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第一册 卷一 十四、总破九十六外道 内容: 【论文】一? 二三六然诸外道,品类虽多,所执有法,不过四种:【疏翼】第三外道小乘别问别破所取非有文分为二,第一别问别破外道中,第一已别破十三种外道计,今为第二总束九十六种﹝亦即总束六师及十三种外道﹞,为四句破。 于中有二︰初、总,后、别。 别中依次分四。 此即总摄为四种所执。 【述记? 卷六】以下第二、总摄为四种。 于中有二︰初、总,后、别。 此即总举讫。 【论文】一? 二三七一、执有法与有等性,其体定一,如数论等。 【疏翼】第二总束九十六种外道为四句破中,第二别举并破。 于中有四︰一、执有法与有等性定一,二、执定异,三、执亦一亦异,四、执非一非异。 初中分四︰一、叙计,二、破有性违自比量,三、破有性违自教及违世间,四、破同异性。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六】此即僧佉自部之中,分为十八部,故今言「数论等」。 或他外道等非一。 彼说胜论所执大有、同异,我自宗中不离有体法外别有此二性,二性即法体[1]。 法体与此一故。 「有等性」者,等同异性也。 不言同异,言「等性」者,显有等是彼性故[2]。 又等同异,显类别故[3]。 以是法性,故别破之。 【论文】一? 二三八彼执非理。 所以者何? 勿一切法,即有性故,皆如有性,体无差别? 【疏翼】第一执有法与有等性定一中,第二违自比量。 【述记? 卷六】此、非之也。 第一、违自[4]比量,「勿一切法即有性故,皆如有性」,是一无差。 汝既执有体法即是有性,但是有体法有义不殊,皆是有故,故有体法应无差别。 今立量云︰汝唯、量等[5]应无差别。 即有性故。 如诸法非无,诸法非无,即是有性,有性皆无别。 其有性,既无差,法亦应尔,故以为喻。 【论文】一? 二三九便违三德──我等体异,亦违世间诸法差别。 【疏翼】第一执有法与有等性定一中,第三破有性违自教及违世间。 【述记? 卷六】此、违自教及违世间。 汝宗二十三谛,自望虽无别,以体即自性故,而许三德及我四法有别,故论中言三德及我。 又汝三德及我四法,皆应无差。 即有性故。 如二十三谛。 二十三谛体无别故,若言一切悉皆无差,岂不自违宗意? 又「我等」者,等二十三谛差别体相。 又违世间现见,可知。 此破大有,即有三违︰一、比量,二、自宗,三、世间。 【疏翼】以上三违破有性讫。 【论文】一? 二四○又若色等,即色等性,色等应无青、黄等异。 【疏翼】第一执有法与有等性定一中,第四破同异性。 【述记? 卷六】次、难同异性。 但言色性,即一切色无有差别。 一切色法,皆有变碍为色性故,诸人共许。 今立量云︰此青黄等色,应无差别。 即色性故。 如色性。 色性一切色是一[6],诸色皆色性,故以为喻。 问︰破一切法即大有、同异,今汝佛法,岂离法外别有大有耶? 答曰︰我但破汝之非,非我即为定也。 【疏翼】以上破执有法与有等性定一讫。 【论文】一? 二四一二、执有法与有等性,其体定异,如胜论等。 【疏翼】第二别举并破四句计中,第二执有法与有等性定异。 文分为四︰一、叙计,二、总破,三、破有性违自宗及世间,四、破同异性。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六】胜论自部亦有十八,故复言「等」。 计,前已叙。 【论文】一? 二四二彼计非理。 所以者何? 勿一切法,非有性故,如已灭无,体不可得? 【疏翼】第二执有法与有等性定异中,第二总破。 【述记? 卷六】此、总破也。 汝大有外,一切法体应不可得。 非有性故。 如已灭无。 即举五无[7]之中一也。 【论文】一? 二四三便违实等──自体非无,亦违世间,现见有物。 【疏翼】第二执有法与有等性定异中,第三破有性违自宗及世间。 【述记? 卷六】若体不可得,便违自执实等是有,违自宗也。 亦违世间现见有物。 三失[8]如前,此破大[9]有。 【论文】一? 二四四又若色等,非色等性,应如声等,非眼等境。 【疏翼】第二执有法与有等性定异中,第四难同异句。 【述记? 卷六】次、难同异。 难︰色若非色性,应如声,非眼境。 量云︰汝色应非眼境。 非色性故。 如彼声等。 