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第二册 卷四 十一、合解自性行相门 内容: 【论文】四.三二八颂言「思量为性相」者,双显此识自性、行相。 【疏翼】第二依所问以辨第二能变相十门分别中,第四出体释义门,及第五行相门,或合解自性行相门。 于中分四︰一、总释颂双显,二、别解性相,三、兼释别名,四、因果相对明。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二十七】自下第四、合解自性行相二法。 前论颂中第一行颂[1]第四句云「思量为性相」,第四、第五门。 今牒之云[2]。 此中双显体性、行相──自证、见分──二法体也。 【疏翼】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云︰复次,应思云何为彼自性耶? 故颂说言:思量为性、相,如是以思量我为自性故。 依训释词,说名为意。 【论文】四? 三二九意以思量为自性故,即复用彼,为行相故。 【疏翼】第四合解自性行相门中,第二别解性相。 【述记? 卷二十七】所以者何? 第七末那「以思量为自性故」。 《对法》第二[3]、《摄论》第一[4]、六十三[5],皆云「思量」是意,即自证分。 前第八识「了别」为行相[6]。 今既言「意」,故意即是第七行相──即是见分──体性难知,以行相显。 其实,「思量」但是行相;其体,即是识蕴摄故[7]。 【论文】四? 三三○由斯,兼释所立别名,能审思量,名末那故。 【疏翼】第四合解自性行相门中,第三兼释别名。 【述记? 卷二十七】通名心、识,非此相关。 由此性、相二义,兼解所立名「意」所由;能审思量各自所取[8],名「末那」故。 【论文】四? 三三一未转依位,恒审思量所执我相;已转依位,亦审思量无我相故。 【疏翼】第四合解自性行相门中,第四因果相对明。 【述记? 卷二十七】初地以前,二乘有学等,恒审思「我相」,即有漏末那。 初「转依位亦审思量无我相」,故亦名末那。 此解疑难,恐疑无漏七不名末那故。 六十三问︰如世尊言,出世末那云何建立[9]? 答︰一、名不必如义,彼无漏第七不名「末那」,名是假故。 二、能审思量无我相故,亦名「末那」,显通无漏。 即知此名,非唯有漏。 即是第四、体,第五、行相门。 【疏翼】以上第二依所问以辨第二能变相十门分别中,第四段文合解第四出体释义门,及第五行相门或合解自性行相门讫。 【论文】四? 三三二此意相应有几心所? 【疏翼】第二依所问以辨第二能变相十门分别中,第五段文即合解第六显染俱门及第七触等相应门。 【述记? 卷二十八】次下、第五段,合解第六、第七二门[10]。 此、总问言︰此俱几所? 后、总答言「且与四种」,故合为文。 此、即初问。 【论文】四? 三三三且与四种烦恼常俱。 【疏翼】第五段文合解第六第七两种相应心所门中,第二答。 【述记? 卷二十八】下、答之中,文分为二︰初、解因相应,后、辨果相应。 辨因相应中分三︰一、解染俱,二、释余俱,三、解受俱。 就释染俱中,复分为二︰初、释颂文,后、辨废立。 释颂文中,又分为三︰初、解总句「四烦恼常俱」,次、显别句,列四烦恼,后、解「烦恼」字[11]。 总举颂中第五句答。 【疏翼】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云︰若以此亦是识体故,决定与诸心所相应者,此中未知与何心所相应,及几多时相应。 是故颂曰︰有覆无记摄,四烦恼常俱﹝「有覆句」汉译为第七颂第一句。 