论文】三? 二四五非如胜性转为大等,种子与果体非一故,能依、所依,俱生灭故。 【疏翼】第二解所引第一经第二颂第三句颂文中,第二、第二简外执。 【述记? 卷二十】次、简外执。 外执云︰三德冥性,将起转变,名为胜性,转为大等二十三谛,具如前[88]叙。 彼虽计有因果,而体定[89]一、是常;今阿赖耶识[90]。 此遮僧佉计为[91]「胜性」,即自性体起用,名「胜性」。 非如彼一,此阿赖耶识与诸法果不一、不异,且对彼说体性异故;诸法及识,「能依、所依,俱生灭故」,非如彼常,故与僧佉所计异也。 然《摄论》文,更难于是,义意极同[92]。 然却结故,名「阿赖耶」言。 【论文】三? 二四六与杂染法互相摄藏,亦为有情执藏为我,故说此识名阿赖耶。 【疏翼】第二解第一经第二颂第三句颂文中,第三具明三藏义。 【述记? 卷二十】颂中但破胜性为因,唯据能藏以解「阿赖耶」,非为义具[93]今互摄藏,《摄论》文同[94]。 然今有情执为我者,颂中所无,义意增说[95]。 以执为我正名「藏」故,具此义故,名「阿赖耶」[96]。 或「故名阿赖耶」言,别显藏[97]义,即与染法为互摄藏等是。 前解结上二句,此更别显赖耶义,故与前别。 【疏翼】以上第二广解所引第一经第二颂中,第二解第三句讫。 【论文】三? 二四七已入见道诸菩萨众,得真现观,名为胜者。 彼能证解阿赖耶识,故我世尊正为开示。 【疏翼】第二广解所引第一经第二颂中,第三解第四句颂文。 于中分二︰一、地上名「胜者」,二、亦通地前。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二十】下、第四句。 入地菩萨,名为「胜者」[98]。 彼契唯识,故能证解阿赖耶识,不生诽谤、分别我执,故我世尊「正」为开示。 自位已得,令其重明净。 今更「示」之──后地未得,令其进修,今为「开示」也。 【论文】三? 二四八或诸菩萨,皆名胜者。 虽见道前,未能证解阿赖耶识,而能信解,求彼转依,故亦为说。 【疏翼】第二解第四句颂文中,第二亦通地前。 【述记? 卷二十】若尔,地前不为说者,何以得闻? 何所造修,后入地时得真唯识[99]? 不问地上、地前菩萨,皆名「胜者」,佛皆为说。 地前虽犹未能证解,而能信解、不生诽谤,希求此识转依之果,故亦为说。 「我」,即世尊自指称也。 「开示」对于若机[100]、若法,皆准前解[101]。 不说地上,已同前故。 《摄论》第一[102]但有初解,总相言[103]更无后解,与此稍别。 【论文】三? 二四九非诸转识,有如是义。 【疏翼】第二解所引第一经第二颂中,第三总结。 【述记? 卷二十】此、总结也。 唯第八识摄藏诸法,是种子识,名阿赖耶,世尊为胜者方解说故。 六识不然,翻此可解。 【疏翼】以上第一以四颂三经证此识有中,第二解所引第一经第二颂讫。 【论文】三? 二五○《解深密经》亦作是说:阿陀那识甚深细,一切种子如暴流;我于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执为我。 【疏翼】第一以四颂三经证此识有中,第三解﹝第二所引《解深密经》﹞第三颂文。 于中分三︰一、指例,二、长行解释,三、总结。 【述记? 卷二十】第三颂者,是《解深密经》中之颂。 《瑜伽》五十一等[104],与此文同[105],长行自解。 【论文】三? 二五一以能执持诸法种子,及能执受色根依处,亦能执取结生相续,故说此识名阿陀那。 【疏翼】第三解所引第三颂中,第二长行解释。 于中分三︰一、解所引第三颂第一句,二、解所引颂第二句,三、解所引颂第三第四句。 