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第一册 卷一 十四、总破九十六外道

【论文】

一?二三六然诸外道,品类虽多,所执有法,不过四种:

【疏翼】

第三外道小乘别问别破所取非有文分为二,第一别问别破外道中,第一已别破十三种外道计,今为第二总束九十六种﹝亦即总束六师及十三种外道﹞,为四句破。于中有二︰初、总,后、别。别中依次分四。此即总摄为四种所执。

【述记?卷六】

以下第二、总摄为四种。于中有二︰初、总,后、别。此即总举讫。

【论文】

一?二三七一、执有法与有等性,其体定一,如数论等。

【疏翼】

第二总束九十六种外道为四句破中,第二别举并破。于中有四︰一、执有法与有等性定一,二、执定异,三、执亦一亦异,四、执非一非异。初中分四︰一、叙计,二、破有性违自比量,三、破有性违自教及违世间,四、破同异性。此即初文。

【述记?卷六】

此即僧佉自部之中,分为十八部,故今言「数论等」。或他外道等非一。彼说胜论所执大有、同异,我自宗中不离有体法外别有此二性,二性即法体[1]。法体与此一故。

「有等性」者,等同异性也。不言同异,言「等性」者,显有等是彼性故[2]。又等同异,显类别故[3]。以是法性,故别破之。

【论文】

一?二三八彼执非理。所以者何?勿一切法,即有性故,皆如有性,体无差别?

【疏翼】

第一执有法与有等性定一中,第二违自比量。

【述记?卷六】

此、非之也。

第一、违自[4]比量,「勿一切法即有性故,皆如有性」,是一无差。汝既执有体法即是有性,但是有体法有义不殊,皆是有故,故有体法应无差别。

今立量云︰汝唯、量等[5]应无差别。即有性故。如诸法非无,诸法非无,即是有性,有性皆无别。其有性,既无差,法亦应尔,故以为喻。

【论文】

一?二三九便违三德──我等体异,亦违世间诸法差别。

【疏翼】

第一执有法与有等性定一中,第三破有性违自教及违世间。

【述记?卷六】

此、违自教及违世间。

汝宗二十三谛,自望虽无别,以体即自性故,而许三德及我四法有别,故论中言三德及我。又汝三德及我四法,皆应无差。即有性故。如二十三谛。二十三谛体无别故,若言一切悉皆无差,岂不自违宗意?

又「我等」者,等二十三谛差别体相。又违世间现见,可知。

此破大有,即有三违︰一、比量,二、自宗,三、世间。

【疏翼】

以上三违破有性讫。

【论文】

一?二四○又若色等,即色等性,色等应无青、黄等异。

【疏翼】

第一执有法与有等性定一中,第四破同异性。

【述记?卷六】

次、难同异性。

但言色性,即一切色无有差别。一切色法,皆有变碍为色性故,诸人共许。今立量云︰此青黄等色,应无差别。即色性故。如色性。色性一切色是一[6],诸色皆色性,故以为喻。

问︰破一切法即大有、同异,今汝佛法,岂离法外别有大有耶?

答曰︰我但破汝之非,非我即为定也。

【疏翼】

以上破执有法与有等性定一讫。

【论文】

一?二四一二、执有法与有等性,其体定异,如胜论等。

【疏翼】

第二别举并破四句计中,第二执有法与有等性定异。文分为四︰一、叙计,二、总破,三、破有性违自宗及世间,四、破同异性。此即初文。

【述记?卷六】

胜论自部亦有十八,故复言「等」。计,前已叙。

【论文】

一?二四二彼计非理。所以者何?勿一切法,非有性故,如已灭无,体不可得?

【疏翼】

第二执有法与有等性定异中,第二总破。

【述记?卷六】

此、总破也。

汝大有外,一切法体应不可得。非有性故。如已灭无。即举五无[7]之中一也。

【论文】

一?二四三便违实等──自体非无,亦违世间,现见有物。

【疏翼】

第二执有法与有等性定异中,第三破有性违自宗及世间。

【述记?卷六】

若体不可得,便违自执实等是有,违自宗也。亦违世间现见有物。三失[8]如前,此破大[9]有。

【论文】

一?二四四又若色等,非色等性,应如声等,非眼等境。

【疏翼】

第二执有法与有等性定异中,第四难同异句。

【述记?卷六】

次、难同异。

难︰色若非色性,应如声,非眼境。量云︰汝色应非眼境。非色性故。如彼声等。

此中「色等」言,即「等」取自所依三大[10],及余眼境者,恐有不定过故[11]。又更互作法,等一切法,故复[12]言「等」。

问︰若难色非眼境,岂不违宗、世间、现量等过?