藏文作第六颂第一句。 梵本属第六颂第二句﹞。 论曰︰诸心所有法有二种︰一者、烦恼,二者、此余。 为简别此余故,今说「烦恼」言。 六烦恼中,非与一切尽相应故。 复说「四」言,言「俱」者,即是相应。 烦恼亦有二种︰一者、不善,二者、有覆无记。 为简别不善,故说「有覆无记」言,此有覆识不应与不善相应。 「有覆」者,由是染污故;「无记」者,由不可记别善及不善性故。 言「常」者,谓一切时,即尽此识所有边际,恒与彼等相应﹝盖指因位﹞。 【论文】四? 三三四此中「俱」言,显相应义。 谓从无始,至未转依,此意任运恒缘藏识,与四根本烦恼相应。 【疏翼】第一解总句「四烦恼常俱」中,第二别解「俱」言。 【述记? 卷二十八】释颂「俱」言,显非余义。 显与四种相应位次、行相、所由。 相应五义,如第八识处,即第三卷说[12]。 此初五字且解「俱」字及因解「四」,非一法故。 「烦恼」后辨。 【疏翼】以上第一释颂文中,第一解总句「四烦恼常俱」讫。 【论文】四? 三三五其四者何? 【疏翼】第一释颂文中,第二显别句﹝第六、第七句﹞列四烦恼。 文分为三︰一、问起,二、举二句颂作答,三、解「并」等字。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二十八】下、列别名释次二句[13]。 问起列名。 【论文】四? 三三六谓我痴、我见,并我慢、我爱,是名四种。 【疏翼】第二显别句列四烦恼中,第二举二句颂作答。 于中有二,此初列颂名。 【述记? 卷二十八】举颂第六、第七句[14]答。 于中有二︰初、列颂名,后、依列别释。 此以无明为本,因先有故,先说无明;后三,果故,后说余三。 诸论先陈其果,后说其因,以尤重故。 【论文】四? 三三七我痴者,谓无明──愚于我相,迷无我理,故名我痴;我见者,谓我执──于非我法妄计为我,故名我见。 【疏翼】第二举二句颂作答中,第二依列别释。 于中又二︰一、解「我痴」、「我见」,二、解「我慢」、「我爱」。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二十八】释二种名,如论可解。 其无明相,《瑜伽》第十[15],及《缘起经》[16]、《对法》第一[17]、第四[18]、《显扬》第一等[19]解。 并诸无明相摄,不共无明等,如下[20]证中说。 【论文】四? 三三八我慢者,谓倨傲──恃所执我,令心高举,故名我慢;我爱者,谓我贪──于所执我深生耽着,故名我爱。 【疏翼】第二依列别释中,第二解「我慢」、「我爱」。 【述记? 卷二十八】释此二名,亦如后卷[21]。 「倨」者,倚恃;「傲」者,傲惮。 其我爱如第十《瑜伽》[22]、《对法》第一[23]、第六[24]、《显扬》第一[25]等说。 我慢、我见,并如五十五[26]、五十八[27]等说。 【疏翼】以上第二显别第六第七句颂中,第二举二句颂作答讫。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云︰虽已总说,未知差别;今显差别。 颂曰︰谓我见、我痴﹝梵本、藏文作「我见、我痴」;汉译「我见」在后﹞、我慢、我爱。 论曰︰于诸取蕴、随观为我,名为我见,即是萨迦耶见义。 痴者,谓无知,于我无知,名为我痴。 我慢者,谓思量我所有境,即是计我起慢义。 我爱者,谓于我贪着,即是喜乐我义。 此中若愚于阿赖耶识自性者,即于阿赖耶识,生起我见。 由随观为我故,令心高举,是名我慢。 由有此三故,于所思量为我事爱着不舍,是名我爱。 