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法的简介
发布时间:2025-06-08 11:00:46 | 来源:素食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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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语sarva-dharma,巴利语sabba-dhamma。乃泛指一切有为法(梵sam!skr!ta -dharma )、无为法(梵asam!skr!ta -dhrama )及不可说法。又作一切诸法、一切万法。即包含一切事物、物质、精神,以及所有现象之存在。原意作‘由因缘而起之存在者’。(摄大乘论[1]卷三十一、大智度论[2]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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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典中,‘一切法’的内容分类,主要有下列几种︰(一)指原始佛教所说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⑴五蕴︰指色、受、想、行、识蕴。蕴,旧译为阴,那取内不扬之义,即积聚之意。色,指有形相、有质碍的物质。受,指苦乐等感受作用,由接触客体而起的情绪反应。想,指对客体对象所呈形相的收摄。行,指在受、想之[P20-a]后所引发施动作的意念作用。识,指对对象的认识与判断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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