答︰彼所执色,通常、无常,是无碍德句收者,佛法不许[13]。既言「汝所执色」,以别其宗,故无违教、现量等过。

【疏翼】

以上破执有法与有等性定异讫。

【论文】

一?二四五三、执有法与有等性,亦一亦异,如无惭等。

【疏翼】

第二别举并破四句计中,第三执有法与有等性亦一亦异。文分为五︰一、叙计,二、同前二计过,三、二相相违过。四、一切同一过,五、一异应非实。此即初文。

【述记?卷六】

即是尼犍子[14]。今正翻云「离系」[15],亦云「无惭」,即无羞也。离三界系缚也,以其露形。佛法毁之曰「无惭」,即无惭羞也。

言「等」者,种类非一故。其「有等」,如共相一切法体不无,体皆同有[16]故。法[17]如别相,相状异故[18]。如共相[19],即非一。即别法体,故非异,不是别计有[20]大有等,而说「亦」言,同异性亦尔。一切法[21]同一、同异故。此表成俱句[22],其第四师遮,即返[23]此说,义亦同故。

【论文】

一?二四六彼执非理,所以者何?一异同前,一异过故。

【疏翼】

第三执有法与有等性亦一异中,第二同前二计过。

【述记?卷六】

「一」同初过;「异」同第二过故。

【论文】

一?二四七二相相违,体应别故。一异体同,俱不成故。

【疏翼】

第三执有法与有等性亦一亦异中,第三二相相违过。

【述记?卷六】

一异既相违,如苦乐体异。一异体应别。相[24]二相违故。如苦乐等。

「一异体同,俱不成」者,一异不应同体。相相违故。如苦乐等。一即非一。体即异故。如异。异即非异,体即一故。如一。言「俱不成」,一异二法,俱不成故也。

【论文】

一?二四八勿一切法,皆同一体。

【疏翼】

第四、一切同一过。

【述记?卷六】

汝一切法应皆同体。许相违法得同体故。如一异相违[25]。一异[26]相违,许同体故,一切法成一体也。

【论文】

一?二四九或应一异,是假非实,而执为实,理定不成。

【疏翼】

第五、一异应非实。

【述记?卷六】

一故,一切法同体;异故,诸法体不同。如杌似人、牛,说为人、牛,是假非实,而义说故。

此中量云︰汝一异应假非实。二相违法一处说故。如似人、牛。

【疏翼】

以上第三执有法与有等性亦一亦异讫。

【论文】

一?二五○四、执有法与有等性,非一非异,如邪命等。

【疏翼】

第二别举并破四句计中,第四执有法与有等性非一非异。文分为九︰一、叙计,二、同前过失,三、问定遮表,四、表不双非,五、遮应所执,六、遮表相违,七、俱非成戏论,八、违世共知,九、总结非。此即初文。

【述记?卷六】

如「如邪命等」者,即是阿时缚迦外道[27]。应云「正命」,佛法毁之,故云「邪命」,邪活命也。此执非一,故亦言「等」。

【论文】

一?二五一彼执非理。所以者何?非一异执,同异一故。

【疏翼】

第四执有法与有等性非一非异中,第二同前过失。

【述记?卷六】

谓若言非一,同前异过;若言非异,同前一过也。

【论文】

一?二五二非一异言,为遮?为表?

【疏翼】

第四执有法与有等性非一非异中,第三问定遮表。

【述记?卷六】

彼若复言,不须别言。若非一,同前异破;别言若非异,同前一破;应一时言非一非异。此问定也。

【论文】

一?二五三若唯是表,应不双非。

【疏翼】

第四、表不双非。

【述记?卷六】

双非,非表故。如云石女无儿无女。双无之言,无所表故[28]。

【论文】

一?二五四若但是遮,应无所执。

【疏翼】

第五、遮应无执。

【述记?卷六】

量云︰汝应无所执。但遮他故。如言石女无儿女等。汝所执法,即是所表,云何言遮都无所表?无所表故,应无所执。以无执故,何所竞耶?