此中「色等」言,即「等」取自所依三大[10],及余眼境者,恐有不定过故[11]。 又更互作法,等一切法,故复[12]言「等」。 问︰若难色非眼境,岂不违宗、世间、现量等过? 答︰彼所执色,通常、无常,是无碍德句收者,佛法不许[13]。 既言「汝所执色」,以别其宗,故无违教、现量等过。 【疏翼】以上破执有法与有等性定异讫。 【论文】一? 二四五三、执有法与有等性,亦一亦异,如无惭等。 【疏翼】第二别举并破四句计中,第三执有法与有等性亦一亦异。 文分为五︰一、叙计,二、同前二计过,三、二相相违过。 四、一切同一过,五、一异应非实。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六】即是尼犍子[14]。 今正翻云「离系」[15],亦云「无惭」,即无羞也。 离三界系缚也,以其露形。 佛法毁之曰「无惭」,即无惭羞也。 言「等」者,种类非一故。 其「有等」,如共相一切法体不无,体皆同有[16]故。 法[17]如别相,相状异故[18]。 如共相[19],即非一。 即别法体,故非异,不是别计有[20]大有等,而说「亦」言,同异性亦尔。 一切法[21]同一、同异故。 此表成俱句[22],其第四师遮,即返[23]此说,义亦同故。 【论文】一? 二四六彼执非理,所以者何? 一异同前,一异过故。 【疏翼】第三执有法与有等性亦一异中,第二同前二计过。 【述记? 卷六】「一」同初过;「异」同第二过故。 【论文】一? 二四七二相相违,体应别故。 一异体同,俱不成故。 【疏翼】第三执有法与有等性亦一亦异中,第三二相相违过。 【述记? 卷六】一异既相违,如苦乐体异。 一异体应别。 相[24]二相违故。 如苦乐等。 「一异体同,俱不成」者,一异不应同体。 相相违故。 如苦乐等。 一即非一。 体即异故。 如异。 异即非异,体即一故。 如一。 言「俱不成」,一异二法,俱不成故也。 【论文】一? 二四八勿一切法,皆同一体。 【疏翼】第四、一切同一过。 【述记? 卷六】汝一切法应皆同体。 许相违法得同体故。 如一异相违[25]。 一异[26]相违,许同体故,一切法成一体也。 【论文】一? 二四九或应一异,是假非实,而执为实,理定不成。 【疏翼】第五、一异应非实。 【述记? 卷六】一故,一切法同体;异故,诸法体不同。 如杌似人、牛,说为人、牛,是假非实,而义说故。 此中量云︰汝一异应假非实。 二相违法一处说故。 如似人、牛。 【疏翼】以上第三执有法与有等性亦一亦异讫。 【论文】一? 二五○四、执有法与有等性,非一非异,如邪命等。 【疏翼】第二别举并破四句计中,第四执有法与有等性非一非异。 文分为九︰一、叙计,二、同前过失,三、问定遮表,四、表不双非,五、遮应所执,六、遮表相违,七、俱非成戏论,八、违世共知,九、总结非。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六】如「如邪命等」者,即是阿时缚迦外道[27]。 应云「正命」,佛法毁之,故云「邪命」,邪活命也。 此执非一,故亦言「等」。 【论文】一? 二五一彼执非理。 所以者何? 非一异执,同异一故。 【疏翼】第四执有法与有等性非一非异中,第二同前过失。 【述记? 卷六】谓若言非一,同前异过;若言非异,同前一过也。 【论文】一? 二五二非一异言,为遮? 为表? 【疏翼】第四执有法与有等性非一非异中,第三问定遮表。 【述记? 卷六】彼若复言,不须别言。 若非一,同前异破;别言若非异,同前一破;应一时言非一非异。 此问定也。 【论文】一? 二五三若唯是表,应不双非。 【疏翼】第四、表不双非。 【述记? 卷六】双非,非表故。 如云石女无儿无女。 双无之言,无所表故[28]。 【论文】一? 二五四若但是遮,应无所执。 【疏翼】第五、遮应无执。 【述记? 卷六】量云︰汝应无所执。 但遮他故。 如言石女无儿女等。 汝所执法,即是所表,云何言遮都无所表? 无所表故,应无所执。 以无执故,何所竞耶? 【论文】一? 二五五亦遮、亦表,应互相违。 【疏翼】第六、遮表相违。 【述记? 卷六】若遮时,无表故;若表时,无遮故;此二相违,如何言一? 汝之表遮,应非体一。 相相违故。 如水火等。 又此言「表」,即同第一。 若言[29]「遮」者,即同第二[30]。 【论文】一? 二五六非表、非遮,应成戏论。 【疏翼】第七、俱非成戏论。 