复说颂曰︰由无明、我见、我慢、我爱四,令意常染污,思量我为相,能作颠倒因。 此意恒染污,善、无记心时,常为我执因。 【论文】四? 三三九「并」,表慢、爱,有见、慢俱,遮余部执无相应义。 【疏翼】第二显第六第七句颂中,第三、解「并」等字。 【述记? 卷二十八】自下第三、解「并」等字。 前颂中云︰「并我慢我爱」。 今解彼「并」字,谓颂「并」字表「慢、爱」二法与「见」俱起,「爱」与「慢」俱起。 今此通言,云「表慢、爱有见、慢俱」,意遮萨婆多等,无相应义。 彼不许相应,各自力起。 大乘相应,如下[28]当解。 【疏翼】以上第一释颂文中,第二显第六第七二别句列四烦恼讫。 【论文】四? 三四○此四常起,扰浊内心,令外转识,恒成杂染。 【疏翼】第一释颂文中,第三解「烦恼」字。 于中有二︰一、解「烦」字,二、解「烦恼」。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二十八】自下、却解「烦恼」之名。 因先列名及出体已,方释「烦恼」,此文势也。 今解「烦」字。 「扰」者,乱;「浊」者,浑;「此四常起扰浊内心[29]」,非如所余六识中惑,扰浊他人等故,体是不善,今内缘故,「令外六[30]转识,恒成杂染」。 「杂染」之言,通三性有漏。 【论文】四? 三四一有情由此生死沦回,不能出离,故名烦恼。 【疏翼】第三解「烦恼」字中,第二解「烦恼」。 【述记? 卷二十八】有情由此四烦恼故,恒执我等,「生死沦回」。 此中「沦」字,谓沦没也;「回」者,转也;如车轮回,无有休息,沦没生死,不能出离、得圣道等。 此解「烦恼」字,故名「烦恼」,恼乱行者,烦藉身心故。 【疏翼】以上第一解染俱中,第一释颂文讫。 【论文】四? 三四二彼有十种,此何唯四? 【疏翼】第一解染俱中,第二辨废立。 于中有二,第一废立根本自类中又二︰一、问何唯四,二、答释所以。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二十八】自下第二、废立门也。 于中有二︰初、废立根本自类,后、自释妨。 根本烦恼有十,此中何故唯有四耶? 【论文】四? 三四三有我见故,余见不生,无一心中有二慧故。 【疏翼】第一废立根本自类中,第二、答释所以。 于中分三︰一、总简余见,二、别简,三、简疑瞋。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二十八】说无余见,其文可解,行相别故。 【论文】四? 三四四如何此识要有我见? 【疏翼】第二答释所以中,第二、别简余见。 于中分三︰一、外人复问,二、简二取邪见,三、简我所边见。 此即外问。 【述记? 卷二十八】此、外人问。 于五见中,何不起余见,要起我见也? 【论文】四? 三四五二取、邪见,但分别生,唯见所断。 此俱烦恼唯是俱生,修所断故。 【疏翼】第二别简余见中,第二简「二取」、「邪见」。 【述记? 卷二十八】此中三见,俱分别起,唯见所断。 《瑜伽》五十八[31]、《对法》[32]等,皆作是说。 此俱烦恼,唯是俱生,修道所断,故不相应。 何以知者? 如下引文金刚喻定方能断故[33]。 《对法》第四云:任运起者,修道断故[34]。 【论文】四? 三四六我所、边见,依我见生,此相应见不依彼起。 恒内执有我,故要有我见。 【疏翼】第二别简余见中,第三简「我所」、「边见」。 【述记? 卷二十八】「我所」及「边见」,依「我见」后生。 此识相应,不依彼起,任运缘内,相续而生,不假他后起,故不起我所及边见也。 其「我所」见,何见所摄? 