初中又二︰一、解上四字,二、解下三字。 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 卷二十】此、三义释。 《摄论》有二,无初种子[106]。 若望种子,即名「执持」,令种子[107]不失,无觉受故。 色根依处,名为「执受」,令根不坏,生觉受故。 若初结生后生相续,名为「执取」──取诸有故[108];或为种依持,领以为境,名曰「执持」;执色根等,令生觉受,名为[109]「执受」。 摄初结生,名为「执取」,若望外依处,不名「阿陀那」,无执持等义。 此解执持义。 识义如常故,前中后颂[110],俱不解「识」。 具此三义,「此识名阿陀那」,结第一句上四字也,却取第四「识」字,而结上三字[111]故也。 【论文】三? 二五二无姓有情不能穷底,故说甚深;趣寂种姓不能通达,故名甚细。 【疏翼】第一解所引第三颂第一句中,第二解下三字。 【述记? 卷二十】五种姓中,无姓有情不能穷解其源底故,说为「甚深」,此唯凡夫。 余二乘种姓决定者,若凡、若圣,不能通达──谓不能证──名为「甚细」。 「通达」者,谓无漏道真证得之;彼不证故,非不为说,名不通达。 不愚法声闻[112],亦信闻故,然不造修,由此有生无色入灭定等。 非有大乘种姓──若圣、若凡;及二乘中──若凡、若圣;不定姓者,佛不为说。 若彼定姓大乘凡夫,亦不为说,即谁造修真唯识观等[113]? 我等如何得闻此识? 二乘回心若凡、若圣,皆不为说,应不名回心,不作唯识观三性观等! 唯此所除,佛不为说令其证入,非不除者亦不为说。 由此应知《摄论》总说凡夫、二乘[114],理未定故,有前过故。 即解于上一句颂讫。 【疏翼】以上第二长行解释中,第一解所引颂第一句讫。 【论文】三? 二五三是一切法真实种子。 【疏翼】第二长行解释中,第二解所引颂第二句。 于中分二︰一、解上四字,二、解下三字,此即初文。 【述记? 卷二十】次下、解第二句。 正出现行,此识之体,种是因故,即上四字。 【论文】三? 二五四缘击便生转识波浪,恒无间断,犹如暴流。 【疏翼】第二解所引第三颂第二句中,第二解下三字。 【述记? 卷二十】此、即正出识之功能。 翻显于喻,正生论文「恒无间断犹如暴流」。 第二句讫。 【疏翼】以上第二长行解释中,第二解所引颂第二句讫。 【论文】三? 二五五「凡」,即无姓,「愚」,即趣寂。 【疏翼】第二长行解释中,第三合解所引第二经第三颂第三、四两句。 文分为二︰一、解第三句中「凡愚」,二、合解不为开演及其所以。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二十】次下第三、第四句合解。 且解第三句中「凡愚」二字。 即取第四句中恐彼起分别过,却向上取我世尊不为开演,即前所除。 【论文】三? 二五六恐彼于此起分别执,堕诸恶趣,障生圣道,故我世尊不为开演。 【疏翼】第三合解所引第二经第三颂第三四句中,第二合解不为开演及其所以。 【述记? 卷二十】若起分别我、法二执,「凡」堕恶趣,「愚」障圣道;凡,无圣道故;愚,圣可生故。 二[115]各偏义说[116],恐有此过,故我世尊不为开演。 然不为说──凡、愚第七识恒缘第八,执为我、法二见亦生,何故不为凡愚等说? 此即南印度罗罗国[117]正量部僧名般若鵋多[118],此名「慧藏」,安慧之学徒,三代帝王师,造七百颂,诽谤大乘,论[119]中作如此说──是佛说者,何故相违? 此不达义,谓不为说[120]。 其第七识但生俱生我见,不生恶趣,未障圣道。 若为说时,便增烦恼、所知──分别我、法二见第六者起──障生圣道,便生恶趣,故不为说,何关第七俱生[121]我见也。 