【论文】

一?二五五亦遮、亦表,应互相违。

【疏翼】

第六、遮表相违。

【述记?卷六】

若遮时,无表故;若表时,无遮故;此二相违,如何言一?汝之表遮,应非体一。相相违故。如水火等。

又此言「表」,即同第一。若言[29]「遮」者,即同第二[30]。

【论文】

一?二五六非表、非遮,应成戏论。

【疏翼】

第七、俱非成戏论。

【述记?卷六】

何所名目?但是戏论,俱无所成。

【论文】

一?二五七又非一异,违世共知有一异物,亦违自宗色等有法,决定实有。

【疏翼】

第八、违世共知。

【述记?卷六】

即违世间有一异物。谓青是一,与黄为异故。以双非故,即无有法,便违自宗色等有法决定实有。一异相违,非实有故,如何「非一异」?岂色与色「非一」,与声等「非异」[31]?

【论文】

一?二五八是故彼言,唯矫避过,诸有智者,勿谬许之。

【疏翼】

第四执有法与有等性非一非异中,第九、总结非。

【述记?卷六末】

总结非也。

此唯矫诈,复苟避过。诸有智者勿谬许之,谓为中理[32]。

【疏翼】

以上别破外道中,第二总束九十六种为四句破讫。亦即初破计五段科文第三外道、小乘别问别破所取非有中,第一外道别问别破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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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外无性,不作两重看。

[2] 智周《演秘》云︰

若论明言有及同异,不知此二是诸法性。

[3] 智周《演秘》云︰

准此论破有性不唯在于三德,故论﹝下文﹞结云︰便违三德我等体异,亦违世间诸法差别。故知有性通二十五,二十五差异,即为同异。

[4] 「自」字,《金藏》有,余无。

[5] 谓五唯与量德。

[6] 「一」字下,《金藏》衍「切」字。

[7] 「五无」,谓未生无、已灭无、更互无、不会无、毕竟无。

[8] 违比量、违自宗、违世间。

[9] 除《义演》、《金藏》外,余衍「大」字。

[10] 谓地、水、火,除风。

[11] 智周《演秘》云︰

其所说色,为如声等,非色性故,非是眼境?为如数等,非色性故,是眼境耶?

[12] 「复」字,《金藏》作「后」。

[13] 「许」字,《金藏》误作「计」。

[14] 「尼犍子」,梵文为「nirgrantha」。

[15] 「系」字下,《金藏》有「子」字。

[16] 「有」字,《金藏》有,余无。

[17] 「法」,谓有法。

[18] 有法与有等性,有如别相与共相。共相可用为别相之根底,造成两

重层次。

[19] 「相」字下,《金藏》有「根」字,余无。

[20] 「有」字,《金藏》作「即」。

[21] 「法」字,《金藏》作「法」,余作「色」。

[22] 「句」字,《金藏》有,余无。

[23] 「返」字,《金藏》作「返」,余作「违」。

[24] 「相」字,《金藏》有,余无。

[25] 「相违」,《金藏》作「一异」。

[26] 「一异」,《金藏》作「相违」。

[27] 「阿时缚迦」,梵文为「ajivaka」。

[28] 道邑《义蕴》云︰

但言石女「无儿」,即知石女无女,何须更云「无女」?后「无女」言,无所表也。今言「非一」,即是表异。何须复言「非异」?后「非异」之言,无所表也。

[29] 「言」字,《金藏》作「云」。

[30] 智周《演秘》云︰

第四计中,有四句破。表,同第一不双非难;遮,同第二无所执难。

问︰且如大乘,一切色上有质碍性,此名「有性」;色法即有,非色法无,名「同异性」;此之二性与色等法,亦得名为亦一亦异,非一非异,还同外道,如何破他?答︰大乘宗义假名施设,非识外实。迷悟有别,由是悟故,四句皆是。若也迷者,四句皆非,故不同彼。

问︰今以四句破彼外宗,大乘正义,何句所摄?答︰有义大乘非四句收。不可言故;无定性故。详曰︰若同外计,一句亦非。若依假诠,通有四句。而有何失?更互相望,得成四句。如前应悉。

大乘法外不执有性与同异性,有质碍性对色等法,只是共相。自相、

共相,想心所法等之依他起相分,非离自证分有。自相、共相相望

亦不可说定一定异,如说定一定异,即是遍计所执。定执妄情正是

所破。

本论卷八云︰

谓心、心所,及所变现,众缘生故,如幻事等非有、似有,诳惑愚夫。一切,皆名依他起性。愚夫于此横执我、法,有、无,一、异,俱、不俱等,如空华等,性、相都无,一切皆名遍计所执。

[31] 亦即岂青与青「非一」,与黄等「非异」?

[32] 「也」字,《金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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