此非我见,我见局故,萨迦耶见[35]摄,以名通故。 若尔,何故不与「我所」、「边见」二种互相续生? 以恒内执,无有间断,不容余见互相续起,故论说言「恒内执我」。 又前二见,通缘内外。 此唯「恒内执有我」,故要有我见,而余四见,非此相应。 【疏翼】以上第二答释所以中,第二别简余见讫。 【论文】四? 三四七由见审决,疑无容起;爱着我故,瞋不得生;故此识俱烦恼唯四。 【疏翼】第二答释所以中,第三简「疑」、「瞋」。 【述记? 卷二十八】何故不起疑等? 此中身见[36],能「审决」故;「疑」行犹豫,故不相应。 《对法》等云:疑都无所有[37]。 以此爱见顺着我故,无憎背瞋故,此俱唯四。 行相不同,故要唯四也。 无明等中迷事理者,唯是迷理相应。 不共分别者,如下说[38]。 四种爱以为集谛,此何爱摄[39]? 七慢等分别,如别章抄[40]。 【疏翼】以上第二辨废立中,第一废立根本自类讫。 【论文】四? 三四八见、慢、爱三,如何俱起? 【疏翼】第二辨废立中,第二自释妨难。 于中分四︰一、外难三俱起,二、行相无违答,三、心下心举难,四、论主会违答。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二十八】自下第二、释自[41]妨难。 外小乘等诸异计问︰见与二法如何俱起? 以此各许自力生故。 【论文】四? 三四九行相无违,俱起何失? 【疏翼】第二自释妨难中,第二行相无违答。 【述记? 卷二十八】此、论主答。 以行相同,《对法》第六[42]、五十五[43]等,许相应故。 【论文】四? 三五○《瑜伽论》说:贪令心下,慢令心举,宁不相违? 【疏翼】第二自释妨难中,第三心下心举难。 【述记? 卷二十八】外人复曰︰五十八[44]说︰贪令心下,慢令心举,宁云行相互不相违? 【论文】四? 三五一分别、俱生,外境、内境,所陵、所恃,粗细有殊,故彼此文义无乖返。 【疏翼】第二自释妨难中,第四论主会违答。 【述记? 卷二十八】此、论主答。 一、「分别、俱生」二种别故:谓五十八[45]说「分别」,五十五[46]说「俱生」。 分别者,唯见断,又未必唯见断,即修道中,强分别生。 不相续者,亦是类故,「分别」起故,烦恼增猛,贪下、慢举,故二相违。 「俱生」起者,微细相续,故得相应。 二、「外境、内境」二义别故:若缘外境,多分见断,亦通修断。 贪染生爱,心必下之,此通见、修,若于彼慢,即不卑下。 故设卑慢,亦不许与贪相应故。 若缘内身为境,以自爱故,心不卑下,缘之起慢。 以自高故,得二相应。 五十八[47],约外;五十五[48],约内。 三、「所陵、所恃」二境别故:谓若陵彼起慢之时,必不起爱,故二相违。 若自恃,起爱,心必高举。 或陵他故,故得相应,并通见、修断。 四、由「粗、细」二行相殊:粗猛利者,说不相应,二粗行相,相违返故;若细者,可相应。 此二行相,不相违故,通见、修断。 有四义别,五更加之︰或随转理门,说不相应;真实理门,说相应故。 彼此二文,不相违返。 或复多分说不相应,据实说之,亦得相应。 然凡简略,先应[49]遍行。 烦恼便言先问根本。 【疏翼】以上第一解因相应中,第一解染俱讫。 --------------------------------------------------------------------------------[1] 即总第五颂。 [2] 即「思量为性相」等。 [3] 《对法》卷二云︰谓一切时缘阿赖耶识﹝藏文作「阿陀那识」﹞,思度﹝藏文作「rlom pa」﹞为性。 [4] 《摄论》卷一云︰思量义﹝藏文作「var sems pai sems pa」﹞故。 [5] 《瑜伽》卷六十三云:于一切时,执我、我所,及我慢等思量﹝藏文作「rlom sems」﹞为性。 [6] 本论卷二云︰「了」,谓了别,即是行相。 [7] 道邑《义蕴》云︰思量我、无我境,唯见分故,与了别同。 「其体即是识蕴摄」者,即显不是心所中思也,「彼体,即是行蕴摄故」。 [8] 道邑《义蕴》云︰或漏无漏位所缘异故,言「各自」。 《瑜伽》卷六十三云:执我、我所及我慢等思量。 即思量相应所取,有各自不同。 [9] 《瑜伽》卷六十三原文:问︰若彼末那于一切时思量﹝藏文作「rlom sems」﹞为性,相续而转。 如世尊说「出世未那」,云何建立? 答︰名假施设,不必如义。 又对治彼,远离颠倒,正思量故,即此未那任持意识令分别转,是故说为意识所依。 [10] 文又分为二:一、问,二、答。 [11] 初解总句中,又分为二︰一、总举作答,二、别释「俱」言。 [12] 本论卷三云︰此触等五,与异熟识行相虽异,而时、依同,所缘、事等,故名相应。 本论《述记》卷十七云︰五十五说由四等故,说名相应︰谓事等、处﹝即「所缘」﹞等、时等、所依等。 「事」、「处」相似,名之为「等」;「时」、「依」定一,名之为「等」,正与此同。 今约见分,名行相;影像相分,为所缘,自体﹝分﹞,名事。 「等」者,相似义,体各唯一,境相相似;故所缘、事,皆名为「等」。 此中五义,各有所简──「时」,简前后;「依」,简别识;「行﹝相﹞」,简依同其﹝所缘﹞境各别;「缘」,简别见;「事」,简体多。 [13] 即次二句颂。 [14] 即第六颂第一、二句。 [15] 「十」字,应作「九」。 [16] 如《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云︰云何无明? 谓于前际无知、于后际无知、于前后际无知,于内无知、于外无知、于内外无知,于业无知、于异熟无知、于业异熟无知,于佛无知、于法无知、于僧无知,于苦无知、于集无知、于灭无知、于道无知,于因无知、于果无知、于因已生诸法无知,于善无知、于不善无知,于有罪无知、于无罪无知,于应修习无知、于不应修习无知,于下劣无知、于上妙无知,于黑无知、于白无知,于有异分﹝藏文有「缘起」﹞无知,于缘已生或六触处如实通达无知,如是于彼彼处如实通达无知、无见、无现观、愚、痴﹝藏文作「rmovs pa dav kun du rmovs pa 」。 《瑜伽》、《缘起经论》作六异名。 德慧、《广释》作七异名﹞、无明、黑暗,是谓无明。 《瑜伽》卷九,说十九无知与《缘起经》同。 「于有异分无知」,论作「杂故,名有分」。 世亲《缘起经论》解云︰有异分者,谓于菩提分未成净位,诸与所对治相似缘起,即名为有对治分,由亲近正士、非正士等,及依前世因所生起故。 《瑜伽》卷九复云︰复有七种无知︰一、世愚,二、事愚,三、移转愚,四、最胜愚,五、真实愚,六、染净愚,七、增上慢愚。 前十九无知,今七无知,相摄云何? 谓初三无知,摄初一。 次三无知,摄第二。 次三无知,摄第三。 次三无知,摄第四。 次四无知,摄第五。 次二无知﹝即「于因无知」至「杂故有分」,皆二二对明善恶因果﹞。 复有五种愚︰一、义愚,二、见愚,三、放逸愚,四、真实义愚,五、增上慢愚。 前十九愚,今五种愚,相摄云何? 谓见愚摄前六及于因所生法无知,放逸愚摄于业异熟俱无知,真实义愚摄于佛等及至道谛无知,增上慢愚摄最后无知,当知义愚通摄一切﹝以流转、还灭,为所缘﹞。 