此唯有覆,彼不善故,前为说别。 而汝不知俱生、分别二惑过失,妄为此难。 此即大师于《制恶见》中有此分别,西方师等咸共宗仰。 后戒日王三度往唤般若毱多,欲令共我大师论议,辞[122]不肯来。 一度辞不能乘马;一度辞举热;复将母象往迎,即辞年老。 遥叹大师,深生敬伏。 但以智穷性海,学尽玄源,故所出言千古模范[123]。 然观凡愚俱愚法故,故不为说。 若不愚法,虽决定性,亦为说之。 然复有难:如外道等虽不为说有阿陀那,亦有分别我、法障生,此何不为说者,不然。 彼妄计我,沉沦恶趣,冀其修无我而得断除;今更为说,及增重病,彼便执为实体[124]别有,分别我法,深增恶趣,故不为说。 虽有种姓可闻信解,根未熟故,亦不为说。 如一乘法,信根若熟,即便为说。 此中约全五姓作论,非约少分,故不说言。 虽有种姓,根未熟者,生诽谤故,不为他说深细等义[125]。 【疏翼】以上第三解所引第二经第三颂中,第二长行解释讫。 【论文】三? 二五七唯第八识,有如是相。 【疏翼】第三解所引,第二经第三颂中,第三总结。 【述记? 卷二十】第三、总结。 【疏翼】以上第一以四颂三经证此识有中,第三解所引第二经第三颂讫。 【论文】三? 二五八《入楞伽经》亦作是说:如海遇风缘,起种种波浪;现前作用转,无有间断时。 藏识海亦然,境等风所击;恒起诸识浪,现前作用转。 【疏翼】第一以四颂三经证此识有中,第四解所引第三经第四颂。 于中分二︰一、指例,二、结成识用。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二十】次下[126]、第四颂,即第三经。 「楞伽」[127]是师子国山名也。 言「入」者,谓佛入于彼为彼王神[128]说法,故复言「入」。 即十卷《楞伽》第二卷中佛答颂、四卷《楞伽》第一卷中颂[129]︰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风起;洪波鼓溟[130]壑[131],无有断绝时。 藏识[132]海亦尔[133],境界风所动[134];种种诸识浪,腾踊而转生。 [135]然彼[136]经颂与此稍别,彼言「楞迦」,言不正也[137]。 颂言别者,理准可知,无劳别解。 但此颂中法、喻相属,随文可悉。 然「境等风所击」之中,此第八识自境不熏成种,不能击发藏识,是七识境相分熏种也。 复言「等」者,谓非所缘缘击发,亦为增上七识见分,种子因缘,前等无间等之所击故。 或自境界[138]虽非能熏,为须受用故,亦说[139]本识生,故言「境等」,此是亲所击发。 如自等无间,虽不熏种,亦击生故。 故法中言「恒起诸识浪」,即喻中言「无有间断时」,亦是恒义。 「现前作用转」者,谓生七识功能是「现前作用」。 【论文】三? 二五九眼等诸识,无如大海,恒相续转,起诸识浪,故知别有第八识性。 【疏翼】第四解所引第四颂中,第二结成识用。 【述记? 卷二十】此、总结成识有用也。 眼等转识无如海等,文易可知。 【疏翼】以上第一以四颂三经证此识有中,第一别引经讫。 【论文】三? 二六○此等无量大乘经中,皆别说有此第八识。 【疏翼】第一以四颂三经证此识有中,第二总指例。 【述记? 卷二十】「大乘经」者,如《显扬》第一所引经云:无明所[140]覆,爱结所系,愚夫感得有识之身等。 又「如五种子」乃至名有取识等[141]。 上来总引大乘经为证讫。 【疏翼】以上第一引不共大乘教中,第一以四颂三经证此识有讫。 --------------------------------------------------------------------------------[1] 如理《义演》云︰哲云︰大乘教合为一,小乘开为四。 又周云︰三经四颂为四,下不共许教二合为一,总成五。 [2] 如云︰阿赖耶识为断? 为常? 非断、非常,以恒转故。 [3] 「复言至转位」五字,《义演》作「彼所俱言至未转位」八字。 如本卷又说:此识无始恒转如流,乃至何位当究竟舍? [4] 即二乘有学。 [5] 谓十地菩萨。 [6] 道邑《义蕴》云︰问︰何以得知兼问异熟? 答︰前解舍云︰异熟识体菩萨将得菩提时舍,声闻、独觉入无余依涅槃时舍。 由此,《疏》云「通二乘」等。 今此问「第八识」,乃说通名。 故知上下非一向依此体例。 [7] 「此」,指断、常位。 [8] 「彼」,谓至转依位。 [9] 即本卷中。 [10] 如本论《述记》卷四云︰故阿赖耶识是真爱着处,不应执余五取蕴等。 [11] 「此第二解」。 [12] 金陵本作「识离」,余作「离识」。 [13] 智周《演秘》云︰「此」者,即此第八识也。 应作「此识」者,即第八识。 [14] 「楷」字,《唯识二十述记》卷三作「楷」,余多作「揩」。 [15] 谓《阿毗达磨经》、《解深密经》三颂。 [16] 另有:大乘《宝性论》,亦引初颂,但以「如来藏」为「界」。 [17] 《入楞伽经》二颂。 [18] 谓只此论中引。 [19] 「阿毗达磨」,对法藏。 《摄论? 世亲释》卷一云︰为对治自见取执,立阿毗达磨藏。 显照诸法无倒相故。 [20] 「契经」,梵文「sutra」,即「贯穿缝缀」。 [21] 道邑《义蕴》云︰前陈名自性,唯有持义;后陈明差别,兼有轨义。 [22] 即大文分三。 [23] 即解大文第一。 [24] 谓上半颂解因缘。 [25] 谓后半颂解流转、还灭。 [26] 即「无始时来」,或「一切法」。 [27] 《摄论? 世亲释》卷一云︰「界」者,谓因。 是一切法等所依止。 现见世间于金矿等说「界」名故﹝藏文无「于金矿等」八字﹞。 由此是因,一切法等所依止。 因体,即是所依止义。 《摄论? 无性释》卷一云︰「界」者,因也,即种子也。 是谁因种? 谓一切法。 此唯杂染,非是清净,故后当言多闻熏习所依,非阿赖耶识所摄,如阿赖耶识成种子,如理作意所摄似法似义所起等。 《瑜伽》卷五十一云︰为种子者,谓所有善、不善、无记转识转时,一切皆用阿赖耶识为种子故。 《显扬》卷一引教证云︰又说「如五种子」,此则名为有取之识,此言显有一切种子阿赖耶识。 [28] 《摄论? 无性释》卷一别解「依」云︰彼一切法等所依者︰能任持﹝藏文作「rten」﹞故。 非因性故。 能任持义,是所依﹝藏文作「gnas」﹞义。 非因性义。 所依、能依,性各异故。 若不尔者,「界」声已了,无假「依」言。 《枢要》卷中云︰一切法之界,谓与有漏法为因缘用,与无漏法等为所依,故有涅槃证得。 与《唯识》﹝卷三﹞第二复次,少分相似,然稍差别。 如文可知﹝如云「或此双说涅槃与道。 俱是还灭品类摄故。 谓「涅槃」言,显所证灭。 后「证得」言,显能得道」﹞。 [29] 「此为略解,下广缘义」,《疏翼》无,依《大正藏》增。 [30] 「现所执持」者,谓种子。 [31] 灵泰《抄》云︰第八识不变现行七识果,本识唯缘所变五色根之果法也,即五根、世间等是。 [32] 《瑜伽》卷五十一云︰为所依者,谓由阿赖耶识执受色根,五种识身依之而转,非无执受。 [33] 「犯」字,《金藏》、《义演》作「犯」,余作「所」。 [34] 道邑《义蕴》云︰今成末那以「转识摄」,因有二过︰一者、所依不成:有法末那他宗不许,是故此因,无所依也。 二者、随一不成:不许末那是转识摄,他随一也。 