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第一册 卷一 十八、别破小乘──所执不相应行 内容: 【论文】一? 三四○不相应行,亦非实有。 【疏翼】第二广破小乘中,第二破小乘所执不相应行。 【述记? 卷八】自下第二、破不相应。 于中有二︰初、总破诸部,后、别破异计。 初中复三︰一、总非,二、却诘,三、量斥。 此即初也。 「不相应」者,简非色、心,及诸心所,不相似故[1]。 「行」简无为。 【论文】一? 三四一所以者何? 【疏翼】第一总破诸部中,第二却诘也。 【述记? 卷八】外、返诘也。 【论文】一? 三四二得、非得等,非如色、心,及诸心所,体相可得。 【疏翼】第一总破诸部中,第三量斥。 【述记? 卷八】下、以量斥。 于中有三︰初、难实有,别举体相及作用因,二、合难体用,三、别难实有。 初中有三︰一、举有法及难体因,二、举难用因,三、显其宗法以结于假。 此即初也。 「得非得等」,是有法。 下文云「定非实有」法也。 此初量云︰得、非得等,定非实有。 非如色、心,及心所等,现、比二量有体可得故。 如毕竟无。 《俱舍》云︰非如色等,现量可得。 非如眼根等,比量可得[2]。 既不如色等,故异色等,无别体用。 其无为等,即色等性。 举色、心等,以显无为。 如色、心等现可得故,无不定失。 又择灭等,非此所许,亦无不定。 【疏翼】此即举有法及难体因也。 【论文】一? 三四三非异色、心,及诸心所,作用可得。 【疏翼】第一难实有别举体相及作用因中,第二举难用因。 【述记? 卷八】此、难作用。 其因[3]有别︰谓非异色、心,及心所等,现、比二量作用可得故。 宗、喻,如前。 真如与心等非一向异,亦无过失。 【论文】一? 三四四由此故知,定非实有,但依色等,分位假立。 【疏翼】第一难实有别举体相及作用因中,第三显其宗法以结于假。 【述记? 卷八】举其宗法结归假也,至下当知。 【疏翼】以上第三量斥中,第一难实有体相及作用因讫。 【论文】一? 三四五此定非异色、心、心所,有实体用,如色、心等,许蕴摄故。 【疏翼】第三量斥中,第二合难体用。 【述记? 卷八】即第二段合难体用。 「此」者,即不相应法也。 量云︰此不相应定非异于色、心、心所,有实体用。 许蕴摄故。 如色、心等。 其真如等与色、心[4]等不一不异,不同彼宗不相应行一向有异;无不定失。 又非蕴摄,即成异品,况非一向异于色、心等也! 「许」言简过,准上应知。 【论文】一? 三四六或心、心所,及色、无为所不摄故,如毕竟无,定非实有。 【疏翼】第二量斥中,第三别难实有。 文分二量。 【述记? 卷八】下第三段、别难实有。 有二比量,此第一也。 有法同前,故文不说。 谓不相应行,定非实有,或心、心所,及色、无为,所不摄故。 如毕竟无。 「毕竟无」者,即龟毛等。 《瑜伽? 思慧地[5]》有五[6]种无[7],此即彼一。 前言「异」等,真如与心等,不一不异,故因不举「无为」,今言「非[8]实有」为宗法,故举「无为」也。 简不定失。 【疏翼】第一量讫。 【论文】一? 三四七或余实法所不摄故,如余假法,非实有体。 【疏翼】第三别难实有中,第二量。 【述记? 卷八】有法如前。 此中假法,共许瓶等,不共许忿等。 今但总言︰汝不相应行,定非实有。 除假以外,许余实法所不摄故。 此中「余」言,显色、心等所不摄也。 不言「许」者,随一不成[9]。 文外量云︰汝不相应行名[10]非有此实体。 此余心等所不摄故。 如瓶、忿[11]等。 《显扬》十八具广破此,不繁广引[12]。 【疏翼】以上第一总破诸部讫。 --------------------------------------------------------------------------------[1] 《杂集论述记》卷九云︰「不相应」者,不相似义。 不与色、心等体义相似故,谓非有所缘,及性有变碍,名不相应故。 《瑜伽》卷五十三云︰此是假想。 于诸事中,为起言说。 于有色等,二种﹝如得、非得,和合、不和合,诸相对者或不相对者﹞俱非,于有见等,二种俱非。 [2] 《俱舍论》卷四原文为:谓所执得无体可知,如色声等,或贪瞋等。 无用可知,如眼、耳等。 故无容有别物名得,执有别物是为非理。 [3] 谓此所举作用与前量中之因有别。 [4] 「心」字,《金藏》有,余无。 [5] 即《瑜伽》卷十六〈思所成地〉。 [6] 「五」字,原误作「四」。 [7] 《瑜伽》卷十六原文︰何等名为所观无法? 当知此相亦有五种︰一、未生无,二、已灭无,三、互相无,四、胜义无,五、毕竟无。 未生无者,谓未来诸行。 已灭无者,谓过去诸行。 互相无者,谓诸余法。 由所余相若远离相,若非有性,或所余法与诸余法不和合性。 胜义无者,谓由世俗言说自性假设言论所安立性。 毕竟无者,谓石女儿等毕竟无类。 《略纂》卷十四解云︰胜义无者,诸世俗言所说自性,依胜义谛皆非有故。 [8] 「非」字,《金藏》有,余无。 [9] 道邑《义蕴》云︰意言「许」者,两宗共许实法即色、心是。 若不言「许」,但言实法所不摄故,即有他随一不成,他许得等体是实故。 [10] 「名」字,《金藏》作「应」。 [11] 编按:「忿」字疑应作「盆」字。 [12] 《显扬》卷十八︰问︰诸心不相应行皆云假有,云何应知? 答︰由二种过失故:一、因过失,二、体过失。 因过失者,若言生是生因,能生生故,说名为生。 是即无别果生可得,此生为谁能生因故,说之为生? 若言生是生体,是即从他生故,不应说为能生。 如是余心不相应行,如理应知。 发布时间:2025-07-13 09:17:03 来源:素食购 链接:https://www.sushigou.com/11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