复次无知、无见、无有现观、黑暗、愚痴,及无明暗。 如是六种无明差别﹝即异名﹞,随前所说七无知事次第应知。 于后二无知事,总合为一,起此最后无明黑暗。 复有差别︰谓闻思修所成三慧所治差别,如其次第说前三种。 即此所治软中上品差别,说后三种。 如是所治差别故,自性差别故,建立六种差别,应知。 [17] 《对法》卷一云︰无明者,谓三界无智为体。 于诸法中邪决定、疑、杂染生起所依为业。 邪决定者,谓颠倒智;疑者,犹豫;杂染生起者,谓贪等烦恼现行;彼所依者,谓由愚痴起诸烦恼;疑者,于谛犹豫为体,善品不生依止为业;于谛犹豫者,亦摄于宝犹豫。 如其所应,灭道谛摄故。 善品不生者,谓由不决,不造修故。 [18] 《对法》卷四云︰谓无明支有二业︰一、令诸有情于有愚痴,二、与行作缘。 令诸有情于有愚痴者,谓由彼所覆,于前、中、后际不如实知故。 由此因缘起如是疑︰我于过去世为有? 为无? 如是等。 与行作缘者,由彼势力令后有业得增长故。 [19] 《显扬》卷一云︰无明者,谓不正了真实为体。 或是俱生、或分别起,能障正了为业。 如前乃至增长无明为业,如经说:诸有愚痴者,无明所伏蔽。 《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云︰如是无明隐覆真实,显现虚妄,以为行相。 是名无明行相殊胜。 [20] 本论卷五。 [21] 即本卷末。 [22] 《瑜伽》卷十云︰欲爱云何? 谓欲界诸行为缘所生,于欲界行染污希求,由此,能生欲界苦果。 色界、无色界爱,亦尔。 [23] 《对法》卷一云︰贪者,三界爱为体,生众苦为业。 生众苦者,谓由爱力五取蕴生故。 《杂集论述记》卷六云︰爱能发、润,故生取蕴,取蕴、名苦,三苦性故。 [24] 《对法》卷六云︰谓薄伽梵随胜而说︰若爱、若后有爱、若贪喜俱行爱、若彼彼喜乐爱,是名集谛。 言最胜者,是遍行义。 由爱具有六遍行义,是故最胜。 何等为六? 一、事遍行:谓于一切已得未得自身境界事遍行故。 于已得自身,起爱;于未得自身,起后有爱;于已得境界,起贪喜俱行爱;于未得境界,起彼彼喜乐爱。 二、位遍行:于苦苦性等三位诸行中,遍随行故。 于已得苦苦性位,起别离爱;于未得苦苦性位,起不和合爱;于坏苦性位,起不别离爱,及和合爱,已得未得差别故;于行苦性位,起愚痴爱,由烦恼粗重所显故,及不苦不乐受所显故。 唯阿赖耶识﹝藏文作「阿陀那识」﹞是最胜行苦位,依止此位,因我痴门,贪爱转故。 三、世遍行:谓于三世中,遍随行故。 于过去世,起追忆行遍随行爱;于未来世,起希乐行遍随行爱;于现在世,起耽着行遍随行爱。 四、界遍行:谓欲、色、无色,三爱次第遍三界故。 五、求遍行:谓由贪爱遍求欲、有、邪梵行故。 由欲求力,不脱欲界,招欲界苦;由有求力,不脱二界,招色无色界苦;由邪梵行求力,不脱生死,彼彼流转故﹝《杂集论述记》卷十七云「邪梵行求,邪求解脱,不脱生死。 正法正求,脱生死故,不入三求。 第三求,通三界;俱求解脱故。 欲求,通善、染;有求,唯善;邪求,遍善染。 无想善等,亦是善故」﹞。 六、种遍行:谓有无有爱,遍行断常一切种故。 [25] 《显扬》卷一云︰贪者,谓于五取蕴爱乐、覆藏、保着为体。 或是俱生,或分别起,能障无贪为业,障得菩提资粮圆满为业,损害自他为业,能趣恶道为业,增长贪欲为业,如经说:诸有贪爱者,为贪所伏蔽。 [26] 如《瑜伽》卷五十五云︰慢依六事生︰一、劣有情,二、等有情,三、胜有情,四、内取蕴,五、已得未得颠倒,六、功德颠倒。 依此六事,生七种慢,谓慢、过慢等。 当知二慢,依胜有情事生,余各依一事。 