今合为文言「所随一」。 有本云「此犯随一」者,虽显过不尽,其文易解,将为正也。 [35] 灵泰《抄》云︰量云︰第六识定有俱生不共根。 转识摄故。 如五识。 其第六识俱有不共根,即是末那也。 《瑜伽》卷五十一云︰又由有阿赖耶识故,得有末那,由此末那为依止故,意识得转。 譬如依止眼等五根,五识身转,非无五根;意识亦尔,非无意根。 [36] 灵泰《抄》云︰为如五识是识性,不依第七识为俱有依耶? 为如第六识是识性,即用第七识为俱有依耶? [37] 灵泰《抄》云︰为如第六是识性,非五识故,则用第七为俱有依? 为如第七是识性,非五识故,不用第七为俱有依? 《疏》︰此亦不尔,其第七识,许非有依也。 [38] 灵泰《抄》云︰量云︰第七以第八为俱有依。 是识性故。 如前六识。 他作不定云︰为如第八识是识性故,无俱有依,第七识无俱有依耶? 为如前六识是识性,有俱有依,第七有俱有依? 今论为防此不定过故,所以成立第八识依第七为俱有依──第七是识性,则用第八为俱有依;第八是识性,亦用第七为俱有依也。 [39] 「二」字,《金藏》作「第三四」三字。 [40] 「等」字,《金藏》无。 [41] 「现」字,应作「等」。 《金藏》作「眼等」二字。 [42] 「义」字,《金藏》有,余无。 [43] 「则」字,疑为「即」。 [44] 「或」字,《金藏》同作「或」,余多作「成」。 [45] 《对法》卷四云︰杂染顺逆者,或依流转次第说︰谓无明缘行,如是等顺次第说。 或依安立谛说,谓:老死苦、老死集、老死灭、老死趣灭行,如是等逆次第说。 道邑《义蕴》云︰亲生现行,名体顺用。 [46] 即若有漏法皆名流转尔。 [47] 「义」字,《金藏》无。 [48] 「依执」,金陵本作「执持」。 [49] 道邑《义蕴》云︰有根身等令不坏,生觉受故。 外器色等执为境故。 [50] 智周《演秘》云︰此解唯以五趣之报名之为趣,前后俱通惑、业、苦等,并名为趣。 [51] 「或」字,《金藏》、明历本作「惑」。 [52] 道邑《义蕴》云︰谓喜受同时心、心所,及根等,名「顺喜法」。 [53] 「染」字,金陵本作「染」,余作「净」。 [54] 「下句颂」三字,《金藏》作「下第四句」。 [55] 《金藏》作「前说,且总言也」等六字,余作「别解」二字。 [56] 对治现行顺种。 [57] 「或」字,《金藏》误作「惑」。 [58] 《对法》卷四云︰何者是流转? 谓一切生死。 即前顺后,其体顺用。 [59] 灵泰《抄》云︰然此中有两种顺︰无漏种子顺无漏现行,无漏现行即顺所证涅槃也,即第八现行识与现行道为依持也。 此解顺下第一师说能证道之义,是彼品类,非是彼体者。 道,是灭家品类,其道,实不是彼灭体;灭,即道家品类,其灭,实不是彼道也。 问︰云何名灭净? 若言灭烦恼故,即名灭净者,其无为亦能生圣道,应名生净云云。 《疏》令证得涅槃前顺于后者,见道顺修道,修道顺无学道也。 道邑《义蕴》云︰如资粮、加行有漏善法,远证佛果涅槃,亦名为「顺」。 [60] 见《摄论》卷二、两《释》卷四云:复次,此三自性为异? 为不异? 应言非异、非不异。 谓依他起自性由异门故,成依他起。 即此自性由异门故,成遍计所执。 即此自性由异门故,成圆成实。 由何异门,此依他起成依他起? 依他熏习种子起故。 由何异门、即此自性成遍计所执? 由是遍计所缘相故,又是遍计所遍计故。 由何异门,即此自性成圆成实? 如所遍计,毕竟不如是有故。 [61] 「此」字,《金藏》有。 [62] 「虽」字,《金藏》作「虽」,余作「唯」。 [63] 「道」字,《金藏》、金陵本作「还」。 [64] 《摄论? 