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南答:‘无我\’作何解释?

我字作主宰之体讲,人身乃四大假合之集团,实无有主体,故曰人无我。一切事物,俱是众缘和合,而现假相,均无主体,故曰法无我。居士所举者,乃是懈怠及放逸,为学佛者最大忌病!(李炳南老居士《佛学问答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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