见依二事生︰一、增益事,二、损减事。 增益事、有四种︰一、我有性增益,二、常无常性增益,三、增上生﹝藏文作「mvon par mtho ba」﹞方便增益,四、解脱方便增益。 损减事亦有四种︰一、谤因,二、谤果,三、谤作用﹝藏文作「byed pa」﹞,四、谤善事﹝藏文作「yod pai dvos po」﹞。 当知此中谓无施与乃至无妙行恶行,是名谤因。 谓无妙行恶行业果异熟,是名谤果。 谓无此世间乃至无化生有情,名谤作用。 所以者何? 诸士夫用﹝藏文作「skyes bui byed pa」﹞是此中作用义。 此士夫用,复有四种︰一、往来用,二、持胎藏用,三、置种子用﹝藏文二三次第,与此反﹞,四、后有业用。 若谓世间无阿罗汉等,名谤善事。 依此广略八事、二事,生于五见︰谓萨迦耶见、边执见、见取、戒禁取、邪见。 又依六十二事生边执见及邪见︰谓计前际事﹝有十八见﹞、计后际事﹝有四十四见﹞,如经广说。 依此事差别,有六十二见。 [27] 《瑜伽》卷五十八云︰慢者,谓令心举心所为性。 此复四种︰谓于诸见、于诸有情、于受用欲、于诸后有处起。 又此慢略有二种︰一、惑乱﹝藏文作「khrul ba」﹞慢,二、不惑乱慢。 于有情处慢者,谓三慢类﹝劣、等、胜﹞,已如前说。 于受用处慢者,谓由大财、大族、大徒众等,现在前故,心遂高举。 于后有处慢者,谓由计我当有、不有,广说乃至我当非想非非想等,若动、不动﹝藏文作「rlom pa」﹞,戏论、造作﹝藏文作「mvon par du byas pa」﹞,诸爱趣﹝藏文作「sred pai rnam pa」﹞中,现前转故,心遂高举。 不惑乱慢者,谓于下劣,计己为胜;于等,计等;而生憍慢。 惑乱慢者,谓余六慢。 又由受用鄙劣资具,自谓富乐,名惑乱慢。 若由受用胜妙资具,自谓富乐,名不惑乱慢。 又由邪行,谓后有胜,名惑乱慢。 若由正行,谓后有胜,名不惑乱慢。 又云︰萨迦耶见者,于五取蕴心执、增益﹝藏文作「sems la jog pa」﹞,见我、我所,名萨迦耶见。 此复二种︰一者、俱生,二、分别起﹝藏文作「kun brtags pa」﹞。 俱生者,一切愚夫﹝藏文作「byis pa」﹞、异生,乃至禽﹝藏文作「bya」﹞、兽﹝藏文作「ri dwags」﹞,并皆现行。 分别起者,谓外道等计度而起。 [28] 本论卷四云:行相无违,俱起何失? [29] 智周《演秘》云︰又别释者,「内心」通取七、八二识。 第八由之成有漏故。 本论卷十云︰平等性智相应心品,菩萨见道,初现前位,违二执故,方得现起。 后十地中,执未断故,有漏等位,或有间断。 法云地后,与净第八相依相续,尽未来际。 [30] 「六」字,为解论增。 [31] 《瑜伽》卷五十八云︰又诸邪见谓无施等,乃至妙行、恶行业果,及与异熟,是迷苦谛。 又有邪见拨无父母、化生有情。 如是邪见,一分迷苦,一分迷集。 又诸外道诽谤苦谛,起大邪见,彼谓沙门乔答摩为诸弟子施设苦谛,此定无有。 如是邪见,亦迷苦谛。 又有诸见妄计自在、世主、释、梵、及余物类,为常、为恒,无有变易。 如是邪见亦迷苦谛。 又有诸见计边、无边,如是亦名迷苦邪见。 又有沙门若婆罗门不死矫乱﹝藏文作「mtha mi spov bar smra ba」﹞邪见,一分亦迷苦谛。 若有见取妄取迷苦所有邪见,以为第一,谓能清净、解脱、出离,如是名为迷苦见取。 若有妄取随顺此见,此见随法所受戒禁,以为第一,能得清净、解脱、出离,此戒禁取,是迷苦谛。 如迷苦谛,迷余三谛,如论当知。 [32] 《对法》卷四云:此中「分别所起染污见疑」者,谓闻不正法等为先所起五见等。 [33] 即本论卷五初,如云︰金刚喻定现在前时,顿断此种,成阿罗汉。 又云︰《显扬论》说末那恒与四烦恼相应,或翻彼相应。 特举为行,或平等行。 [34] 如云「见所断相违」者,谓除分别所起染污见等余有漏法。 [35] 谓有身见。 [36] 「身见」,应作「我见」。 [37] 《对法》卷一,说「萨迦耶见」云︰于五取蕴等,随观执我及我所,诸忍﹝藏文作「bzod pa」﹞、欲、觉﹝藏文作「blo gros」﹞、观﹝藏文作「rtog pa」﹞、见为体。 《瑜伽》卷五十五,分别烦恼与烦恼相应云︰疑都无所有。 [38] 如本论卷五云︰应说四中无明是主。 虽三俱起,亦名不共,从无始际恒内惛迷,曾不省察,痴增上故。 [39] 《瑜伽》卷五十五云︰问︰何故于集谛为四行观? 答︰由有四种爱故,此四种爱当知由常、乐、净、我爱差别故,建立差别。 初爱为缘,建立后有爱;第二、第三爱为缘,建立喜贪俱行爱,及彼彼希乐爱;最后爱为缘建立独爱,当知此爱随逐自体﹝应与此爱相摄﹞。 又爱云何? 谓于自体﹝藏文作「lus」﹞亲昵、藏护﹝藏文作「chags wiv sbyor par byed pa」﹞。 后有爱云何? 谓求当来自体差别。 喜贪俱行爱云何? 谓于现前或于已得可爱﹝藏文作「dod pa」﹞色、声、香、味、触、法,起贪着爱。 彼彼希乐爱云何? 谓于所余可爱色等,起希求爱。 [40] 《对法》卷六云︰慢者,谓于下劣,计己为胜,或于相似,计己相似,心举为性。 过慢者,谓于相似,计己为胜,或复于胜,计己相似,心举为性。 慢过慢﹝藏文作「va rgyal las va rgyal」﹞者,谓于胜己,计己为胜,心举为性。 我慢者,于五取蕴,观我、我所,心举为性。 增上慢者,谓于未得上胜证法,计己已得上胜证法,心举为性。 下劣慢者,谓于多分胜,计己少分劣,心举为性。 邪慢者,谓实无德,计己有德,心举为性。 慢结所系故,于我、我所不能了知;不了知故,执我、我所,广行不善,不行诸善。 由此能招未来世苦,与苦相应。 「别章」早已不见,慧沼《了义灯》卷十二云︰七慢之中,是我慢摄。 智周《演秘》云︰相摄如《灯》。 均不及有「别章」,可知当时已不行。 [41] 前文作「自释」。 [42] 《对法》卷六云︰又有染污遍行同行相应﹝「同行相应」,藏文作「sbyor ba」﹞,谓于染污意四种烦恼,由此四法于一切时恒相应故﹝藏文无「由此四法」等十二字﹞。 [43] 如《瑜伽》卷五十五云︰问︰何故名有行﹝藏文作「rnam pa dav bcas pa」﹞? 答︰于一所缘,作无量种差别行相转故。 [44] 「八」字,原误作「五」,《演秘》云「检文者误」。 《瑜伽》卷五十八原文作:贪染令心卑下,憍慢令心高举。 [45] 「八」字,原作「五」,今改。 如云︰贪、恚、慢、疑,更互违故,互不相应。 贪染令心卑下,憍慢令心高举,是故贪慢更互相违。 [46] 「五」字,原作「八」,今改,《瑜伽》卷五十五云︰此﹝藏文作「贪、瞋」﹞或与慢见︰谓染爱时,或高举,或推求﹝藏文作「rtog par byed pa」﹞,如染爱、憎恚亦尔。 [47] 「八」字,原作「五」,今改。 [48] 「五」字,原作「八」,今改。 [49] 「应」字,金陵本作「在」。 发布时间:2025-07-10 10:42:24 来源:素食购 链接:https://www.sushigou.com/108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