世亲释》卷一云︰非唯诸趣,由此而有;亦由此故,证得涅槃。 要有杂染,方得涅槃故。 《摄论? 无性释》卷一云︰生等杂染,毕竟止息,名为涅槃。 若离阿赖耶识,不应证得。 [65] 谓三师义说。 [66] 即解所引第一颂中,总第二解。 [67] 「是」字,《金藏》、灵泰《抄》、《义演》有,余无。 [68] 道邑《义蕴》云︰此言第一二句,俱是现行识。 [69] 灵泰《抄》云︰即疏中有其二解︰一云︰其「有」字唯属别所有能依染、净法──由此有诸趣法,由此有涅槃净法。 其有字即不属总所依之能有。 其第二句,是总所依,是能有也。 [70] 灵泰《抄》云︰此,第二解。 其「由此有」者,此「有」字即通属能依所依。 其第二句,即是能有,亦是所有。 下之二句,染、净法既是能依,亦是所有。 下二句即别能依之总所依,上﹝二句﹞是别所有之总能有。 若第二句,即总所依之别能依,亦是总能有之别所有。 [71] 本论卷八云︰何缘所生,立生老死;所引,别立五支? 因位难知差别相故,依当生果,别生五支。 谓续生时,因识相显;次根未满,名色相增;次根满时,六处明盛;依斯发触;因触起受。 尔时,乃名受果究竟。 依此果位,立因为五。 果位易了差别相故,总立二支以显三苦。 然所生果,若在未来,为生厌故,说生老死。 若至现在,为令了知分位相生,说识生五。 [72] 智周《演秘》云︰此异熟法酬因,是苦,非熏、非集。 若依有宗,苦、集是一物,因、果故说二。 [73] 本论卷二云︰闻熏习中有漏性者,是修所断,感胜异熟,为出世法胜增上缘。 无漏性者,非所断摄,与出世法正为因缘。 此正因缘微隐难了,有寄粗显胜增上缘,方便说为出世心种。 [74] 《对法》卷四云:有漏法言,亦摄随顺决择分善,粗重所随故。 [75] 「科」字,《金藏》作「解」。 [76] 疏文全同论文。 [77] 「圆」字,《金藏》无。 [78] 《摄论》卷二云︰云何应知圆成实自性? 应知宣说四清净法。 何等名为四清净法? 一者、自性清净:谓空、真如、实际、无相、胜义、法界。 二者、离垢清净:谓即此离一切障垢。 三者、得此道清净:谓一切菩提分法、波罗蜜多等。 四者、生此境清净:谓诸大乘妙正法教。 由此法教清净缘故,非遍计所执自性。 最清净法界等流性故,非依他起自性。 如是四法总摄一切清净法尽。 《摄论? 世亲释》卷五云︰「自性清净」者,谓此自性本来清净。 即是真如自性实有,一切有情平等共相。 由有此故,说一切法有如来藏。 《摄论? 无性释》卷五云︰「自性清净」者,谓此自性,异生位中亦是清净。 谓由此故,圣教中说一切有情有如来藏。 无性又解「自性清净」六异名云︰「空」者,谓于依他起上,遍计所执永无所显真实理性。 言「实际」者,真故,名「实」;究竟,名「际」。 「际」声,即是边际言故,如弓边际﹝藏文无喻﹞。 言「无相」者,永离一切色等相故。 言「胜义」者,即是胜智所证义故。 言「法界」者,谓是一切净法因故。 此「法界」声,是法界因,言如金界﹝即「金」矿「界」,「界」字,藏文作「byuv-khovs」,即来源﹞等。 《摄论? 世亲释》卷五解「生此境清净」云︰生此能证菩提分法所缘境界。 生此﹝得此道清净﹞境界,即是清净,故名「生此境清净」,即契经等十二分教。 何以故? 若此圣教是遍计所执,应成杂染因。 若依他起,应成虚妄。 既离二自性故,成圆成实。 又此四种,于大乘中随说一种,应知是说圆成实性。 于中初二,无有变异圆成实故,名圆成实。 后之二种,无有颠倒圆成实故,名圆成实。 [79] 见《摄论》卷二、两《释》卷五。 [80] 「依他」二字,《金藏》无。 [81] 「起」字,《金藏》有,余无。 [82] 如《摄论》言︰即此依他起自性,由遍计所执分成生死,由圆成实分成涅槃故。 《摄论? 无性释》云︰若遣遍计永无复余,不得生死。 不得此时、便得观见寂灭涅槃。 然此中说遍一不成,无差别性。 为遣愚夫定性﹝藏文无「定性」二字﹞差别颠倒执着,亦即显示依他起义,依二自性不决定故。 [83] 灵泰《抄》云︰第三句是灭谛。 诸趣向义,即是涅槃是所趣向处也。 [84] 谓第一颂。 [85] 第二科。 [86] 即下文「第三、总结」处当释。 [87] 「取」字,《金藏》无。 [88] 即本论卷一。 [89] 「定」字,《金藏》作「是」。 [90] 编按:《疏翼》依韩老原有的论文编号而行文。 若依《大正藏》,原文作:﹝述曰:﹞今阿赖耶识。 ﹝成唯识﹞论:非如胜性至体非一故。 述曰:此遮僧佉计为胜性,即自性体。 综合而言,即:今阿赖耶识非如僧佉所计之胜性,是常、是一。 [91] 「为」字,《金藏》作「有」。 [92] 《摄论? 无性释》卷一云︰能「摄藏诸法」者,谓是所熏,是习气义,非如大等显了法性藏﹝藏文有「以不显了为体性」﹞。 最胜中,阿赖耶识摄藏诸法亦复如是。 为简彼义,是故复言「一切种子识」。 与一切种子俱生俱灭故。 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互为缘故,展转摄藏,是故说名阿赖耶识,非如最胜即显了性﹝藏文作「与最胜即是显了又是自体性者相违」﹞。 [93] 「义具」二字,金陵本作「我者」。 [94] 见《摄论》卷一、两《释》卷一,如云︰一切有生杂染品法于此摄藏为果性故;又即此识,于彼摄藏为因性故;是故说名阿赖耶识。 或诸有情摄藏此识为自我故,是故说名阿赖耶识。 [95] 谓《摄论》中义意增说。 [96] 「阿赖耶」名共有三解︰一、但以能藏为名,二、三种藏义具备为名。 第三解如《枢要》卷中云︰第三义云︰据实,赖耶但以执藏。 今据能藏有自在,似常、一故,可似于我,显为我爱之所执藏;义意正以所执藏故,名阿赖耶。 若以能藏解阿赖耶,佛果应得此名! 若能藏、所藏义解,二乘无学,八地以去,应得此名! 故唯执藏名阿赖耶,缺,即非也。 今举能藏,影杂染藏,佛唯一能藏;二乘无学、八地以去,有能、所藏;以外有三藏,故以执藏名「阿赖耶」。 [97] 「藏」字下,《金藏》有「识」字。 [98] 《枢要》卷中云︰「胜者我开示」中,论文唯据究竟证果而说,故立「正」名,「正」名亦通地前等故。 不定姓者,理在其中,地上、地前,随应摄故。 决定二乘生无色界,信有第八识得入灭定,明亦为说,然非正故,究竟不能得大果故,此中简之。 《摄论? 世亲释》云︰「胜者」,即是菩萨众。 《摄论? 无性释》云︰即大﹝藏文作「殊胜」﹞菩萨有堪能﹝藏文作「os yin pa」﹞故,名为「胜者」。 为彼开示﹝藏文作「bwad pa」﹞非余劣者﹝藏文作「os ma yin pa」﹞。 [99] 「得真唯识」,即谓能取、所取二取并离。 [100] 「机」字,《义演》、灵泰《抄》均作「机」,余作「我」。 [101] 如令重净及令进修。 [102] 「一」字,原作「二」,今改。 [103] 「总相言」三字,《金藏》有,余本无。 [104] 「等」取《摄论》卷一、《显扬》第一。 [105] 智周《演秘》释「解深密」云︰此经梵本名曰「珊地涅嫜折那」﹝梵文为「sajdhi-nirmocana-sutra」﹞。 「涅嫜折那」,此翻为「解」;「珊地」之声,含于三义︰一、诸物相续,二、骨节相连,三、深密之义。 [106] 如《摄论》卷一云:何缘此识亦复说名阿陀那识? 