【述记? 卷六】何所名目? 但是戏论,俱无所成。 【论文】一? 二五七又非一异,违世共知有一异物,亦违自宗色等有法,决定实有。 【疏翼】第八、违世共知。 【述记? 卷六】即违世间有一异物。 谓青是一,与黄为异故。 以双非故,即无有法,便违自宗色等有法决定实有。 一异相违,非实有故,如何「非一异」? 岂色与色「非一」,与声等「非异」[31]? 【论文】一? 二五八是故彼言,唯矫避过,诸有智者,勿谬许之。 【疏翼】第四执有法与有等性非一非异中,第九、总结非。 【述记? 卷六末】总结非也。 此唯矫诈,复苟避过。 诸有智者勿谬许之,谓为中理[32]。 【疏翼】以上别破外道中,第二总束九十六种为四句破讫。 亦即初破计五段科文第三外道、小乘别问别破所取非有中,第一外道别问别破终。 --------------------------------------------------------------------------------[1] 法外无性,不作两重看。 [2] 智周《演秘》云︰若论明言有及同异,不知此二是诸法性。 [3] 智周《演秘》云︰准此论破有性不唯在于三德,故论﹝下文﹞结云︰便违三德我等体异,亦违世间诸法差别。 故知有性通二十五,二十五差异,即为同异。 [4] 「自」字,《金藏》有,余无。 [5] 谓五唯与量德。 [6] 「一」字下,《金藏》衍「切」字。 [7] 「五无」,谓未生无、已灭无、更互无、不会无、毕竟无。 [8] 违比量、违自宗、违世间。 [9] 除《义演》、《金藏》外,余衍「大」字。 [10] 谓地、水、火,除风。 [11] 智周《演秘》云︰其所说色,为如声等,非色性故,非是眼境? 为如数等,非色性故,是眼境耶? [12] 「复」字,《金藏》作「后」。 [13] 「许」字,《金藏》误作「计」。 [14] 「尼犍子」,梵文为「nirgrantha」。 [15] 「系」字下,《金藏》有「子」字。 [16] 「有」字,《金藏》有,余无。 [17] 「法」,谓有法。 [18] 有法与有等性,有如别相与共相。 共相可用为别相之根底,造成两重层次。 [19] 「相」字下,《金藏》有「根」字,余无。 [20] 「有」字,《金藏》作「即」。 [21] 「法」字,《金藏》作「法」,余作「色」。 [22] 「句」字,《金藏》有,余无。 [23] 「返」字,《金藏》作「返」,余作「违」。 [24] 「相」字,《金藏》有,余无。 [25] 「相违」,《金藏》作「一异」。 [26] 「一异」,《金藏》作「相违」。 [27] 「阿时缚迦」,梵文为「ajivaka」。 [28] 道邑《义蕴》云︰但言石女「无儿」,即知石女无女,何须更云「无女」? 后「无女」言,无所表也。 今言「非一」,即是表异。 何须复言「非异」? 后「非异」之言,无所表也。 [29] 「言」字,《金藏》作「云」。 [30] 智周《演秘》云︰第四计中,有四句破。 表,同第一不双非难;遮,同第二无所执难。 问︰且如大乘,一切色上有质碍性,此名「有性」;色法即有,非色法无,名「同异性」;此之二性与色等法,亦得名为亦一亦异,非一非异,还同外道,如何破他? 答︰大乘宗义假名施设,非识外实。 迷悟有别,由是悟故,四句皆是。 若也迷者,四句皆非,故不同彼。 问︰今以四句破彼外宗,大乘正义,何句所摄? 答︰有义大乘非四句收。 不可言故;无定性故。 详曰︰若同外计,一句亦非。 若依假诠,通有四句。 而有何失? 更互相望,得成四句。 如前应悉。 大乘法外不执有性与同异性,有质碍性对色等法,只是共相。 自相、共相,想心所法等之依他起相分,非离自证分有。 自相、共相相望亦不可说定一定异,如说定一定异,即是遍计所执。 定执妄情正是所破。 本论卷八云︰谓心、心所,及所变现,众缘生故,如幻事等非有、似有,诳惑愚夫。 一切,皆名依他起性。 愚夫于此横执我、法,有、无,一、异,俱、不俱等,如空华等,性、相都无,一切皆名遍计所执。 [31] 亦即岂青与青「非一」,与黄等「非异」? [32] 「也」字,《金藏》有。 发布时间:2025-07-13 08:20:46 来源:素食购 链接:https://www.sushigou.com/11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