执受一切有色根故,一切自体取所依故。 所以者何? 有色诸根由此执受,无有失坏,尽寿随转;又于相续正结生时,取彼生故。 但《摄论? 世亲释》卷一曾引该经长行解释此颂,即有二执受中第二执受「相、名分别言说戏论习气执受」文。 [107] 「子」字,《金藏》无。 [108] 《摄论? 世亲释》卷一云︰谓即由此识是相续识故,于相续正结生时,能摄受生。 一期自体亦为此识之所摄受。 由阿赖耶识中,一期﹝藏文作「一切」﹞自体熏习位故。 彼体起故,说名「彼生」;受彼生故,名「取彼生」;由能取故,执受自体。 [109] 「为」字,《金藏》无。 [110] 「颂」字,《金藏》作「偈」。 [111] 「上三字」,即「阿陀那」。 [112] 灵泰《抄》云︰「愚」者,暗昧义,即是所知障也。 [113] 「等」字,《金藏》有,余无。 [114] 谓除凡夫、二乘。 即总说大菩萨众,非是劣者。 [115] 「二」字,《金藏》作「二」,余作「故」。 [116] 灵泰《抄》云︰此趣寂种姓未证圣者,若为说之,法执坚深,便增我执。 既执我、法,诸见遂生,便障证圣道。 如执穷生死蕴,即其类也。 [117] 可能是契咤国,梵文为「kheda」,亦名「北罗罗国」。 [118] 「般若鵋多」,梵文为「prajbagupta」。 [119] 「论」字,《金藏》无。 [120] 即不达不开演义。 [121] 「生」字,《金藏》有,余无。 [122] 「辞」字,《金藏》作「词」,下二同。 第三亦作「辞」。 [123] 灵泰《抄》云︰此文即是疏主彰三藏师。 [124] 如胜性等。 [125] 《枢要》卷中云︰「我, 于凡愚不开演」者,《无性? 摄论释》卷一云︰怀我见者不为开示。 恐彼分别执为实我,何容彼类分别计执? 穷生死际,行相一类无改转﹝原作「易」﹞故。 为显二乘定姓,凡夫俱生之见未除,不得为说;恐增分别见故,非得圣者不为说也。 今难云︰若以凡夫有俱生见,不为说;二乘已断,不应为说。 若为不愚法者说,凡夫定姓亦有不愚,何故不说? 故知不为凡夫正说,非不兼说。 无性虽言「怀我见者不为开示」,非尽理言。 又此论言「障生圣道」,凡决定姓,可尔,与无性同,非圣者身,更障生圣道故。 又非二乘圣者不为说,多分不愚法故,非同异生,此意不为正说,非不兼说。 [126] 「次下」,《金藏》作「下次」。 [127] 「楞伽」,梵文为「lavka」。 [128] 「王神」,《金藏》作「神王」。 [129] 七卷《楞伽》亦第二卷。 [130] 「溟」字,十卷本《楞伽》作「冥」。 [131] 「壑」字,《金藏》作「豁」。 [132] 「藏识」,十卷本作「梨耶」。 [133] 十卷本作「亦尔」,七卷本作「常住」。 [134] 「所动」,十卷本作「吹动」。 [135] 以下复有颂文云︰非异非不异,海水起波浪;七识亦如是,心俱和合生。 譬如海水动,种种波浪转;梨耶识亦尔,种种诸识生。 心、意及意识,为诸相故说;诸识无别相,非见所见相。 譬如海水波,是则无差别;诸识心如是,异亦不可得。 [136] 「彼」,谓十卷本。 [137] 「迦」字,今刻本自作「伽」。 [138] 即第八识自境界。 [139] 「说」字,《金藏》作「从」。 [140] 「所」字,《金藏》有,合原文,余无。 下一同。 [141] 《显扬》卷一原文为:又说如五种子,此则名为有取之识。 发布时间:2025-07-13 12:07:53 来源:素食购 链接:https://www.sushigou.com/111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